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潘金莲与武大、与西门庆的故事,是作为打虎英雄武松故事的陪衬而出现的。

到《金瓶梅》中武大、武松兄弟的故事,是作为潘金莲、西门庆故事的陪衬。两相比较,乾坤整个颠倒了。

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它们在宇宙间的秩序却被造物主重新作了安排,它们的色调也随之而变。这造物主自然是那化名为兰陵笑笑生的作者。

从文本看,兰陵笑笑生完全有能力独立完成一部文学巨著,但他偏偏要借《水浒》的一根肋骨来再造一具艺术生命,这就有弊有利。

利者,借《水浒》之势而传播,则如虎添翼;弊者,摆脱不了杀害武大的固有模式,其实整个小说若无杀害武大的故事,它就清爽得多。

但中国读者的阅读心理总有几分偏颇,如特喜欢看奸杀的镜头(奸好看,杀也好看,二者结合就更好看)。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1)

戴敦邦绘·潘金莲

鲁迅就多次写到“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鲁迅《〈呐喊〉自序》,《鲁迅论文学与艺术》第89页,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7月版。。

作小说虽当致力于“明人伦戒淫奔”,却免不了有作者要迎合某些“看客”(或曰“看官”)并不高尚的审美心理。

这样,就只能保留那奸杀的故事外壳,里面再慢慢来调整。

一、 即使错配了武大,金莲也曾想“嫁鸡随鸡”

潘金莲的“户口”从《水浒》迁移到《金瓶梅》,其性格起点也随情节变更有了变化。

《水浒》写金莲是大户人家使女,

“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使女只得去告诉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贴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自从武大娶得这个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辱恼。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体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她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有诗为证:……却说那潘金莲过门之后,那武大是个懦弱本分的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

不少论者很看重金莲“不肯依从”大户纠缠的行为,认为这说明她曾是个有反抗意识的使女。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2)

影视剧照·潘金莲

殊不知这一行为既与她“爱偷汉子”的性子不合,也与她在同一回对武松自称“是一个不带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等掷不出的鳖老婆”云云无法一致。

如依《水浒》的写法,那么金莲性格的起点到底是“不肯依从”,还是“为头的爱偷汉子”,抑或“不带头巾男子汉”?令人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所以徐朔方认为这段描写“《水浒》写得极差,亏得在《金瓶梅》中得到补救”徐朔方《〈金瓶梅〉的成书以及对它的评价》,徐朔方等编《金瓶梅论集》第65页,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11月版。。

《金瓶梅》是如何“补救”的呢?

《金瓶梅》改为金莲先被母亲卖在王招宣府,王招宣五十岁时死了,潘妈妈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年过花甲的张大户,张大户于金莲十八岁时收用了她。

对此,“词话本”有段感慨,叫:“美玉无瑕,一朝损坏;珍珠何日,再得完全?”充分肯定金莲在王招宣府虽学了技艺,也学会了乔模乔样的打扮,却仍是尚未被污染的无瑕美玉与珍珠。

(有人以林太太母子的不堪来推断少年金莲也不堪,这是不对的。多少年后金莲在西门庆府上见到林太太还暗地喊她淫妇,吴月娘说她从小在王招宣府度过不该如此不敬林太太,金莲解释是姨妈与她为邻才有那段历史。这则反证金莲从小就对林太太反感。正是这“反感”使之在王招宣府未被污染,而仍为无瑕美玉。)

是张大户玷污了这无瑕美玉,但张大户力不从心,从此添了四五件病症:腰便添酸、眼便添泪、耳便添聋、鼻便添涕、尿便添滴,最后一命归天,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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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绘画

但这张大户死前并未放过金莲,将她作了一举多得的残酷安置:

他收用金莲遭主家婆嫉妒(既嚷骂大户,又苦打金莲),知道不容,“却赌气倒贴房奁”将金莲嫁了芳邻武大,

“这武大自从娶了金莲,大户甚是看顾他,若武大没本钱做炊饼,大户私与他银两。武大若挑担儿出去,大户候无人,便踅入房中与金莲厮会。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朝来暮去,也有多时。”

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武大白得个老婆又得了许多实惠,眼睁睁看着张大户与金莲“厮会”且不敢声言,武大郎像这叫什么男人?

