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水浒传》,揭示了北宋王朝由盛及衰,至止最终灭亡的历史。施耐庵以梁山好汉聚义的故事为主线,展开了一副绚丽的历史画卷,北宋诸多民俗风情尽收眼底。在这副历史画卷中,施耐庵不厌其烦的描写食肉喝酒的情节,以生活中第一件大事,,描绘时代风情,赋予深刻含义。

《水浒传》中的吃喝,不仅是为主题服务,也是北宋时期饮食文化的大展示,或者就是一副旅游饮食的导航图。到什么地方吃什么,怎么吃,为什么吃,吃了又会怎样,……施耐庵都在文本的背后隐藏了如此丰富的信息。

那么,《水浒传》中的吃喝究竟是一副怎样的场景,施耐庵写得准确吗?其中又有什么寓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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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俱备”反映了宫廷饮食状况

第一次写到吃喝,是在“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这回书中,这个故事,容与堂本是第一回,贯华堂本则是“楔子(以下以此版本为据)”。书中写道:

(洪太尉)将丹诏供养在三清殿上,与众官都到方丈。太尉居中坐下,执事人等献茶,就进斋供,水陆俱备。

洪太尉是朝廷命官,钦差大臣,代表宋仁宗前来诏请张天师进京祈禳瘟疫,上清宫的道众当然不能按照道家的规矩,以斋食招待。必定是按照宫廷饮食,以“水路俱备”的规格设宴,款待这位养尊处优的朝廷大员。那么,上清宫的道众如此安排宴席,是否符合宫廷吃喝的规矩呢?能满足这位朝廷大员的饮食需求吗?

第一回书的开篇故事,写的是高俅发迹。圆社高二之所以能够做到殿帅府太尉,与小王都太尉有很大的关系。施耐庵写的这个小王都太尉,历史上确有其人,此人便是宋英宗的女婿,宋哲宗、宋徽宗的妹夫王诜(王晋卿)。从《水浒传》的情节看,小王都太尉与当时的端王关系很近,时常有往来。有一次,端王来访,书中写道:“王都尉府中,准备筵宴,水陆俱备。”

王都尉的级别很高,元丰(宋哲宗)末年,做到了枢密都承旨,主要负责枢密院内部事务,手握检查枢密院主事以下官吏功过及其迁补大权。按照《挥塵后录》的说法,高俅遇端王(宋徽宗),大概就是这个时候。端王是亲王,又是舅哥,王晋卿自是不敢怠慢,以“水陆俱备”的规格接待。所谓“水路俱备”,讲的是餐桌上的菜品有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很是丰盛。《水浒传》两次写到“水路具备”的宴席,确实反映了当时宫廷与官僚阶层的饮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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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水路俱备”到底又吃了些什么呢?阳枋在《字溪集·卷九》中写道: “食不肯蔬食、菜羹、粗粝豆麦、黍稷、菲薄清淡,必欲精凿稻粱、三蒸九折、鲜白软媚。肉必要珍馐嘉旨、脍炙蒸炮、爽口快意。水陆之品,人为之巧,缕篡雕盘,方丈罗列。

阳枋是南宋人,这段记载讲的也是南宋官僚的饮食,真可谓“食不厌精”。南宋虽然偏安一隅,早期也是承袭了北宋的饮食习惯。正所谓“乍贫难改旧家风”,“直把杭州作汴州”了。阳枋生活于公元1187—1267年,据北宋亡国的1127年(靖康二年)相隔不远,他所记载的宫廷官僚饮食习惯,与北宋相关文献是比较接近的。

《东京梦华录》记载的则是北宋东京汴梁的旧事,其中,就非常详细的写到了各阶层的饮食习俗。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九》中,写到了“天宁节”,也就是宋徽宗过生日的一次宫廷盛宴。

宋徽宗穷奢极欲,极其铺张,这次生日有宰执、亲王、宗室、百官到场庆贺,还有大辽、高丽、夏国使节前来祝贺。宋徽宗大排宴席:“毎分列环饼、油饼、枣塔为看盘,次列果子,惟大辽加之猪羊、鸡鹅、兔,连骨熟肉为看盘”。

