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罗网空张飞彩凤 青衫欲湿觅伊人

梁羽生天山系列全集,梁羽生武侠书风雷震九州第43回(1)

  叶慕华觉得奇怪,禁不住就问:“你的爹爹究竟是不是伊宁总兵?”此言一出,那女子越发大怒,骂道:“岂有此理,难道我还能有第二个爹爹?”那四条大汉也帮腔骂道:“你害死了我们的大人,还敢提他的名字?”那女子的双刀加上了她手下的四根狼牙棒,把叶慕华围在当中,越攻越紧,叶慕华忙于招架,哪里还有工夫查根究底。不久,宇文雄来到,助他把这帮人赶跑,叶慕华就更没有机会问了。

  此际,叶慕华在帐中细想日间之事,越想疑团越多,第一个不可解之处是那女子所说的“不共戴天之忧”,究竟是何所指?

  第二个不可解的是,那女子若然是当日串通那些鹰爪害他的人,见了他的面,多少也该有点惭愧地神情才是,但她却显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好像她反而是受害的人一样,难道她不知道当日之事?

  不过有一点已经可以证实的是,那女子的确是伊宁总兵的女儿,小名“凤姑”的耿秀凤。而在耿秀凤的心中又确实是已把自己当作了仇人,虽然他未明白其中的缘故。

  还有一样是令叶幕华觉得奇怪的是耿秀凤的武功。

第一次在草原上交手之时,他已经觉得她的鞭法其中有好些招数好像他“似曾相识”,但却又想不出是几时见过的哪一家的家数?今日她改用双刀,叶慕华则看出一点端倪来了,她的短刀是“断门刀法”,长刀则是从剑法上化出来的,用刀来使剑法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数,竟有三分似是从叶慕华所学的剑法中脱胎出来。叶慕华是家传的武功,他的父母并无弟子,也从来没有教过外人一招半式的。

  叶慕华想起了这许多不可解之处,黯然地收起了金钗,心道:“如今既已知道了她是朝廷总兵之女,又已知道她和自己是两条路上的人了,还何必多费心去琢磨她的事情呢?如今最最紧要之事,还是保护宇文雄到得小金川,好助他除去那个假冒自己的叶凌风。”

  宇文雄已经睡得很熟了,他的呼呼的鼾声和帐外面他的那匹坐骑吃草的沙沙声互相呼应。叶慕华想起一事,心道:“如今已是过了三更,天明就要赶路了,我得赶快去办妥这件事才行。”于是他悄悄地走出了帐篷。

  第二日宇文雄一早醒来,发觉时慕华不在,心里好生纳罕:

  “他说要陪我入川,却怎的独自走了?”宇文雄跨上坐骑,正要离开,忽听得健马嘶鸣,原来是叶慕华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跑回来了。

  宇文雄恍然大悟,说道:“哦,原来你是去找坐骑来了。”

  叶慕华笑道:“咱们要走远路,两人合乘一骑总是不便。但你的坐骑是匹骏马,所以我也必须找一匹骏马,能够配得上你的坐骑才行呀,否则岂不是要耽误路程了?宇文兄,你瞧瞧我这匹坐骑怎么样?”

  宇文雄啧啧称赏,说道:“你这匹枣红马当真是千里挑一的中外名驹,看来只怕比我这匹‘一丈青’还强得多。这种名驹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却不知你怎么能够在仓促之间便找得来?”

  叶幕华笑道:“正如你的所说,这样的骏马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离这里东北五十里左右的一个地方,有个‘万家庄’,前日我打那儿经过,恰巧碰着那万庄主骑着这匹马回庄。后来我一打听,这个万庄主乃是一个欺压乡邻的土霸,当时我就动念要偷他这匹坐骑了。不过一时无暇去偷,才拖了两天,昨晚才去下手。”

  万家庄离北京不远,宇文雄是在北京长大的,曾听过这个万庄主的声名,吃了一惊,说道:“这万庄主不就是自称‘威震河北’的万平野吗?听说他的武功还很有两下子呢,你半夜之间,来回百余里,还偷了他这匹心爱的坐骑,当真是神通广大,令人佩服!”

