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
大仲马于1802年7月24日生于法国中北部城市维莱科特雷。在他四岁那年,父亲不幸去世,家里的经济条件也变得十分窘迫,因而他没能在青少年时期受到正规的教育,仅仅只是从一个教士那里接受了启蒙教育。
但大仲马自幼便勤奋好学,六岁时大仲马开始学习地理和阅读古希腊神话,尤其喜欢读《一千零一夜》、《博物学》和《圣经》等。
他在14岁时于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做见习生。
工作期间,他先是攻读法律,后来又迷上了历史,阅读了许多历史书籍,并在其期间结识了阿道尔夫·勒芬--一个被放逐的瑞典贵族的儿子,他带大仲马认识戏剧,以及拉马丁等诗人作品,自此大仲马踏上了他的文学之路。
十五岁的大仲马为了养家糊口离开了家乡——维勒科特莱,只身来到法国巴黎。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在巴黎的文坛渐渐有了名气。1844年历史小说《三个火枪手》发表后,人人争相阅读,成为当时的畅销书,使大仲马在巴黎文坛的地位开始稳定。
1846年《基督山伯爵》发表后,其火爆程度完全超过了《三个火枪手》,直接奠定了大仲马在法国文坛的地位。小说中关押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的监狱——伊夫堡,就位于法国马赛港对面的伊夫岛上。大仲马让这个平淡无奇的小岛为全世界所知,每年都会有无数的游客一手拿着小说,一边沿着书中描写的道路探寻,别有趣味。
大仲马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也是继伏尔泰、卢梭、雨果、左拉和马尔罗之后,第六位进入先贤祠的作家。他戎马天下、笔耕不辍,一生兼具着“战士”和“作家”的双重身份。在十年之间他就完成了七十部小说、戏剧和非虚构,尤其是他创作的小说和戏剧,高达300多卷,至今仍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衰。
这位多产的作者喜欢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纸写作:黄色的纸用来写诗,粉红色的纸用来写文章,而小说则要写在蓝色的纸上。数十年以来,大仲马都用这种颜色特殊的纸写他的小说,有一次在俄国参加婚礼时,他宝贵的蓝色纸用完了,不得不使用一种奶油色的纸,这让他很不爽,觉得这纸会对他的小说有消极影响。
大仲马对于写作并没有固定的安排,而是每天尽可能挤出更多的时间来写作。一般都是醒来后不久手上就拿着一支笔了,在办事和吃饭的间隙里,他也会在纸上匆匆地写。深夜,还可以在书房找到他。
反正,似乎只要一有空闲,他便是在写作中的,正如鲁迅先生说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还是有的。”
如果没有其他必须要他出面办的事,或者截稿日子逼近了,他便会集中精力在一天中写上十六个小时,期间饭菜都由人送到他的书房。
为了证明他的写作速度,大仲马曾接受过一个挑战:用三天的时间完成长篇小说《红屋骑士》的第一卷。最后,他赢得了赌金,在距离截稿时间数小时之前,超额完成了3375行。
大仲马惊人速度背后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在动笔之前,他会让故事情节在内心酝酿很长时间,所以,对于故事的发展,他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向。
大仲马的一生像巨人一样不停的工作,他的多产,在法国文学史上是无与伦比的。从历史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到现代剧《安东尼》,从历史小说《三个火抢手》到现代小说《基督山伯爵》,从游记到各类文章,大仲马的文学作品之多足以达到惊人的程度。与同时代的大作家相比,他是首屈一指的,不仅大大超过了司汤达和梅里美,甚至连素以多产著称的巴尔扎克和雨果也无法与之匹敌。
大仲马曾经宣称:“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就相当于五百法郎。”
对于大仲马来说,哪怕离开书桌一会儿,也意味着产量和收入的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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