别看只有辽国使节有肉吃,这只不过是正式开席前上的菜品,犹如我们现在吃宴席前先上冷碟果盘一样。

庆典开始之后,共要给宋徽宗敬九盏酒,寓意与天同寿。每一盏酒都有歌舞及各种表演助兴,并且按照礼仪顺序,到第三盏酒时,“方有下酒肉”。到第八盏酒仪式完毕时,总共上了醎豉、爆肉、双下驼峰角子、天花饼、太平毕罗干饭、缕肉羹、莲花肉饼、排炊羊胡饼、炙金肠、假沙鱼.独下馒头.肚羹……等等菜品饭食,除此之外,还有各色果蔬,其排场恐怕不亚于满汉全席。

酒宴完毕,所有的酒器碟盏都是可以带回家的,这些可都是好东西,“殿上纯金.廊下纯银.食器.金银錂漆盌楪也”。好酒好菜配好器皿,宋徽宗的饮食档次比哪朝皇帝都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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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徽宗的这次“天宁节”可知,宫廷官僚的饮食果然是“水路俱备”,施耐庵一点都没写错。那么,张天师又是如何得知宫廷中是这般吃喝的,嘱托上清宫的道人以“水路俱备”的宴席接待洪太尉呢?

据《汉天师世家》、《宋史·徽宗本纪》记载,张天师九岁的时候就被召见进宫,宋徽宗请教他很多道教方面的知识,并赠送“虚靖天师”封号。因而,张天师很清楚宋徽宗时期的宫廷饮食习惯,十分了解“水路俱备”,洪太尉一到,便以这一招令钦差大人不知自己有多牛逼了。所以,洪太尉在龙虎山很得意,不断的被道士们抬举、哄骗,然后,稀里糊涂的在道士们的引诱下,放走了妖魔。

洪太尉的“水路俱备”是在“上清宫”享用的,《水浒传》的上清宫是在江西信州龙虎山脚下。而据《东京梦华录》所言,“上清宫”却是在汴京“在新宋门里街北,以西茆山下院。”其实,施耐庵在《水浒传》中写的上清宫,原本叫做“上清观”,崇宁四年(公元1113年)时,宋徽宗据虚靖先生之请,批准升格为“上清正一宫”。可见,施耐庵所写的“上清宫”在宋仁宗朝还是“上清观”,这其实是在暗喻皇宫,妖魔都是北宋王朝放出来的。既然如此,洪太尉搞“水路俱备”也就十分正常了,同样是在暗喻妖魔是从宫廷里放出来的。这般奢靡铺张,不出妖魔也难。

宫廷宴席吃的是“水路俱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其中,肯定少不了肉食。那么,北宋时期,以那种肉为主肉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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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外卖”非常盛行

《水浒传》中,第一次写到梁山好汉在酒楼喝酒,是在第二回书“史大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时候。史进在渭州城茶肆里遇到了小种经略府相公提辖鲁达,鲁提辖很豪爽,当即邀请史大郎去潘家酒楼喝酒。

到了潘家酒楼,鲁达、史进与街上遇到的李忠一道,拣个济楚阁儿里坐下。酒保一见鲁提辖来了,知道他的喜好,一上来先不点菜,问他打多少酒。鲁达回答道:“先打四角酒来,一面铺下菜蔬,果品,按酒(下酒菜)。”酒保又问,吃什么菜下饭。鲁达不耐烦的说道,但有,只顾买来。酒保不敢多问,随即烫酒上来;但是下口肉食,只顾将来,摆一桌子。

从这段描写来看,很符合《东京梦华录》当中所写的“天宁节”宴会的宴席铺排,上菜是有讲究的,先上果品、下酒菜,再上下饭菜。可见,北宋时期的饮食也是有规矩的,这个规矩大概都是从宫廷、官府中传出,比较大的州府和规格很高的酒店都纷纷效仿。鲁达是小种经略相公府管理后勤的提辖,自然知道这个规矩,只是因为性格急躁,便省略了逐道上菜的环节,酒保一股脑的上齐便赶紧走人,别惹恼了提辖大人。

鲁达的按酒和下饭菜中便提到了肉食,其中,一定包括了猪肉。因为,渭州城有一家大肉铺,老板是郑屠,专门出售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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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吃饭似乎很讲究,饭前或者饭后都要有水果,其实,北宋时期就有这个饮食习惯了。并非社会越进步,生活条件越好就似乎超越了古人。吃饭是大事,饮食文化也是需要继承与发扬的。

