道德经第10章(道德经第九章)(1)

【原文】

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盈室,莫之能守;贵富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今译】

保持着而使它盈满,不如让它自行停止;锤击着而使它锐利,不可能长久地保持啊!黄金美玉贮满室内,没有办法能够守护它啊!富贵而且骄气凌人,从而自己给自己遗留下灾咎。

功业成就了,引身隐退,这是宇宙自然的大道啊!

【校正】

⑴持而盈之,不若其已:帛书乙本作“㨁而盈之,不若六已”;甲本“不”后损掩。傅、王本如此,从之。

高明说:“‘㨁’当为‘持’字之别构。”

⑵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帛书甲本作“可長葆之”,余损掩;乙本作“ 而允之,不可長保也”。王本作“揣而棁之,不可长保”,从之。傅本“揣”作“囗”。孙诒让说:“‘囗’即揣。”王弼注:“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棁”亦作“锐”字解。

高明说:“乙本‘ ’字即‘揣’别构。”“‘兑’字乃‘锐’之假字。”

⑶金玉盈室,莫之能守:帛书作“金玉盈室,莫之守也”。傅本作“金玉满室,莫之能守”,从之,并据帛书改“满”为“盈”。王本“室”作“堂”。

⑷贵富而骄,自遗其咎:帛书作“貴富而䮦,自遺咎也”,乙本“䮦”作“驕”。傅、王本作“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从之,并据帛书改“富贵”为“贵富”。

⑸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帛书甲本作“功述身芮天”,余损掩;乙本如此,从之。王本无“也”字。傅本作“成名功遂身退,天之道”。

【注释】

⑴持而盈之:

《国语·越语》:“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注:持,守也;盈,满也。按器满易覆,欲保守之,务宜谨慎,国家之守成亦然,故云。”

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后汉书》)

《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

蒋锡昌说:“《越语》‘持盈者与天’;《诗鳧鹥序》‘能持盈守成’,皆‘持盈’连言,盖为古人成语。”

⑵不若其已:

宋常星说:“故持之于盈,不如已之而不持,可也。已之而不持,则持盈之劳不用,倾失之患不生,身心得其安逸,其不善乎?”

⑶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揣,《辞海》:“音锥,捶击也。”

陈鼓应说:“‘揣而锐之’,捶击使它尖锐,含有显露锋芒的意思。”

⑷金玉盈室,莫之能守:

刘师培说:“金玉必累,戒之在贪。”

周绍贤说:“贪夫不择手段,聚敛货财,必然招致寇盗之害。”

⑸贵富而骄,自遗其咎:

贵,《辞海》:“位尊曰贵。”富,《辞海》:“丰厚充满之谓。《书·洪范》:二曰富。疏‘家丰财货也。’”骄,《辞海》:“矜夸也,放纵也。”

河上公说:“大富当赈贫,贵当怜贱,而反骄恣,必被祸患也。”

刘骥说:“富贵而骄,害于德也。害于德,则攻之者众,故自遗其咎。”

⑹功遂,身退:

遂,《礼记·月令》:“百事乃遂。郑注:‘遂,成也。’”

陈鼓应说:“老子要人在完成功业之后,不把恃,不据有,不露锋芒,不咄咄逼人,只是要人不膨胀自我。”

⑺天之道也:

范应元说:“阴阳运行,功成者退,天之道也。人当效天,故自古及今,功成名遂而身不退者,祸每及之。老子之言,万世龟鉴。”

吴澄说:“天之道,虚而不盈,故四时之序,成功者去。”

【解说】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这是老子教人效法天道,“四时更运,功成则移”,(王弼)“成功而不居”,(二章)而且进而提倡“成功遂事,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以体现他的“不争之德”。(六十八章)因为他“成功遂事而不名有”,(三十四章)所以就能够急流勇退,不以功自恃,贪恋名位,更不“贵富而骄,自遗其咎”,可见,老子是历史上最早提出废弃终身制的人。他认为只有这样,才符合天道自然。否则,就会自己招致灾咎,善始而不得善终。

天道是“反者,道之动也;弱者,道之用也”。(四十章)因此,持盈、揣锐、金玉盈室、贵富而骄,都是为道的大忌大戒。

一、“持而盈之,不若其已。”

执持着一个事物,而使它盈满,不如让它适可而止。其已者,顺其事物自身发展的趋势,适其所可——度,而自行止于所当止之处,止于所不得不止之处,是谓“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六十四章)物极必反,盈满招损,执持不放,而汲汲乎盈之,势必走向其反面,欲盈反亏,正是物“或益之而损”(四十三章)也。处之之道,不若其已,唯“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四十五章)也。此度不可越过雷池一步,盲目地超越了——盈之,则非自取其败不可,“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

《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

此为我国传统人生哲学中著名的持盈之道。

二、“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锤击着利器而使它更加锐利,不可能长久地保持它。器之锐也,太过易折,岂可锋芒毕露?锤击利器,使它锐之又锐,即力求其锐,而失去它一定的钝度,那就不可长保,是谓利害相随,过于锐利了,乃反害及自身。长保之道,唯大锐若钝,“大成若缺,其用不敝”(四十五章)也。知其锐,守其钝,难啊!

