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吸食了第一口毒品,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痛苦与绝望、堕落与沉沦、疾病与死亡接踵而至。
我国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精麻药品有270种,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管制的有134种,这两种目录加起来一共是有304种,这304种看起来已经非常多了。
但事实上我们面临的禁毒形势的严峻性也正在于此,精麻药品品种非常多,而法律列管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新的精麻药品被发明的速度。
现在全球累计被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有700多种,而我们国家现在被管控的只有300种左右。
这中间带来的差距和空间的灰色地带给违法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他们用来利用法律列管滞后的时间因素,在精麻药品还没有被列管的时候,大肆把它当做新的毒品推广来谋取暴利。
那么毒品,精麻药品,精神活性物质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精神活性物质是一种能够改变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的物质,所有具有这样效果的物质都叫做精神活性物质。
毒品都是精神活性物质,但是精神活性物质的范围要大于毒品。
比如,酒精,烟草也能够改变人的生理状态和精神状态,酒精烟草也是精神活性物质,但是它们没有被管制,不是毒品。
精神活性物质包括毒品,所有的毒品都是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毒品的一种。
三个范围从大到小是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
我们现在面临最大的困境是青少年合成毒品滥用方面面临最大的挑战就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层出不穷造成了我们毒品预防宣传的不到位。
大部分青少年对于六种主要毒品名称是耳熟能详的,但是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警惕性则是非常不到位的。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新精神活性物质是违法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我国精麻药品的列管管制而在现有的毒品种类的化学结构上做一些微小的调整,使得新得到的这种精神活性物质在结构上跟已列管的物质是不同的,以此来逃避我国法律的监管。
但是,它的效益又和已知毒品具有类似甚至更强烈的精神效应的。
这样的一些物质已经成为现在威胁最大的一种新的毒品就是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我们用数字来告诉大家新精神活性物质是多么大的黑洞:
2016年,全国缴获已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有80多公斤,一旦被缴获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缴获的非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吨多,那么法律上对这一吨多的非列管的精神活性物质是没有明文规定的,所以一吨多比八十公斤是一个什么样的差距。
所以新精神活性物质对我们禁毒和青少年合成毒品的滥用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前文中提到毒品的三大特征依赖性,危害性和非法性,所有毒品都具备这三个基本特征。
毒品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禁毒法》规定罗列了六种毒品以及其他国家管制的能够形成瘾癖的精麻药品。
如何理解其他的国家管制的能够形成瘾癖的精麻药品,我们讲了三个要素来把握:时空要素,相对性要素,动态性和开放性要素。
我们了解毒品的种类和范围是动态的,变化的并且是每年不断在扩大的过程,但这个扩大的速度是跟不上新精神活性物质出现的速度。
毒品是一个非常难以定义的概念,无论是从医学的角度,法学的角度,从社会学的角度去认识毒品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的相对概念也决定了禁毒教育是一个终身教育。
我们对于毒品的认识能力也要与时俱进,不能停留在之前已有的认知上。
所以,我们要使自己具备识毒拒毒防毒的基本能力,就要更深刻的了解什么是毒品。
来源丨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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