且说鲁达三人按照规矩坐下,准备喝酒。此时,传来了一阵啼哭声。鲁达烦躁,将杯碟都摔在了地上。酒保一见,哪里敢怠慢,赶紧上前询问道:“官人要甚东西?分付买来。”

鲁达摔碗,在酒保眼里分明是对菜品有意见。鲁提辖不满意,重新点过便是,为何要去“买来”呢?原来,这也是北宋时期饮食文化的一大特色。

《东京梦华录》中说,酒店一般只接待两个人喝酒,“不问何人……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客人如果要下酒菜,“即使人外买软羊、龟背、大小骨、诸色包子、玉板鮓、生削巴子、瓜姜之类。

鲁达三人坐下之后,施耐庵并没有写鲁达点菜,而是说“但有,只管买来”。施耐庵写得十分准确,酒店只上菜碟、水碗菜,其他的,都需要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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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各种蔬菜、肉类加工十分发达,这也是当时经济繁华,百姓过得比较富足的写照。武大郎卖炊饼就能养活武松,并且供其喝得烂醉。经常醉酒打人,不断吃官司,武大郎每回拿钱赎人、消灾。倘若炊饼生意不好,武大哪来这些钱养活武松?从“天宁节”的饮食来看,北宋时期的人都喜欢吃饼,武大郎的炊饼好卖,也与此有关。估计,清河县、阳谷县的很多酒家都是从武大郎这里买的饼子,武大大概也时常把担子挑进酒店里直销了吧。所以,武大的日子过得并不差。可见,“外卖”在北宋时期就时兴了。

鲁达打死郑屠之后,逃到了雁门县,金老把他藏在了赵员外的外宅。一到家,金老安排好鲁达,便带着一个小厮,上街买来了酒食,招待恩人。鲁智深大闹五台山,被智真长老打发去东京大相国寺,途中,遇到九纹龙史进。在赤松林中,史进请鲁智深吃了牛肉饼。这个牛肉饼应当不是史进自己做的,而是专门的饼店卖的,犹如武大郎的炊饼一样。

林冲风雪山神庙,之前也是去了市井,买回来了些熟牛肉。武松杀潘金莲之前,准备邀请几个邻居做个见证,便让两个士兵去街上买了酒食。宋江杀阎婆惜前夜,阎婆也去巷口买了熟菜请宋押司吃。

这样的场面描写,书中还有几处,施耐庵非常准确的写到了北宋的饮食文化。当时的熟菜专营也十分兴旺,因而,无论普通百姓,还是有点钱的富家大户,都喜欢叫“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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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的酒店业非常兴盛

渭州城有潘家酒楼,东京城则有樊楼,江州城中,宋江先后到琵琶亭、浔阳楼两家大酒店喝酒。武松则在阳谷县狮子楼斗杀了西门庆。

城市中的酒店业非常兴隆,江湖市井的酒家也是星罗棋布,十分的密布。武松醉打蒋门神之前,从孟州牢城出发,到达快活林时,走了一上午,途中连续喝了十几家酒望,三五百步就有一家酒店。《水浒传》中,但凡梁山好汉所到之处,都有酒店伺候,酒店可谓遍布城市乡村,十分的繁华,盛况似乎不亚于当代。那么,当时的情况是否真的如此呢?

确实如此。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就可以看出,北宋时期的繁华是古代所有王朝都难以企及的。当时,物产丰富,尤其是澶渊之盟后,南北互市,边境贸易十分赚钱。虽然宋真宗认为签订“澶渊之盟”是奇耻大辱,但通过边境贸易,三五年便把战争赔偿和十余年的进贡都赚回来了,很快就形成了贸易巨大“顺差”。这其中,北宋商人功不可没。