孟超有个假设极妙:

“假使西门庆也照样地花上炊饼本钱及金莲身价,武大郎依然会在财势之下,牺牲金莲和他建立经济上的主从关系的,那么死的不会是武大郎,而被出卖与被收买了的怕还是潘金莲吧!从这里看潘金莲,何尝有人的价值,而只是供别人糊口的‘炊饼’而已。”

孟超《〈金瓶梅〉人物》第5页。这种男人与倚妻谋财的“明忘八”韩道国还有什么两样?难怪连卖雪梨的郓哥儿都笑他是“鸭”。(按,《新刻江湖切要》:“鸭,王八。”)

武大名义上娶了个老婆,实则替张大户保管了个“外室”,他从中赚几个“中介费”而已。

直到张大户死后,他才转正为金莲丈夫。如此说来,武大的品格,较之《水浒》降低了不知几何?

即使做了“鸭”,白得个美人糕,武大也心安理得。殊不知“塞翁失马,焉知祸福”,福兮祸所伏。

真该对武大哥说:“子曰: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而得之,不处也。”

问题是与武大相反,“金莲自嫁武大,见他一味老实,人物猥獕,甚是憎嫌,常与他合气,抱怨大户: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我嫁与这样个货?每日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只是一味酒,着紧处,却是锥钯也不动。奴端的那世里晦气,却嫁与他,是好苦也!”——这就是金莲眼中的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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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照·潘金莲与武大郎

武大非但彻里彻外没有男人味,恐怕连男人的功能也很有限。

金莲称武大为“三分似人,七分似鬼”的“身不满尺的丁树”(按,《水浒》作“三寸丁谷树皮”)。

据傅憎享考,“丁树”乃“三寸丁谷树皮”的节缩语。“三寸丁”乃男根的代词。

崇祯本《金瓶梅》第二回有眉批:“三寸入肉,强胜骨肉”,为内证;元杂剧《百花亭》: “单则三寸东西不易降,专在花柳丛中作战场”,为外证。

“丁树”是疲软之鸟,今时仍言“熊鸟货”或是其遗存。

涉性小说《绣榻野史》以“短、小、软、弯、尖”为男根之五忌,“丁树”集五弱于一体。

金莲的性饥渴与武大的性无能构成尖锐反差,她能不哀不怨吗?傅憎享《〈金瓶梅〉小说人名小议》,《金瓶梅研究》第七辑。

金莲与西门庆初会之后有对比:

“都说这妇人自从与张大户勾搭,这老儿是软如鼻涕脓如酱的一件东西,几时得个爽利!就是嫁了武大,看官试想,三寸丁的物事,能有多少力量?”(第四回)

即使如此,金莲也认命,承认作者所披露的残酷现实:

“但凡世上妇女,若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配个男子便罢了;若是武大这般,虽好杀,也未免有几分憎嫌。自古佳人才子相配着的少,买金偏碰不着卖金的。”

因而几经转卖,又遭侮辱,且年过十八,既通人事、又多无奈的金莲此时此地多么渴望有个遮风挡雨的家啊!她很愿与武大合力将这家经营得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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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照·武大郎

当张大户死后,金莲、武大被主家婆即时赶出,寻了紫石街西王皇亲房子,赁内外两间居住,依旧卖炊饼。但在紫石街又遭浮浪子弟骚扰,

“住不牢,又要往别处搬移,与老婆商议。妇人道:‘贼馄饨,不晓事的,你赁人家房住,浅房浅屋,可知有小人啰唣!不如凑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侮。’

武大道:‘我那里有钱典房?’妇人道: ‘呸,浊才料!你是个男子汉,倒摆布不开,常教老娘受气?没有银子,把我的银梳凑(按,词话本作“钗梳”)办了去,有何难处!过后有了,再置不迟。’

武大听老婆这般说,当下凑了十数两银子,典了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径院落,甚是干净。”(第一回)

田晓菲非常看重这比《水浒》所多出的一个关键性细节: 金莲当掉自己的钗环供武大典房。

她说,这样一来,绣像本的叙述者不说金莲“好偷汉子”便有了重要的意义:

一来绣像本往往让人物以行动说话而较少评论判断,二来“好偷汉子”的评语与下文金莲主动出钱帮武大搬家的行为根本不合。

试想如果金莲那么喜欢勾引男子,她又何必典卖自己的钗环以供搬家之需呢?