  叶慕华笑道:“什么神通广大?我不过是碰上了好机会罢了。

  他今天娶儿媳妇儿,贺客盈门,笙歌锣鼓,闹到半夜还未散。我偷人马栅。放一把火,就把这匹马牵出来了。你说的那个什么‘威震河北’,究竟是否就是我碰上的那个庄主,我也不知道。不过,他后来追出来打了我三支飞镖,劲道倒是不小。倘若我和他单打独斗的话,输是不会输给他的,但只怕也要在百招之外才能赢他,可惜我当时没有工夫和他打,否则对付这样的土豪恶霸,让他受点惩罚也好。”

  宇文雄笑道:“他失了心爱的名驹,也够他心疼的了。在这方圆一二百里之内,是他的势力范围,咱们虽不怕他,但也无谓与他纠缠,赶快走吧,免得给他们追上。”

  叶慕华道:“凭咱们这两匹坐骑的脚力,谅他们也追不上,不过咱们是要赶路的,好,这就走吧。”

  他们要从直隶前往川北的小金川,拟定走西北一线,即从直隶西部进入山西,再入陕西,经陕西西部天水一路而入四川东北的松潘,再过去就是小金川了。这条路线约有三千多里路程。

  西人快马疾驰,到了晚上,已经走了将近三百里的路程,并没遇到追兵。

  两人路上有伴,一路谈论武功,倒也不觉寂寞。他们为了逃避官府耳同,选择的这条路线几乎都是山路,进入山西境后,尤其崎岖施行。幸亏他们的坐骑能耐长途,走的虽是山路,每天平均也可以走二百里左右。

  一路无事,这一日到了山陕交界之处的黑驼山,算算行程,已经走了斗路途。叶慕华笑道:“照这样走法,只要不受什么意外的耽搁,十天内便可以踏入川东了。倒是比咱们预计得快一些。”

  正行走间,忽见路上插有一根“狼牙桩”,这是用一根剥了皮的木头,削成狼牙棒的式样,另外用一根较小的木头,两端削尖,横穿过狼牙棒的中心,形成了一个十字架的模样,插在地上。狼牙棒的上端给人用刀劈开,但却没有分成两半,而是劈到将近十字架之处便停止了。

  叶慕华“咦”了一声,说道:“咱们一路没事,说不定今天会碰上意外了,快点过去,免受牵连。”

  宇文雄道:“这是什么标记?”叶慕华道:“这是绿林强人的一种暗号,表示他们要在附近作案,不准外人插手的意思。可是已经有人向他们挑战了。”

  宇文雄道:“你怎么知道?”叶慕华道:“你不见这根‘狼牙桩’是给人倒转来了插,而且劈开了一大半吗?这就是说:‘你不许我动,我却偏要在太岁头上动土’的意思。这可能是另一帮绿林人物干的,也可能是他们的对头干的。若是前者,则是意在分赃,还有讲和的可能。若是后者,则定然要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了。”

  宇文雄道:“但愿他们不是今天厮杀,要不然碰上了倒是麻烦。好,咱们跑快一些吧,早早离开是非之地。”

  其时天色已近黄昏,两人跑到山下,已经是日落西山了。他们唯恐走得还不够远,又再走了一程。叶慕华松了口气,说道:

  “一路不见动静,也许那两帮人不是在今天动手。咱们可以找个地方歇宿了。”

  忽见前面有座高耸的石牌楼,锁着路口,气象不凡,像是个城堡模样。字文雄道:“看来似是个大户人家聚届的城堡,里面定有市镇,咱们就在这里住宿一宵如何?”

  西北的一些土豪,常有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作这样城堡式的建筑,大者方圆十余里,小者数里,在这囵子之内,有市镇,有乡村,设有私衙,拥有“团练”,这情形就像绿林中人各占一个山头似的。看前面这个城堡的气势,应是属于规模很大、雄霸一方的那种城堡,叶慕华沉吟半晌说道:“且待进去再说。”

  走近一看,只见石牌楼上刻有“归德堡”三个涂朱大字。两扇石门紧闭,封锁了路口,根本就进下去。

  叶慕华心头一凛,暗自想道:“原来此地乃是‘雄霸关中’归古愚的城堡。”归古愚乃是关中一大土霸,周围数十里的田地都是他的,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等于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其人虽名“古愚”,实则是一头狡猾的狐狸,串通官府,欺压百姓,而又以“大善士”自居,凡有“赈济”之事,他总要轧上一脚。从中取利的。

  但他们为了赶路,却必须从“归德堡”通过,宇文雄道:

  “管他是土霸也好,不是土霸也好,大路众人行,他封锁路口。

  总是不该。咱们上去与他理论。”宇文雄是尚未知道这个堡垒的来历的。

  那牌楼有人守的,不待他们叫门,就走出了几个堡丁,大喝道:“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宇文雄没好气地答道:“过路的人,天色晚了,想在镇上投宿。”

  为首的那个小队长直上直下地打量了他们一番,蓦地冷笑道:“过路的人?偏偏拣了今晚前来投宿,身上又带有兵器,有这么凑巧的事?哼,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快快把你们的身份报上来!”