商人重利轻别离,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在饮食方面就有一种快餐需求。走到哪里,坐下就能吃,事急了,买些熟食便赶路。不仅商人如此,旅途之人大抵也是这样。武松被张都监陷害,被发配恩州,施恩在官道上等候武松,送了两只熟鹅,路上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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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下的市井,估计也不是个大去处,但却显得十分繁华,酒店可谓间壁相接。鲁智深想买酒肉,第一家酒店不肯卖,出了这家店,行了几步,又去了另一家酒店。接连进了三五家酒店,花和尚都没能如愿的吃到酒肉。最后,走到一家市稍上的酒店,才瞒了庄家,吃到狗肉喝到了酒。就是这样一个小市井,便有这么多家酒店。假如只是为五台山和尚服务,酒肉又不能卖,这些酒店如何做生意?一定是边境贸易很发达,过往客商很多,带动了酒店业。同时,也影响了百姓的饮食方式,大家都搞外卖了。在这样的饮食文化背景中,北宋时期的酒店业发达如斯,也就不足为奇了。

《水浒传》在写林冲、杨志故事时,并没有多着笔墨写京城的饮食状况。其实,据《东京梦华录》介绍,东京汴梁的饮食行业不仅很繁荣,而且,非常专业化:

出朱雀门,直至龙津桥,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干脯。王楼前貛儿、野狐、肉脯、鶏,梅家、鹿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鶏碎。至朱雀门,旋煎羊、白肠.鲊脯、爝冻鱼头、……香糖果子。间道糖荔枝、越梅……皆用梅红匣儿盛贮。冬月盘兔、旋炙猪皮肉、野鸭肉、滴酥水晶鲙、煎夹子、猪脏之类。直至龙津桥须脑子肉止。

这段记载非常详细的介绍了东京当时的繁华景象,饮食文化在当时来说,十分的火爆。真可谓饮食几条街,都形成了各自的特色,显得很专业化。而且,这段记载,讲的是当时的“早市”和“夜市”。一大早到深夜都是如此,北宋时期的吃文化到底是怎样的繁华局面,也就可想而知了。那么,《水浒传》中有没有反映这样的饮食文化呢?

“美髯公智稳插翅虎,宋公明私放晁天王”中,写到何涛破获了生辰纲大案,拿着公文去郓城县衙,请求派兵前往东溪村捉拿要犯。书中写道,何涛到了衙门,却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原来,早衙散了,办公人员都去吃早饭。到哪里去吃呢?书中没有交代,但却写到何涛不明白其中原因,便到衙门对面的茶肆里去打听。此时,才是早上九十点钟,茶肆早就开张营业了。有些地方有喝早茶的习俗,其实,早在北宋时期,山东地界就流行喝早茶了。这便是《水浒传》提到的北宋时期“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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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雷横在灵官殿捉了刘唐,押进晁盖庄上,此时,天还没有亮,晁盖便吩咐摆酒招待雷都头。这么一大早,哪里能炒菜?晁盖总不能拿剩菜招待客人吧。所以,雷横吃的,大概应当是熟食。虽然东溪村有没有城市中的食品加工店,施耐庵没有写,但这样的饮食习俗也影响到了乡村。备些熟食,即取即食,临时来个客人,随时都可喝上几杯。书中这样的情节还真不少。

郓城县中,也有专门从事食品加工的从业人员,宋江的耳目唐牛儿便是专卖糟腌的。这回书中,还写到宋江夜里去了阎婆惜家,阎婆点上灯,去巷口买了熟菜,招待宋江喝酒。郓城县中,也时兴夜市,大晚上的还能买到熟菜。

宋江这晚就在阎婆惜处歇了,阎婆惜不理他,自觉没趣,五更时就出了门。宋江出门后,便遇到了王公,卖馄饨的王公一见宋江,便立即盛了一盏醒酒二陈汤。说明,王公早就打理完毕,汤都做好了,准备赶早开张发市。

这几个细节表明,《水浒传》中的饮食描写,非常符合北宋时期的实际情况,施耐庵对此研究得十分详细。

书中极少写食物加工的情节,仿佛只有两三处提到这件事。第一处是鲁智深吃狗肉,写明了店家锅里煮着一只狗。还有一处就是吴用到石碣村说三阮撞筹,“阮小七便去船内取将一桶小鱼上来,约有五七斤,自去灶上安排,盛做三盘,把来放在桌上。”晚上,吴用出钱,还买回些生牛肉,估计又是阮小七掌勺,炒熟了下酒。鲁智深经常在菜园里与张三李四们喝酒,猪羊都是自己杀的,自然,也就在菜园子里烹制了。至于山寨中的宴席,那就得自己置办了。不过,其中也肯定备有熟食。要不然,说摆宴席就摆宴席,临时宰牛杀羊,得多费功夫。

