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从90年代发展至今,资本市场已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构成。其中场内市场由主板(中小板与主板合并)、创业板及科创板(注册制)和全国股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场外市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共同组成了“正金字塔”式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由全国股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在证券法的框架下,形成的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及转板上市、降层摘牌的多层次监管制度、真正打通了从场外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到新三板各层级板块及转板沪深交易所的动态、有生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补全了中国金融制度在国际社会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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