  叶慕华听出他话中有话,便用眼色止住了宇文雄,上前搭话道:“我们确实是过路的客人,路途不靖嘛,出门人哪能不带兵刃防备盗匪?团总老爷,你说的话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今晚不能在贵处投宿?”

  那小队长“哼”了一声道:“不明白?我看你们乃是装蒜。

  说什么防备盗匪,我看你们就是匪党!”旁边一个堡丁帮腔道:

  “不错,我看他们九成是飞凤山的女匪首派他们混进来作奸细的。宁可捉错人,不可放错人,好坏先把他们缚起来再说!”

  宇文雄大怒道:“岂有此理?凭什么胡乱诬人作匪?我倒要请你们堡主来,问一问他,这条路到底是许不许人走的?”他越说越气,唰地一鞭,将路旁一支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是一株木材坚实的榆树,小小的一根马鞭,能把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腕劲也足以吓倒只有几手“三脚猫”功夫之辈了。

  那个小队长本来是发着冷笑,要想排宣他们一顿地,见宇文雄显了这手功夫,吃了一惊,生怕冲突起来会吃眼前之亏,连忙使了个眼色,叫一个堡丁回去请示,随即赔笑道:“两位大爷别生气,两位确是来得不巧。”

  叶慕华道:“怎么不巧?”那小队长道:“两位有所不知,有一帮强盗扬言要来侵犯我们的归德堡,说不定今晚就有一场厮杀。”他们这才知道,原来路上所见的那个狼牙桩记,就是对归德堡而发的。

  宇文雄不想多事,说道:“你怀疑我们是奸细,不敢让我们留宿,那么总可以让我们通过吧?我们只是借一条路,绝不干预贵堡的事情。”

  那小队长道:“这个,我、我不敢做主。”正说到此处,只见有几骑马出来,为首的是一个短小精悍的中年汉子。那小队长如释重负,说道:“好啦,我们的少堡主出来了,你们向少堡主请示吧。”

  宇文雄心里很不舒服,心道:“好大的气派,走路还要向你们请示!”但他还未曾发作出来,那少堡主已先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宇文雄强忍着气,把刚才对那小队长所说的话再说一遍,那少堡主做出一副爱听不听的神气,却回过头去与他的一个随从咕咕叽叽地说了一些不知什么话,蓦地将马鞭向叶慕华一指,喝道:“你这匹坐骑怎么来的?”

  叶慕华道:“我们只不过是借一借路,你管我的坐骑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

  那少堡主冷笑道:“你要从我们这儿经过,我就要管!”宇文雄忍不住气道:“你们也未免管得太多了!”

  那少堡主“哼”了一声,说道:“你们这两个小贼还敢装作是过路客人?好,我索性揭穿你们的底吧,你们是万家庄的盗马贼。嘿,好大的胆子,连万老庄主地坐骑你们也胆敢偷了?”

  原来归德堡与万家庄素有来往,少堡主的这个随从是曾到万家庄的,所以认得万庄主万平野的这匹坐骑。这次万家庄给少庄主娶亲,归德堡也派有人送去贺礼,不过却还没有回来。

  那少堡主自恃武艺高强,不把这两个“小贼”放在心上,一心想为万家庄的老庄主夺回坐骑,他怕叶慕华逃走,立即便是一鞭扫去,要把叶慕华卷下马来。他的那个随从也在同时向字文雄冲去。

  叶慕华喝声:“来得好!”以鞭对鞭,双鞭一交,那少堡主也确有几分本领,但却怎及得上叶慕华是有上乘内功根底的人,那少堡主鞭梢一回,正要避招变招,已给叶慕华的马鞭缠上,叶慕华陡地大喝一声,那少堡主跌了下马!