可见,当时的熟食业应当是百姓日常生活中主要的食物,但凡生活上过得去的,家中都备有熟食。即便临时来客,无论早晚,都能在很方便的地方能够买回一桌熟菜。《水浒传》与《东京梦华录》所反映的情况,是完全一致的。不仅酒店业很发达,酒店业也带动了饮食加工业,同时,那时必定也有很多“快递哥”,挨家挨户的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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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在《水浒传》中的精彩表现

除了吃肉,便是喝酒,饮食文化中,怎么能少得了酒呢?《水浒传》中酒量最大的是鲁智深和武松。花和尚曾经在五台山半山亭一口气喝下一桶酒,后来,又在吃狗肉时,喝了十几碗酒。武松的酒量也相当惊人,景阳冈打虎之前,就喝了十五碗。醉打蒋门神,一路喝下来,起码也是过了十几个酒望,却只喝得七八分醉。武松喝酒很猛,买酒也是很夸张。杀嫂之前,士兵们除了卖些食物外,还买了一担酒。

这两人到底能喝多少酒,谁的酒量又最大呢?却说鲁智深请史进、李忠喝酒时,一上来便先叫打四角酒,喝完了恐怕还得另打。武松过白虎庄时,先喝了三分酒,进孔明孔亮酒店后,便又喝了四角酒。

《周礼·考工记·梓人》中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那么,一角酒就是四升酒。一升大约就是800ml,四角酒大约就是三斤二两。问题是,武松他们喝的酒究竟是什么样的酒,假若是米酒,那就不怎么厉害了。以我的推测和考证,武松喝的基本上是烧酒,而鲁智深则大多喝的是米酒。

东汉时期,就有了简单加工的烧酒,大约能到25-35度。李时珍说,烧酒自元代才有,但他又说:“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这种酿酒法,洪迈的《夷坚志》中也有记载,说的是有人因为酿造烧酒,跌入火窖之事。米酒是不需要烧制的,也就不存在有人失足落入火窖的事故了。而据大量的出土文物表明,金国人就大量的酿造烧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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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武松喝的不是烧酒而是米酒,那还算什么梁山好汉,现在一人一次能整下一箱啤酒者,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所以,武松在景阳冈下、孔明孔亮庄上喝的酒,以及鲁达在潘家酒楼要的酒、吃狗肉时灌进去的十几碗酒,就应当是烧酒。而鲁智深半山亭上的狂饮,武松醉打蒋门神途中在村子酒望中不断喝的酒,恐怕就是米酒了。

书中写这两个佛门弟子喝酒,酒量方面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而且,两人喝完酒就要闹事。酒,便成了《水浒传》中江湖草莽杀人放火的催化剂。鲁智深、武松上了二龙山之后,施耐庵便再也没有写这两人狂饮烂喝,两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似乎就此放下屠刀,除了打仗外,再也没有杀人的记录。

烧酒工艺比较复杂,一般的村寨酒坊是酿造不了的。而且,米酒成本低价格不贵,适合大多数人享用。这一点,智取生辰纲的故事就可以佐证。白胜是安乐村人,他挑到黄泥冈上的酒就是米酒,甜的可做解渴用。喝米酒当然不完全能够解解渴,估计白胜的这担酒有可能加了“冰”。《东京梦华录》中就有记载,说北人善以冰雪藏物,六月天时,东京街头竟然有“冰棍”卖。

从黄泥冈这儿起,《水浒传》中的酒就赋予了特殊含义,成了一种道具,专写梁山好汉以酒来坑人。

张青、孙二娘、李立、朱贵、朱富等人都曾经在黑店中往酒里参蒙汗药,不知害死了多少江湖好汉和过往客商。这其中最精彩的故事,就是武松与孙二娘之间的以酒斗智。这场精彩的智斗,导致的结果,便是武松成了二龙山的头领,梁山中的好汉。看来,《水浒传》中的酒,也成了联络情感,召唤英雄的一大媒介,梁山好汉一见面,就是喝酒,隔三差五的大排筵席庆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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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梁山好汉以酒为媒介,齐聚梁山聚义而外,市井江湖也是如此。鲁达在渭州城的时候,经常赊欠茶肆、酒楼的账,很多读者都认为,鲁达不讲理,店家们怕他,谁敢不赊。

后来,鲁智深在五台山半山亭上强喝了别人一桶酒,也是没给钱,而是让别人到寺里讨要。这岂不是强抢吗?

