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是对劳动力群体的一种社会保障,职工到了应该退休的年龄,就应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表现,更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
然而,由于从事的实际工作环境和难度悬殊很大,有两类人尽管未到退休年龄,也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一、理性退休利国利民
按照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男性在60周岁,女性在55周岁,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正点退休。
这是因为按照正常的生理轨迹,在这个年龄点我们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应繁重的工作节奏,应该是颐养天年的最佳时段。
在以前,尤其是干部制度没有改革之前,领导干部是没有退休这个规定。也因此上我们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很多的领导都是老态龙钟,可谓是活到老干到老。
小平同志第二次回归之后,主持中央大局,敏锐地认识到我国要想继续发展,就应该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为此推动了我国干部制度的一场革命,这就是今天的退休制度。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我国的退休制度得到人大的审批,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至今已经过去半个世纪。
实践证明,从干部的退休离休,到职工的退休制度的推行,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新生力量,也给年青一代提供了广阔的彰显才能的舞台。
只不过,随着进入新的世纪,我国也出现老龄化的问题,这应该说是一种自然规律。针对这一情况,社会上开始出现延迟退休的一种要求。这一方面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六十岁的时候依旧是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在这个时候叫他们噶然停止上班做工,貌似有点为时过早。
更重要的是,在国际上,六十岁的人还处在当打之年。尤其是在领导位置上,甚至是一些关键的技术岗位,老同志还是处在发挥老到的经验和技术绝活的最佳时机。
也算是与时俱进,我国在千年计划里,首次提出了延时退休这个政策,现在已经开始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做试点工作。
二、提前退休惠及民生
凡事有进就有退,退休政策也是这样。一方面我们推荐和支持延时退休,以便叫老同志继续发挥余热。另一方面,对于具体的工种和岗位,我们更赞成提前退休。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有以下两类人员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首先就是在事业编制的,凡事上班时间在20年以上,离正常退休年龄在五年之内的,国家支持这些工作人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前退休,这样可以节约编制,为年轻人腾腾地儿。
那么对于在企业上班的职工来说,上班时间达到或超过25年,且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5岁,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提前退休。
对于在企业连续工龄满三十年,男性年满53岁,女性年满48岁的,也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按在类别来划分,其实这前三者算是一类,是在正常岗位上连续工龄达到要求,且年龄基数也符合要求的,属于可以提前退休的档次。
我们说的另一类就是在特殊工种和岗位上工作的人们。比如高架工,电焊工,高温作业工,长期从事野外作业的电力部门的外勤工,井下作业工,此外还有高风险高污染的工种。
值得注意的是,从事这一类高风险作业的人,只要连续工作在十年以上,就可以正在单位的统一安排下对自己的身体做一检查,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优惠政策。
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最先决的条件是,经过第三方检查,这些人已经或者正在丧失劳动能力,在自愿的基础上,不管年龄多寡,他们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结论
退休政策是党和国家赋予人们的权利,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合理延迟退休,更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倡和允许提前退休。
其实该推迟的推迟,该提前的提前,这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这才是最大的民生,更是是人性化处理劳动关系的惠民举措。
我们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素质,这样一来有更多的人能够尽显自己的英雄本色,另一方面更要照顾好弱势群体,就好比这些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们,他们毕竟也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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