  他的那个随从武功更不如他,但却有几手暗器功夫,在向宇文雄冲过去的时候,双手飞镖一背弩,发出连珠三暗器。

  宇文雄满肚子气,长剑出鞘,一招“风卷残云”,把两支分量较重的飞镖打落,左手一招,却把那支弩箭接到手中。对方的弩箭是用藏在背上的弹弓射出来的,他接到了弩箭,却用双指之力反弹回去。

宇文雄虽还未算得上是一流高手,内功的基础亦颇不弱,双指之力已胜于普通的弹弓。少堡主这个随从想不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贼”竟是如此本领,他快马疾冲过来,给一支箭射个正着,登时中箭落马,这匹坐骑收不住势,还在向前直跑。

  那少堡主并没受伤,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来跳上马背,大怒骂道:“好呀,有胆的你这两个小贼别跑。”他叫别人别跑,他自己却跑回堡中去了。而且立即关上了那两扇石门。他那随从哼哼唧唧地爬了起来,堡门已闭,生怕敌人来加害于他,吓得面青唇白,躲在牌坊的石柱背后直打哆嗦。其实宇文雄若要杀他,刚才早已射他的咽喉,宇文雄只是想稍稍惩罚他,所以才只是射他的大腿的。

  那少堡主观上了堡门,一面吹起报答的号角,一面指挥原有的堡丁在箭垛上乱箭射出。叶慕华与宇文雄一来是恐防寡不敌众,二来也无意和他们纠缠。当然不会等待他们的大队追来。

  跨上马背,便向回头路跑。

  其时已是日落西山,夜幕降降的时分。两人上了山,见堡中只是虚张声势,并没派人追来搜索,他们也就停了下来商量对策。

  叶慕华道:“他们要应付什么飞凤山的女匪,料想无暇顾及咱们。那少堡主吃了亏,也只能虚声恫吓而已,不必理他。”

  字文雄道:“这等土霸料也奈咱们不得。不过,我倒不是担忧他们赶来追捕,而是咱们怎能通过这土霸的地头。他闭上堡门,咱们只是两人也攻不破他。”

  叶慕华道,“为今之计,只有绕道了。不过要绕过这座大山,须得多走五六十里路程。”

  宇大雄道:“要是咱们硬闯,要杀出归德堡,所耗的时间更多。没办法只好绕道了。拼着今晚不睡觉,也能走五六十里。”

  叶慕华道:“你大约未走过这条路吧?我给你画一画地图。”说罢就折了一支树枝,在地上画出一个简明的地图,说道:“从这里向西路,绕过山背,再向南走出山坳,前面有一条路,再向西走二十里,就是乌龙铺,那是一个小镇,不过会有客店的。

  你在乌龙铺等我吧。”

  宇文雄怔了一怔,说道:“你不走么?”叶慕华道:“我是临时有点事情,想在此地多留一晚,明日再赶到乌龙铺,与你相会。”

  宇文雄道:“叶大哥,你不必瞒我了,你是想在今晚偷进归德堡去刺杀土霸,为民除害,是也不是?”

  叶慕华笑道:“天下像这样的土霸多看呢,哪杀得尽?不瞒你说,归德堡我是要进去的,不过却不一定是去刺杀土霸。”

  宇文雄道:“好吧,不管你进归德堡干些什么,我陪你去!”

  叶慕华道:“你忘记了你在路上不能耽搁的吗?一个土霸算得了什么,值得你去冒险?要是你失陷在归德堡,谁人能够替你办事?”

  字文雄霍然一惊,心里想道:“不错,我是要赶到小金川去为师父处置叛徒的,多少抗清义士的性命悬在我的手上,我岂能为了一个土霸耽误我的大事?”同时心里又觉得有点奇怪:

  “我从来没有向叶大哥透露过半点口风,他却真的好似猜到我此行的任务了?”

  宇文雄想了一想,说道:“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去冒这种无谓之险?你虽然武功高强,但给耽误了路程,也是不值得的呀!”

  叶慕华道:“我的确是有我的事情,而且也不一定就会在归德堡动手的。你是绕道,我是从归德堡穿过,走的直路。说不定明天还是我先在乌龙铺等你呢!”

  宇文雄与叶慕华虽然是同行了几日,而且是意气相投,但毕竟还是属于他私人的事情,宇文雄也就不便多问了。于是说道:

  “好吧,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你的江湖经验比我多很多,我只希望你更多一些小心。归德堡虽然不是龙潭虎穴,但你一个人进去,寡不敌众,总是以多加小心,避免无谓的纠纷为官。不知我可说得对不对?”