其实,施耐庵没这个意思,除了体现鲁达豪爽有信用外,酒店与客人的关系在北宋时期确实如《水浒传》写的那样。还是举《东京梦华录》来解读这个情节:

其正酒店户,见脚店三两次打酒,便敢借与三五百两银器。以至贫下人家,就店呼酒,亦用银器供送。

这段记载说的是,坐店经营的酒家,只要有人买上三次酒,便敢借出价值三五百两银子的酒具。贫民家叫外卖酒,也是以银酒具配送。鲁达在渭州城经常出入酒店,肯定有这方面的信誉,半山亭喝酒,则是以五台山文殊院的信誉做的担保。

北宋时期市场繁荣,信誉是强有力的保障。《水浒传》通过赊账的方式,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当时的北宋,拥有淳朴的民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遗憾的是,这么好的一个时代,竟然让宋徽宗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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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吃喝有寓意

《水浒传》主要是写梁山故事,而且,侧重于上山之前,一百单八将在最后一回书才完成大聚义。因而,他们与江湖、百姓交集的故事还是重头戏。书中写梁山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自然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却说金二在赵员外外宅招待鲁智深,带着一个小厮去了街上买菜,金老买回来的熟食共有这么几样:鲜鱼、嫩鸡、酿鹅、肥鲊、时新果子。武松请四邻喝酒,给潘金莲录口供,买回来的菜是猪首、一只鹅、一只鸡、一担酒,和些果品。吴学究在石碣村请三阮喝酒,吃的是牛肉、大鸡。林冲发配沧州之前,张教头在城外酒店给他饯行,“酒盏,菜蔬、果品、按酒都搬来摆了一桌”。

这几个情节,都反映了当时北宋老百姓的日常饮食,是十分普通的家常生活。虽然不及宫廷那般铺排,但毕竟有肉有酒,有蔬菜果品,施耐庵给普通百姓安排的菜品,基本上能入《东京梦华录》所列举的食谱菜单。洪迈在《夷坚志》中,也有写到百姓家餐桌的菜品,大致也是“羊一槃(盘)、猪一槃(盘)、鸭鸡各一槃(盘),凡四品”。

北宋的老百姓在吃肉方面,与宫廷、官僚们是大有区别的。宫廷肉食主要是羊肉,一日要杀羊两三百只,原则上不上猪肉。李焘《资治通鉴长篇》中说,皇宫饮食不异样,是赵家的家法:“饮食不贵异品,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吃羊肉竟然也能吃出个天下太平来,可见北宋时期为何对饮食文化如此看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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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则极少有吃羊肉者,主要是价钱问题,虽然市场上也卖羊肉,但基本上是“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所以,《水浒传》中,老百姓便极少卖羊肉待客,因为,书中的客人大多是梁山好汉,“中贵”者极少。

梁山好汉中,也有家道殷实之人,这便能经常吃到羊肉了。比如史进就在中秋节时,杀羊招待少华山的好汉。不过,自此之后,史进的家财没了,九纹龙也很难再吃到羊肉了。

好汉们做了山大王,银子容易得,这时,不仅杀牛,也要宰羊了。王伦迎接晁盖等人上梁山时,便宰了两头黄牛、十个羊、五个猪。梁山是大山寨,又有柴大官人赞助,一次杀十个羊不值什么。此时,李忠、周通的桃花山便小气得多,接待鲁智深时,也只是“椎牛宰马”的,羊都舍不得杀一只。

施耐庵在饮食方面的备细,其隐喻也是凸显两极分化,宫廷百官的奢靡,与百姓的简朴,似乎也是导致盗贼蜂拥的一大缘由。老百姓以猪肉为主,梁山好汉则经常吃牛肉,最为奇葩的是鲁智深还吃了一回狗肉。宋徽宗属狗,曾经下令禁吃狗肉,施耐庵写鲁智深吃了狗肉,便是针对宋徽宗的。