(按,金莲的大度,非很多女人小气、爱惜首饰之可比。而在古典文学里面,往往以一个女人是否能献出自己的首饰供丈夫花用或供家用来判断她的贤惠。

若依照这个标准,则金莲实在是个贤惠有志气的妇人,而且她也并不留恋被浮浪子弟搅扰的生活。又可见她喜好的只是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而已,并不是金钱。)

《水浒》全无此等描写,金莲遂成彻头彻底的恶妇。田晓菲《秋水堂论金瓶梅》第7页。

顺便告诉读者,中国现代之怪杰陈独秀当年留学欲借夫人十两重金镯为游资,夫人坚决不肯。陈独秀因此与她反目,终身未有和好。见拙著《文人陈独秀:启蒙的智慧》第153页,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6)

田晓菲 著

还应指出的是,从《水浒》到《金瓶梅》都保留的评论金莲的韵文: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

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是作者以全知全能的视角对她性格总领性的预言,“若遇”云云是一种假设条件,并非是对金莲与武大结合之初的行为评说。

可见尽管金莲在《山坡羊》反复咏叹“姻缘错配”,自称鸾凤、真金,充满着自信、自尊、自傲,却又不得不服从命运安排,遵循着封建社会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根扁担挑着走”的游戏规则。

如无意外,她会与武大将那“小院春秋”打发得平安无事。——这才是金莲的性格起点。

有的学者无视这一性格起点,而将潘金莲看作“生来就是个坏女人”。他们对潘金莲的研究则起于骂而止于骂。

二、 “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子,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子”

世俗多指责没有婚姻的爱情为淫荡,而没有多少人理解没有爱情的婚姻的痛苦。

尽管恩格斯说:“再也没有比认为不以相互性爱和夫妻真正自由同意为基础的任何婚姻都是不道德的那种观念更加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72页。

生活在本没有爱情甚至没有性情的婚姻中,潘金莲虽有怨恨,却并没真的理会。

那怨那恨,也只会慨叹命也运也:骏马每驮痴汉走,巧妻常伴拙夫眠;世间多少不平事,不会作天莫作天!因为灵肉一致的夫妇,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稀有。

也该叫树欲静而风不止,偏偏在金莲与武大刚要安心过小日子时,打虎英雄武松闯入了他们的生活,立即在这小小院落,尤其是金莲心头掀起了狂澜: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7)

《金瓶梅》连环画

看了武松身材凛凛,相貌堂堂,又想他打死了那大虫,毕竟有千百觔气力,口中不说,心下思量道:一母所生的兄弟,怎生我家那身不满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奴那世里遭瘟,撞着他来?

如今看起武松这般人物壮健,何不叫他搬来我家住?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

武松、武大一母所生,却是壮美与懦弱的两极代表,怎叫金莲见之不惊讶,对比之余,立即有了一番盘算。

第一步方案——叫他搬来我家住——实现了,一向以“真金”、“金砖”自许的金莲,“强如拾得金宝一般欢喜”。

谁说“买金偏撞不着卖金的”?这不是买金的偏撞着卖金的了么?金莲在武松眼中也不仅是嫂子,更是个“十分妖娆”的妇人,四目相撞难免触电,“只把头来低着”,不便——不敢正视。