  叶慕华道:“很对,很对。我也希望你多加小心。这匹坐骑,今晚我用不着,你将它带走吧。”宇文雄骑上自己的坐骑,将叶慕华那匹枣红马牵在后面,说道:“好,那么我走了。明日在乌龙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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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雄因为自己刚才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倒了那个少堡主的随从,所以并不怎样把这归德堡放在心上。他以为叶慕华的武功远胜于他,他所担心的只是叶慕华多管闲事而耽误路程,至千对叶慕华可能遭遇的危险倒不怎么担心的。但其实他并不深悉归德堡的情况。

  要知“归德堡”号称“雄霸关中”,“盛名”之得,岂由幸致?老堡主归古愚狡猾如狐,不但足智多谋,而且本身的武功,在江湖上也算得一流好手。别看他的儿子归少灵只不过三招两式就给叶慕华打下马来,他的儿子最多不过得他三成本领而已。

  以叶慕华的武功造诣,江湖上等闲之辈,是连他一招也接不起的。

  “归德堡”之得以雄霸一方,又还不仅仅是由于堡主本身的武功,更重要的是由于财雄势大,“手面”通天。

归古愚一方面与官府有紧密的勾结,一方面与黑道上那些只知打家劫舍的凶横之辈,也有往来。他明里是个拥有良田万顷的“大绅士”,暗里又是个坐地分赃的“大头子”。他手下的四个“护院”,就是江湖上的独脚大盗出身,各人都有着一门足以称雄江湖的独门武功的。以他与“黑道”上的关系,这次竟然有人敢于“黑吃黑”,在他的“太岁头上动土”,他为了维护“雄霸关中”的威名,必然广邀帮手,这也是可以料想得到的。

  这些情况,宇文雄并不知道,但叶慕华却是知道的。然则他又何以轻于冒险,在自己身有要事的情形之下,还要“多管闲事”呢?

  宇文雄走后,叶慕华独立山头,遥望那气象雄伟的“归德堡”,也不觉一片茫然,自己也觉得有点好笑。心里想道:“我怎么会有这样古怪的想法的:倘若我料得不对,那‘女匪首’并不是她,这可就真是多管闲事,闹出大笑话了。”

  原来叶慕华是心有所疑,疑心那个向“归德堡”挑战的“飞凤山女匪首”就是那个他曾经三度相逢,莫名其妙地成了“仇人”,直到如今还未曾知道她的来历的那个耿秀凤。

  他的怀疑也不是全无根据,第一,他曾经在几天前遇见耿秀凤,知道耿秀凤是在这条路上出没的。耿秀风说过还要在前头路上找他“晦气”,可是直到如今还未出现,是不是耿秀凤给更紧的事缠着了身子呢?

第二;他对这一条路的绿林情况颇为熟悉,不过半年之前他还走过这一条路,却并未听说有什么“飞凤山的女匪首”,那么这个“女匪首”当然是新来的了。耿秀凤是个极有本领的女人,因而也就引起了他的猜疑。

第三,耿秀凤那四个手下都是使狼牙棒的,而那“飞凤山女匪首”在路上埋下的也就正是“狼牙桩”,直插得那根狼牙棒和耿秀凤手下那四条大汉所使的兵器一模一样。固然“埋桩做案”是绿林中惯用的一种通知同道的暗号,但却不一定是要用“狼牙桩”的。

  另外还有一个近乎“直觉”的,连他自己也感到有点可笑的“理由”,耿秀凤的名字中有个“凤”字,军中迷信,“大将怕犯地名”,绿林中也有这个讲究,安窑立万,要选择与瓢把子姓名配合的地名,迷信“犯地名者亡,合地名者昌。”耿秀凤是不是因为“飞凤山”这个地名对她“有利”,故而才占山为王呢?

  但尽管叶慕华有许多“理由”足以支持他的怀疑,但这许多理由却打不破一个事实——耿秀凤是朝廷总兵的女儿!

  岂有总兵的女儿会做强盗头子的?只这一个事实,就使得叶慕华犹疑起来,自己驳自己道:“是不是我的想法太怪诞了!”