三、“金玉盈室,莫之能守。”

黄金美玉贮满室内,没有办法能守护它。此乃漫藏诲盗也。金玉者,凡世间难得之货,世人汲汲追求的功名利禄,莫不属之。盈室者,即盈之使满,大违盈招损、谦受益的规律,正是:“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惨于欲得”,(四十六章)乃贪欲作祟,而致罪、祸、咎随踵而至啊!

当其金玉盈室,超过所可容纳的饱和度,正是岌岌乎其危也之际,世人执以为福,孰知乃是祸之积也厚,其发必烈呢!

当其拥有盈室的金玉,竟拒不损己之有余,以奉天下的不足,其自私贪婪,无以复加矣,其结局不言而喻,只能是“莫之能守”!任谁也不可能守得住啊!正是“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四十四章)莫之能守者,自然之道也,一是“甚爱必大费”,(四十四章)到了“金玉盈室”之时,非大耗其精气神不可,自是加速了他生命的衰老死亡;二是“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因为“难得之货,使人行妨”,(十二章)觊觎之徒伺于其侧,非厚亡不可。

老子予此等守财奴以迎头一棒:“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莫之能守”!

这是人类历史祸福成败存亡的辩证规律,古今中外,没有能够逃脱的。这是老子无比高度而且异常深刻的历史总结。但是,世人异化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不以为非,反以为是,试看今日的诸多家庭,以至寺庙庵观,本是清静修持之场,却也公然标榜追求:“金玉满堂”,岂不可笑!岂不可悲!其中以此而招致“莫之能守”,而且以身殉之的,不是大有人在吗?一幕幕人间的惨剧,连续演出,触目惊心,却竟之死靡它!

现代国外有识之士,已经在发起一个运动,不留遗产给下一代,不是可发人深思猛省的吗?

四、“贵富而骄,自遗其咎。”

贵指名誉地位,富指金钱财富,一是经济地位,一是权势地位,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主要标志。人生于世,本当视富贵如浮云。若是恋恋乎富贵,当其既贵且富矣,本应益加谦逊待人,用其贵以救厄,散其富以济贫,乃反而恃其富贵而傲世骄人,自己给自己遗留下殃咎。“贵富而骄”的人,乃是“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二十四章)自贵而不自爱的人,不过是无知之至,妄自尊大而已。是为自遗其咎啊!咎由自取也。殷鉴昭昭,发人深省。

此四者,不正是一幅世俗浮生绘吗?噫!种种众生相,集中显现于此,是为私妄昧的派生物啊!种失得失也。

此四者,是利己主义者心目中的天地,是他们一切私妄昧所汲汲追求的结晶。

正是:世俗之人啊!

明于用盈,孰知用虚之道哉!

明于用锐,孰知用钝之道哉!

明于用守,孰知用损之道哉!

明于用骄,孰知用谦之道哉!

此四者,乃世人之所迷,而且其迷也固久矣!不但如是,更且执迷不悟,酿出了人生一幕幕的悲剧来!幻花虽似锦,灾祸真惨切!“而民生生,动皆之死地”,(五十章)前扑后继,死不知悔,异化了的人之道,于此不是昭然若揭吗?

从人生辩证法来说,此四者,正是毒心之蛊,害民之源,乱世之渊,惑道之魔啊!务宜深恶而痛绝之!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当其成功遂事之际,引身而退,是为天之道啊!

老子希冀作为宇宙中“四大”之一的人,以异化的人之道为资鉴,复归于天之道,凡事把握“功遂,身退”的大原则,即天之道的根本规律,效法天道的玄德,修真成圣,没身不殆。

修道的真人,弘道的圣人,既已与道合真,与天合一,成就其大我——宇宙我,即大道真我矣!此时此际,我但一身大道的正气,我但两袖玄德的清风,虽然,功成业就,亦非我有,道化天下,德溥无极,亦非我能,何功之可居?何身之不退?既“知足之足,恒足矣”,(四十六章)复永远立足于零,而着眼于超,向着无限的大道,探索无尽的奥秘,效驽马之不舍啊!

善为道者,警惕啊!临渊须畏危,谨记老子“不若其已”、“不可长保”、“自遗其咎”之训,深自戒惧,“行于大道,唯施是畏”,(五十三章)以“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为人生的座右铭吧!

——黄友敬

道德经第10章(道德经第九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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