不知是武松本来就有点“坏”,还是金莲误读了他的眼神。满腔“野意”的金莲根本就不懂得爱上小叔子是违反“伦常”的,于是她步步深入地去挑逗武松。

假设武松如韩二一般与嫂子通奸,又假设武大即使知情也如当初对张大户一般置之不理,那将是另一部小说了,或者是对《水浒》作简单的重复。

武松若真的带走金莲,充其量只是给梁山又添个孙二娘,那只是日益风行的“戏说”中的故事,与本题不相干。

而《金瓶梅》中的武松是个“硬心的直汉”,吃衙门饭的懂得“法理”,虽在情、理之内应付着“烘动春心的嫂子”,但一旦到警戒红线的边缘,他立即停步,转而睁起怒眼道:

“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伤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风吹草动,我武二眼里认的是嫂子,拳头却不认的是嫂子!”

这才叫“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哩。

潘金莲想从无爱无性的婚姻中挣扎出来的努力,本无可厚非,甚至可视为一种女性的觉醒。

然而她的挣扎与觉醒是以违反伦常的错误方式表现出来的,而且饥不择食的她找错了对象,这就理所当然地遭到武松的断喝。

不过,由希望而失望的潘金莲再也难以安静了,“春心一点如丝乱,任锁牢笼总是虚”。这意味着金莲会尽可能去寻找新的机遇,同时也埋藏着新的危机。

三、 邂逅西门庆:第一次品尝到性爱禁果

正当以错误的方式初步觉醒了的金莲四顾茫茫之际,命运之神给她送来了西门庆,他俩“帘下勾情”,致命邂逅。

金莲心头再次升腾起生命的呼啸:“不想这段姻缘,却在他身上!”(按,此句仅见词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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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值得她庆幸的是,这次她邂逅的“可意的人儿”再也不是自家小叔子,而是个陌生路人,已无“伦常”之忌了;

这位陌生男人有武松般的“健壮”,却无武松般的“不通人情”;更何况他竟是“嘲风弄月的班头,拾翠寻香的元帅”。

男有心,女有意,更有王婆这天才导演牵线,潘金莲与西门庆一拍即合。

这是金莲的第一次偷情,也是她身为女性第一次品尝到性爱禁果的甘甜。这是在张大户与武大那里所梦想不到的,真令她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直饶匹配眷姻谐,真个偷情滋味美。”

如果说与武松相逢,金莲被激醒的只是朦胧的性爱意识;那么,与西门庆“厮会”,金莲则燃起了一股生命的烈焰。

诚然,金莲平生第一次性爱的滋味是在“偷情”这错误方式中获得的。人们却没有必要因此而鄙薄之。

因为你必须正视,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既然“以通奸与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那么“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

其次,在古代全然不顾男女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婚姻制度下,“如果说在自由男女之间确实发生过爱情关系,那只是就婚后通奸而言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62、66、68页。。

尽管金莲求爱的方式是错误的,但在彼时彼地,若没有孤注一掷的错误方式,金莲就无以获得爱情(或者性爱),她就生活在这么个怪圈之中。这是她的可爱之处,也是她的可悲所在。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9)

《金瓶梅》连环画

如果金莲与西门庆的性爱只停留在幽会上,那她充其量可为宋惠莲、王六儿之流,然她不像那两位贪财,只“蒙官人抬举,如今日与你百依百随,是必过后休忘了奴家”,堪称情种,由此出发她或许能升华为《西厢记》中的莺莺小姐那样的形象;

如果她与西门庆能彻底走出世俗罗网为情私奔,那她充其量可为孙雪娥与来旺儿之流,然她多才多艺,聪明伶俐,与西门庆又为“曲中知音”,由此出发她或许能升格为“凤求凰”中的卓文君一类的形象;

如果金莲与西门庆初会之后,西门庆别有新欢,不再登金莲之小院,金莲之于情郎的恋情只是梦中想,曲中唱,靠“意淫”打发她心灵的苦闷,那她或许就可能幻化为《牡丹亭》中的杜丽娘……

四、 他们为何在“纸虎儿”武大前退避三舍?