  月亮从山谷间升起来了,月亮又大又圆,这晚的月色倒是十分明朗。叶慕华在月光下把那两支金钗取了出来,把玩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之心,“不管是不是她、这件事我恰巧遇上了,总得去看个明白。要不然若是错过了岂不可惜?”他为什么这样想见耿秀凤呢?只仅仅是为了一念好奇吗?这个内心的秘密,呵就连他自己也感到茫然,答不上来了。

  月光下,叶慕华取出一颗易容丹,混合了一些泥土,用山泉化开,涂在脸上。把一张俊秀的面孔化成带了几分古铜色的脸庞,他身上本来穿的是一身灰布衣服,临流自照,除了眉宇间透出的英气之外,已经完完全全像一个普通的庄稼汉了。

  那座牌楼锁着路门,从正路进去是不可能的了,但归德堡的路口总不能全部封锁,它是两边靠山的,山形险陡,山路崎岖,在险陡的地方甚至根本就找不到路,但这只能阻碍普通的行客,却阻挡不住轻功超卓的叶慕华。

  叶慕华特地从最险陡的地方下去,一路上果然无人阻挡,虽然有时发现附近的山头有幢幢黑影,但既不是挡着他的去路,叶慕会也就不去理它。而且只是他发现对方,对方根本就没有发现他。

  直至下到半山,叶慕华的行藏才几乎给人察破,那两个巡逻的堡丁可能是比较有本领的江湖人物,听得草间有些微的“猎猎”声响,其中一人登时警觉,说道:“你听这是什么声音,不知是野兔还是人?过去看看?”他的同伴笑道:“哪会有人敢这么的大胆,独自前来?”

  那个人道:“说不定就是飞凤山的那个女匪首呢?这女匪首听说是轻功、暗器、刀法样样高强的!”他的同伴哈哈大笑道:

  “饶她本领怎样高强,她不率领大队,就敢来进犯归德堡吗?”说话之间,又来了两个汉子。

  这两个汉子道:“你们争些什么?还舍不得走吗?”前头的那个汉子笑道:“两位来得正好,赵大哥说是听得草里似有什么声响,疑心是飞凤山的女匪来了。”后来的这两个汉子哈哈大笑道:“咱们的老堡主,是巴不得这头凤凰飞进归德堡来,就怕她不肯来!”

  那“赵大哥”道:“你们别笑。听说日间曾有两个小伙子闯道,本领很是了得,少庄主和陆武师都吃了他们的亏呢。”

  他的同伴道:“管他是那头凤凰也好,是闯道的那两头小狗子也好,反正现在有陆大哥和铁大哥接玑来了,咱们乐得交给他们,你也就不用操心啦!”

  前头的那个汉子笑道,“你们乐了,我们可就苦了。镇上如今正在热闹,你们赶快回去看灯吧。唉,吃君俸禄,与君分忧。

  谁叫我们领了别人白花花的银子呢?派在这个时候当值。就只好待在这儿喝西北风啦!”

  和他做伴的那个“钱大哥”道:“那两只小狗子是仗着马快,占了点小便宜,就赶忙逃了。我才不相信他们还有这么大的胆量敢偷进归德堡呢。”

  那“赵大哥”道,“还是去搜一搜吧。”他的同伴满不高兴他说道:“钱、陆两位大哥都不担心,偏你这么多事!就只你一人对堡主忠心吗?”

  “赵大哥”似是十分尴尬,打了个哈哈说道:“老钱,你别调侃我了。就算是我胆子小,怕出事好不好。好吧,你们既然都不在乎,我也乐得交班,早早回去看灯,好,走吧,走吧!”

  叶慕华正自心想:“这四个人都是外来的江湖人物,却怎得会如此糊涂?”心念未已,蓦地里“唰唰”连声,四条大汉暗器齐发。原来他们在听了那姓赵的说话之后,心里都是有点发慌,不知乱草丛中,是否真的伏有敌方高手。故而装作满不在乎却突然用暗器试探的。

  飞蝗石、铁莲子、甩手箭、瓦风镖,交织成一面暗器的网,向叶慕华藏身之处撒下去。过了半晌,毫无声息,连野兔也没有窜出一头。钱、陆二人哈哈笑道:“赵大哥,你这次真是疑神疑鬼了,我早说过那贼子怎么敢来?”