施耐庵写饮食,不是为了介绍北宋徽宗时期的饮食文化,而是力求写准确,为书中的人物、故事服务,隐含《水浒传》所要表达的主题。

朝廷官员们“水路俱备”,普通百姓与江湖人士几乎也是水里、陆地、天空,能吃的也都吃到了,但所包含的菜品档次,以及烹制技艺却完全不同。民间吃喝没有宫廷中那般讲究,但却也是煎炒烹炸卤腌,应有尽有,北宋时期的烹饪技艺,一定也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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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书中,写到史进叮嘱猎户李吉时不常的送些獐儿、兔儿的野味来。这个细节,也符合史料记载,当时的蔡京就喜欢吃鹌鹑,而且只喝汤,一次要斩杀几百只。几百只鹌鹑熬成汤,这等吃法,对烹饪技术要求也是极高的。宫廷百官如此铺张,似乎也是北宋朝政腐败,百姓揭竿的原因。所以,施耐庵写史进要吃野味,便引出了少华山的朱武、陈达、杨春的故事,梁山好汉造反聚义便正式在书中开场了。

书中不仅写了百姓餐桌上的食物,还不厌其烦的写山大王们的宴席。梁山之上,动辄杀猪宰羊,屠牛杀马,大排宴席。未上梁山之前,好汉们更是夸张,一到江湖酒店,便大叫切几斤牛肉来。于是,吃牛肉便成了好汉们的标志。

悉数《水浒传》中的饮食,尤其是在吃肉方面,多以牛肉为主。猪肉虽是主要肉食,时不常的写到,但为了主题需要,施耐庵便铆足了劲的写吃牛肉。为什么呢?北宋规定,不是不允许杀牛吗?施耐庵为什么写那么多吃牛肉的情节呢?

其实,不仅是好汉们要吃牛肉,很多“良民”家中也以牛肉款待客人。

第一回书中,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为躲避高俅报复私走延安府。路过史家村时,因天晚投宿到史进家。史太公十分仁善厚道,很客气的接待了王教头。当时,史太公就让庄客托出一桶盘,四样菜蔬,一盘牛肉,铺放桌上。鲁智深前往大相国寺,路过桃花村的时候,刘太公也是以牛肉接待。

史太公与刘太公都是很守本分的乡下财主,说白了,不过就是个地主,算不上歹人强人。地主虽然不用自己耕地,但如果不靠土地过活,也就不成其为地主了。这两个太公竟然也拿牛肉来款待客人,是不是如有的观点所讲的,这些地主老财们也专门与朝廷作对,不让杀牛,老子偏要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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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写吃牛肉合理吗

施耐庵确实有不让杀牛,老子偏要杀的寓意,但却不是为了表达地主老财,以及梁山好汉具备了造反精神,而是另有寓意。

上文讲到,史太公、刘太公以牛肉待客,是需要与前后情节来对看,才能明白施耐庵为何这样写。

史太公初见王进,不知底细,此人到底是何方人氏,这么晚了来投宿,有没有歹心呢?刘太公也是一样,鲁智深一脸凶相,五台山的和尚与市井铁匠铺的待诏都有几分惧怕,何况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间财主。

却说王进在史太公家住了一段时间,治好了母亲的病便要启程。偶然的机遇,王进对史太公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时,史太公再请王进吃饭时,餐桌上便没有牛肉了。史太公叫庄客杀一个羊,安排了酒食果品之类,就请王进的母亲一同赴席。王进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史太公很是敬重,又有意让他教史进武艺,所以,以羊肉这等硬菜相款。

刘太公的家业没那么大,在鲁智深说愿意为他女儿解除桃花山强盗逼亲之厄后,便拿出一盘熟鹅,让鲁智深喝下了二三十碗酒。

从这两个桥段来看,招待疑似歹人,或者来路不明之人,便用牛肉。招待好人,或者身份明了之人,有求于人,就不大会上牛肉来待客了。因而,《水浒传》的牛肉不是给“好人”吃的,“好人”便不吃牛肉。

杭州施耐庵(叫外卖吃早茶逛夜市)(17)

史太公死后,史进接班做了村长。这天,偶然从李吉嘴里得知少华山有一帮强盗,便开始做战斗准备。这天,史进“叫庄客拣两头肥水牛来杀了,庄内自有造下的好酒……,去请这当村里三四百史家庄户,都到家中草堂上序齿坐下。”史大郎召集开会,是做战前动员,随时准备与少华山草寇打仗。这场牛肉宴之后,陈达果然前来“借路”,从而,引发了史进造反。史进是梁山第一个出场的好汉,他的造反,意味着梁山好汉的大聚义从此开始,《水浒传》故事便要进入梁山时代了。