然而金莲偏偏不蹈前人覆辙,偏偏要将与西门庆的恋情转化成婚姻,且“长做夫妻”(按,这“偏偏”恰为作者另辟蹊径,为中国古典小说形象长廊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这样一来她就遭遇到多重对手。先看第五回“捉奸情郓哥定计”中的一段精彩描写,然后再来分解:

捉奸情郓哥设计

只见武大,从外裸起裳衣,大踏步直抢入茶坊里来。那婆子见是武大来得甚急,待要走去阻挡,却被这小猴子(按,郓哥儿也)死力顶住,那里肯放?婆子只叫得:“武大来也!”

那妇人正和西门庆在房里,做手脚不迭,先奔来顶住了门。这西门庆便钻入床下躲了。武大抢到房门首,用手推那房门时,那里推得开?口里只叫:“做得好事!”

那妇人顶着门,慌作一团,口里便说道: “你闲常时只好鸟嘴,卖弄杀好拳棒,临时便没些用儿,见了纸虎儿也嚇一交。”那妇人这几句话,分明叫西门庆来打武大,夺路走。

西门庆在床底下听了妇人这些话,提醒他这个念头,便钻出来,说道: “不是我没本事,一时间没这智量。”便来拨开门,叫声:“不要来!”武大却待揪他,被西门庆早飞起脚来,武大矮小,正踢中心窝,扑地望后便倒了。(第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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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连环画

潘金莲被作者在小说开卷处就定位为“虎中美女”。这显然不是西方荒诞美学中“野兽与美女”的配方,

而是将孔老夫子“苛政猛于虎”的学理演绎为“美女猛如虎”的命题,进而强化“红颜祸水”的通则。

令人不解的是这“虎中美女”,再加人间猛虎西门庆(在另一个场合打虎英雄武松竟不是他的对手!)为何在武大这“纸虎儿”面前退避三舍呢?

这里又有一个有趣的对比:

武大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捉奸而勇猛了一把(他若一向如此勇猛,其与金莲的生活史或许要改写),

西门庆也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通奸而狼狈地钻入床底(他若一向如此没智量,也就不会有许多风流故事然后风流而终)。

这是因为武大的身后耸立着一个男性世界的通则和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婚姻制度。

这两者是天然联合体,两者合二而一,会化成一个巨大的魔掌,远胜莎翁笔下的奥塞罗的双手,会碾碎一切违规的女性。

就男性世界的通则而言,鲁迅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鲁迅《灯下漫笔》,《鲁迅全集》第一卷第212页。

但如果恰而幸为男子,则不论他居于如何卑下的地位,受着主人如何不堪的奴役,却总有比他更卑下的妻女来供他奴役,供他淫虐。

女性由于其性别身份,不仅是丈夫的性对象,而且还是这个男性中心社会(androcentric society)中所有男性的潜在的性对象!

一部中国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就只是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史罢了!

女性生来的命运不是供淫,便是供杀,已成为中国历史的通例。

就封建婚姻制度而言,旧时代的女性,不仅是外部男性中心社会性玩弄、性禁忌、性歧视、性凌虐、性专制的对象,在家庭、宗教内部,依然摆脱不了这样的处境。

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从来都只能作为父、夫、子这些男性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价值。舒芜《哀妇人》第7、13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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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封建社会以“三从四德”为武器格杀了多少“淫妇”,也制造出多少痛苦的节妇,仅有明一朝见于史载的节妇就有35829人之多(据《古今图书集成》)。

封建社会对妇女从生到死都有种种禁忌,但我认为其中最残酷的是“七出”之条(也叫“七去”)。

《大戴礼》载: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这所谓七出,完全是维护以男性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宗法家庭利益而制定的。

《大戴礼》进而解释:

“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后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不可与共粢盛(祭品)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它的残酷性在于不是对男女平权双向制约,而是男性对于女性单向专制。丈夫可以捡起其中任何一条为依据或为借口来将妻休掉,妻子却无任何制约丈夫的权利。

《白虎通·嫁娶篇》有云:

“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

因为丈夫是天,妻子是地,只有天能制地,而无地制天之理。有这铁律在,才有多少不幸妇女的悲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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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本《白虎通》

