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安全宣传(以安全的名义霸屏)(1)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啦!

今年主题: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关于“全国交通安全日”

你了解多少呢?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由来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同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什么定在12月2日?

  “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公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

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历年交通安全主题回顾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主题: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自2012年至今

八年一弹指、八年惊天变

通行秩序越来越好了

文明礼让越来越多了

人们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了……

“122”在社会上的认知度逐步提高

已成为广为人知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

这,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功劳

也与全国交警、媒体机构

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

坚持不懈、润物化人的持久宣传有关

隐患一:不系安全带

122安全宣传(以安全的名义霸屏)(2)

隐患二:走路、驾驶不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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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三:不按规定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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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四: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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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五:不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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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六:超员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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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七: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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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八: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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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九:冬季驾驶、注意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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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明”规则 排除“暗”隐患

写在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自国务院2012年批复同意将每年的12月2日设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全国交通安全日”已走进第八个年头。今年,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部署开展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从最初的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拒绝危险驾驶、社会协同治理,到党的十九大后,尊法守规明礼、细节决定生命,再到今年的守规则除隐患,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由具象行为逐渐演进为“法治”“规则”上来。

这种演进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秉持,反映了人们安全意识的日益增强、交通法治精神的日益入心、文明礼仪的日渐回归、规则意识的日渐觉醒。广大出行者普遍感受到,十字路口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的情况越来越多,行人和非机动车无视交通信号灯、高速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越来越少……

其实,这不仅仅是人们的感受。据有关部门统计,2018年,全国36个大城市的道路交通运行秩序水平有效提升,交通文明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多数城市交通运行状况有所改善。其中,24个大城市主、次干路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超过90%,26个大城市主要交叉口行人守法率超过90%,32个大城市示范道路上机动车依法礼让率超过90%。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展望未来,我们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

自2012年至今,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从2.39亿辆增长至3.44亿辆,增长43.93%;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从2.61亿人增长至4.31亿人,增长65.13%。

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2018年,全国公路总里程从423.75万公里增长至484.65万公里,增长14.37%;全国公路密度从44.1km/100km²增长至50.48km/100km²,增长14.47%。

在这种情况下,道路交通更加繁忙,单位时空内人们参与道路交通的频次更高,每一个人、每一辆车的行为,都可能对交通安全产生巨大影响。当前,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已普遍为人所知,但一些破坏交通规则的违法行为、看似轻微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险性,尚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

据统计,2019年1月至10月,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停车等10类破坏交通规则的不文明驾驶行为共造成9656人死亡、58675人受伤,其中,“未按规定让行”造成4661人死亡、27015人受伤。

可见,这些在很多人眼里“不算什么事儿”的行为,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和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忽视的隐患!

解决问题的根本,是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在消除人、车、路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持续在全社会开展以法治、规则为核心的启蒙运动。

这样的启蒙,本质上是一个争“明”斗“暗”的过程。明,是社会赖以运转、秩序得以维系、全体国民广泛认同的法治和规则;暗,则是人的天性中“自利”的那一部分。

这个过程,就是要推动法治思维在更广泛的人群中间普及,让法治精神、规则意识在更多人心里生根、形成共识,也更需要每一个人勇于举起法治规则之剑,斩除内心的自利思想。

这个过程,注定不是朝夕可就。它需要部门之间持续加强协作,清除隐患;需要媒体成风化人,凝心聚力;需要企业更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不推诿塞责。

路远终可至,事成必可期。推动法治规则深入人心的路上,我们一路高歌前行!

来源:山西政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责编 | 黄丽慧

编审 | 杨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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