  话犹来了,时慕华忽地长身而起,喝道:“贼小子叫你知道厉害。”赵、钱,孙、陆四人应声倒下。原来叶慕华有“沾衣十八跌”的功夫,这几个人不过是黑道上的三流角色,所发的暗器虽有两件碰着了他,但却是连衣衫都没穿破就跌落了。叶慕华随手捏碎一颗石子,就打中了四人的穴道。

  叶慕华心里想道:“他们最少是一个时辰换一次班的,那么若要发觉我潜入归德堡,也得在三更之后了。”

  下到半山,忽看见大空飞起朵朵烟花,恍如点点繁星,伴着明月,交织成奇丽的色彩。时慕华这才想起原米今晚正是元宵佳节,心中想道:“怪不得那两个家伙说是要去看灯,敢情今晚堡中还有灯会呢。这归德堡的堡主忒也胆大,在这风雨欲来之际,居然还有如此闲情逸致!”

  归德堡的中心是一座市镇,要走到这座市镇,先得穿过几条乡村。叶慕华刚走进第一个村庄,便看见有许多提着灯笼的孩子,叫叫嚷嚷吵着要大人带他们到市镇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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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麻皮大汉喝他的孩子道:“你这小娃儿真不懂事,今晚说不定有强盗要来呢,你躲在家里关上大门我都不放心,还吵着要到镇上去?”

  那孩子有十岁光景,说道:“那你又去?你不最说从来没有强盗敢正眼儿瞧一瞧归德堡的吗?怕什么?”

  那麻皮汉子道:“你懂什么?这一股强盗是十分厉害的女强盗。爹是奉了堡主之命到镇上准备厮杀的,不能不去!”

  那孩子道:“哦,是女强盗么,那更有趣了。让我偷偷去瞧瞧成不成?你教我们练武的时候,不是说胆小鬼最没用吗?我也练了两年武了。”看来这个麻皮汉子是堡中的“团练”,从孩子的说话,也可以看出这一带的民风尚武。

  旁边一个汉子笑道:“说真的,倒是把孩子带到镇上去更安全一些,我听得归家的护院说,老堡主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只怕那女匪不来。镇上防卫森严。归家的祠堂又在那儿,决不能叫匪徒得逞。村子里的壮丁却就未必能够抵抗大帮的匪徒了。”

  那孩子拍手笑道:“爹,你听,王伯伯也是这么说呢。”

  那麻皮汉子道:“好吧,你跟着我,到了镇上,我可不能照顾你了,有什么风吹草动,你躲到姨丈家去,懂不懂?”

  那孩子道:“懂,懂,懂!至多我只在门缝里偷瞧一眼。”

  说话之间,只听到锣鼓咚咚声响,村头来了一队踏着高跷,脸上涂得五颜六鱼的人,前面两个扮作黑白无常,中间有个高个子涂得厚厚的脂粉,扮作女鬼,伸着一个血红的长舌头,吓唬限在后面的一群孩子。

  那两个“无常鬼”放开喉音唱道:“正月十五庙门开,牛头马面两边排,阎王判官当中坐,一阵阴风吹进个女鬼来!”唱着吓人的戏文,神情动作却非常滑稽,引得孩子们哈哈大笑,根本就不害怕。

  叶慕华听得旁人悄悄议论道:“这不是那伙外来的朱家兄弟吗?他们不种堡主的田地,不租归家的地,堡上的公事,他们从来是不大理会的。怎的今晚也出队参加赛会,到镇上给堡主凑热闹了?”

  和他同行的那汉子道:“堡主下的命令。每一条今晚至少都要出一队参加的,他们虽是外来的客户,究竟也还是住在归德堡的地方,怎能不给堡主面子的?倘若今晚有事,他们还要帮忙厮杀呢。”叶慕华留心观察,发觉那一伙人腰部都是胀鼓鼓的,显然内面藏有兵刃武器,心中想道:“原来如此,堡主是借出会景为名,召集各乡精壮帮他守卫的。”

  前面那人小声说道:“听说飞凤山那女匪和堡主有点过节,她这次埋桩挑战只是要对付堡主的,要劫也只劫归家大院。咱们这些苦哈哈的百姓。我就不信强盗会侵犯咱们的。说起来实在值不得为他们归家卖命!”

  他的同伴连忙嘘道:“噤声,别让团练听见了。”

  那汉子道:“怕什么,麻皮大哥是团练。他也是这么说的。”但那汉子说到这里,也不敢往下再说了,因为他发觉叶慕华队后面走来,不知叶慕华是个什么人。

  那汉子搭讪道:“这位大哥,你是哪条乡的?不参加出会吗?”

