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
关于下达城市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城区教育管理中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20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规定如下,请务必严格执行。
一、小学饮水费每学期20元/生,社会实践活动费每学期10元/生,校服费(一年级、四年级)不超过120元/生。
二、初中饮水费每学期30元/生,社会实践活动费每学期10元/生,校服费(七年级)不超过150元/生。
各学校所收费用以学期为单位与家长进行结算,严格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严禁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教辅资料费、军训费、学杂费、教科书费、择校费、保籍费等。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各位毕节朋友
请一定要打开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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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七月半,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监制|黎秀禹
主编|穆立坤 编辑|张诚
来源|七星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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