所以,吃牛肉在《水浒传》中还寓意了造反的意思。至于武松景阳冈下切三四斤熟牛肉下酒,以及梁山之上动辄杀牛宰马,寓意也是如此。武松若没有打虎这件事,恐怕就回清河县了,也不会在阳谷县遇到哥哥武大郎,后面的故事会怎样,也就未可知了。何况,这件事情还照应着十字坡,这家黑店却是以人肉充作牛肉,都是作奸犯科的勾当。梁山好汉就不用说了,杀牛宰马的,他们本来就是一伙“反贼”。

《水浒传》中如此写吃牛肉,寓意的就是造反,造谁的反?以《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来看,当然是造宋徽宗的反。但是,北宋时期真的禁吃牛肉吗?

从《东京梦华录》当中看,当时确实没有人吃牛肉,牛主要是从事运输和农耕。这两个用途都很重要,南方缺少马匹,以牛运输物资,牛车是主要交通工具。宋徽宗死后,他的遗骸就是用牛车运抵临安的。

但是,施耐庵写杀牛、吃牛,更主要的是寓意元朝的统治破坏了中原农耕文明,是反元主题的隐写。所以,《水浒传》中一遇大事之前,很多地方都是有先吃牛肉的情节。即便是乡村之中,杀牛吃牛肉更是如此,地主老财竟然也杀牛了,难道梁山好汉还愁吃不到牛肉?靠土地过活的农民都杀牛,农耕文明还在哪里?金圣叹说,《水浒传》故事“立乎元,指乎宋”,吃牛肉这件事也是一样。同时,也有“立乎宋,指乎元”的寓意。那么,施耐庵以吃牛肉时指乎元,这件事立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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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规定:“今后应有盗官私马牛杂畜而杀之,或因仇嫌憎嫉而潜行屠杀者,请并为盗杀。如盗杀马牛,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确实,杀牛杀马都是犯法的,施耐庵偏写吃牛肉,杀牛马,难道不是与《宋刑统》作对吗?

问题是,《宋刑统》规定的是“盗”牛马杂畜而杀者,才以罪论。乡邻间有仇,杀仇家的牛马杂畜,也视同盗杀,一并论罪,首犯还要杀头。律法讲得很明确,不仅是杀牛,盗杀马及其他杂畜,也是有罪。假如以不能杀牛来对待《水浒传》中的吃牛肉,那么,其他杂畜也是不能杀的,自然也就不能吃了。这样一来,《东京梦华录》中记载的饮食文化也都要被怀疑了,书中所列举的肉食,很多都在杂畜之列呢。

所以,施耐庵写《水浒传》梁山好汉吃牛,其实并不违背律法,当然“立得住”。《宋刑统》的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牛也有生老病死,三灾六祸的。农村杀牛基本上是牛还有气的时候下刀子,否则,牛血呛死,牛皮也剥不下来。因而,不能说北宋时期一概不准杀牛。既然如此,《水浒传》中写吃牛肉,当然也讲得通了。

本文从诸多方面,杂七杂八的讲了一个“舌尖上的水浒”故事,施耐庵精准的描述,巧妙的赋予其中的含义和时代背景,都是为主题服务的。尤其是在吃牛肉的故事中,寓意了反元主题,也是《水浒传》中的一个深刻寓意。

最后,讲一个洪迈《夷坚志》中的故事:

秀州人盛肇,居青龙镇超果寺,好食牛肉,与陈氏子友善。陈尝遣仆来约,旦日会食。视其简无有是言,独于匀碧笺纸一幅内大书曰:“万物皆心化,唯牛最苦辛。君看横死者,尽是食牛人。”肇惊嗟久之,呼其仆已不见,旦而询诸陈氏,元(原)未尝遣也。肇惧、自此不食牛。

杭州施耐庵(叫外卖吃早茶逛夜市)(19)

由此观之,宋代还是有人喜欢吃牛肉的,吃牛肉也不犯法,只是当时的人们有保护耕牛的意识,阻止杀牛吃牛,并不是法律而是相互间的劝诫和智慧的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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