  叶慕华含糊应道:“我是住在山上的。”那汉子道:“哦,原来是山上的猎户。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听说你们山上的猎户只有二三十家,却分散在好几个山头,召集不易的,所以不用你们出队,是吗?”

  叶慕华顺着他的口气道:“正是。但我怕今晚有匪徒从山上经过,不如躲到镇上,顺便也好好瞧瞧热闹,听说今年的元宵比往年还要热闹好几倍呢,我们的堡主也真是胆大。”

  那汉子笑道:“这你还不懂吗?我们的堡垒号称:‘威震关中’归德堡数十年来从没有绿林好汉敢来骚扰。这次飞凤山的女匪居然敢向堡主挑战,所以堡主要显显威风,元宵的赛会故意要办得比往年热闹,表示他根本不把这股女匪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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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各条乡村涌来看热闹的人们,以及参加赛会的队伍,从各个不同的方向,汇成一股的人流,涌向堡中心的市镇。这座市镇有六条大街,三十六条小巷,比普通的一个小县城还胜几分。

  叶慕华混在人堆之中踏入市镇,在西门入口之处,发觉有一排茅草搭盖的马栅,对着大街,与街上富户人家的建筑极不相称,马栅里也不知有多少匹马,它们似乎不习惯锣鼓卢的骚扰,马栅里的嘶鸣声也在此起彼落。和叶慕华同行的那个汉子似乎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笑道:“这是临时搭盖的。”

  叶慕华道:“平常马栅总是盖在比较偏僻的地方的,这里却为何对着闹市?”那汉子笑道:“你还不懂么,这是准备给堡丁追捕贼人的。今晚从四乡来参加赛会的堡丁大都是穷人家,他们只能自携武器,可没备有马匹。”叶慕华心想:“这堡主倒是打着如意算盘,好像他们打胜这仗已是十拿九稳了。”

  这座市镇是归家堡的中心,而归家的祠堂又是这座市镇的中心,祠堂前面是个大广场,六条大街都从这个广场伸展出去,再分出三十六条小巷,星罗棋布地交组成一面蛛网。

归家堡的老堡主就像是盘踞在蛛网正中的毒蜘蛛,在这毒蜘蛛的眼中,飞凤山的“女匪”是头飞蛾,它在等待着这头飞蛾扑入蜘蛛网。

  归家祠堂是一座矗立在广场中心的石砌高楼,两边有防火墙,祠堂正面是座拱门,拱门下面是三十六计大理石台阶,拱门入口之处,第一级台阶之上有五把虎皮交椅,坐在当中的就是归家堡的老堡主归古愚。

左右两边四张交椅上坐的则是他的四个护院,这四人都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故而堡主特别以“宾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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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慕华远远望去,认得其中的两人,一个是绰号“黑煞祁”的秦柱尊,一个是绰号“大力神”的周鼎。叶慕华心里想道:“这两个魔头竟然屈就归家的护院,归家堡的声势果是非同小可。

  耿秀凤的那四个得力手下只怕还未必是这个魔头的对手。却不知今晚要来动旧家堡的‘女匪’是不是耿秀凤?归家另外的两个护院也不知是谁?”

  台阶上除了归堡主和他的四个护院之外,两旁边站立有不少人,少堡主归少灵也在其中。

这一帮人正在场指手画脚的不知谈论什么,而广场上的赛会已经开始了,人们也都涌到广场来看“出会景”。

  虽说是一个市镇的赛会,倒也热闹非凡。元宵号称“灯节”,一队的“灯队”先拉出来,扎成龙、凤、麒麟、孔雀、鲤鱼、螃蟹……等等灯饰,应有尽有,还有扁大方圆的各式红绿灯笼,带罩的马灯,饰有玻璃珠串的官灯等等,挑在高竿上,竿头高过屋檐,灯光摇曳,一眼望不尽头,赛似繁星。

  灯队之后,跟着出来的有舞龙的、舞狮的、舞麒麟的,再后面就是一队的杂耍和踏着高跷化装成戏文中的各式各样的人物,扮作黑白无常的那对朱家兄弟,和那个扮作“女鬼”的人也在其中。

  火树银花,鱼龙衍曼,锣鼓声喧。人们都挤到广场来看热闹了,可是每一个人的心情又都难免有点忐忑不安,“飞凤山的女匪今晚会不会来呢?”

正是:

  鱼龙衍曼元宵夜,萧鼓声中隐杀机。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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