作为卖炊饼角色的武大,他确实是社会最底层的无能之辈;而作为金莲之夫角色的武大,他虽为“纸虎儿”却有威慑“虎中美女”与人间猛虎(西门庆属虎)的力量。

不管这位妻子是如何来的(张大户“赐婚”也算变相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管金莲爱不爱他,或他有无能力做她的真正意义上的丈夫,这“纸虎儿”都对于“虎中美女”拥有实际上的夫权,从而将“虎中美女”视为私有财产而占有,不容他人染指。

所有这些,都是男性中心社会通则与封建婚姻制度赋予他的。

而封建法律(尤其是道德法律)从不承认什么情爱或性爱,而对奸夫淫妇从来是谴责与惩罚的,对淫妇的惩罚更是花样翻新且残酷无比,难怪他们退避三舍。

五、 “欲来生快活,须下死工夫”

但是,如果此时有一方妥协,或者是金莲知过而退,退回原来的生活格局;

或者是武大既知金莲犯了七出之条,给她一纸休书,放她一条生路,也就是给自己留条生路。

遗憾的是他们双方都不肯妥协,金莲偏偏要铤而走险,要向男权世界挑战;

武大也偏偏不给金莲休书,自己被西门庆踢伤卧病在床,无力履行男权惩罚,却搬出打虎英雄的弟弟武松代他执行。

他在病床上对金莲说:

你做的勾当,我亲手捉着你奸,你倒挑拨奸夫踢了我心。至今求生不生,求死不死,你们却自去快活。我死自不妨,和你们争执不得了。

我兄弟武二,你须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怜我,早早扶得〔待〕我好了,他归来时,我都不提;你若不看顾我,待他归来,却和你们说话。(第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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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连环画

饮鸩药武大遭殃

原本无谋杀武大之意的金莲,实指望由他在病床上自生自灭。

而武大的话,却让金莲与西门庆如五雷轰顶。此时此刻潘金莲、西门庆所面临的局面,恰如毛泽东所说武松所面临的景阳岗上的老虎一样,要么打死老虎,要么被老虎吃掉,两者必居其一。

他们深知武松杀人不眨眼,唯一的出路是在武松出差归来之前将眼前这“纸虎儿”干掉,让他死无对证,然后再奔赴婚床。

西门庆称之为“欲来生快活,须下死工夫”。

武大原想借武松来震慑他们,没想到却激化了矛盾;武松原是兄弟的保护神,不料他的存在却加速了兄弟的死亡;男权世界的通则本是男性权威的护身符,却成为男权挑战者格杀男性的魔杖。

潘金莲简直是情欲的化身,为了情欲她竟不惜以错误乃至罪恶的方法孤注一掷!

尽管在谋杀武大的过程中,用王婆的话说“(你)西门庆是一个把舵的,我是个撑船的”,而潘金莲只是个帮凶。

以往有的评论直呼潘金莲为“杀人犯”,有失公道。若以法律仲裁,其实很简单,只须按法律条文对号入座即可。

但审美评论就复杂很多,因为它更注重情节的来龙去脉和更深层的原因,以及人物灵魂深处的波澜。

即使以法律仲裁,武松在状子上也写得很分明:

“小人哥哥武大,被恶豪西门庆与嫂潘氏通奸,踢中心窝;王婆主谋,陷害性命。”

潘金莲充其量为从犯。

当然,她也够疯狂了,尽管她也说:“只是奴家手软,临时安排不得碍手。”总之,她协从杀夫的行为是法不可恕而情实可悯。

不过,事后证明那打虎英雄武松并不可怕,西门庆用金钱勾结官场,略施小技就将武松搞定了——发配孟州。

早知如此,何必大开杀戒,让金莲终身难以摆脱那谋杀亲夫的十字架。

历史上有没有潘金莲这个人物(石钟扬虎中美女)(14)

本文作者 石钟扬 教授

文章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2012(台湾)金瓶梅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3,台湾里仁书局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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