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反感,说家乡话的时候,来几句普通话,除非是调侃或家乡话不好表达,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中文与英文对外的影响?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文与英文对外的影响(会不会破坏中文语言表达之美)

中文与英文对外的影响

我很反感,说家乡话的时候,来几句普通话,除非是调侃或家乡话不好表达。

还有中文夹英文,什么HR,什么offe听了就想吐,本来就没文化还装什么大尾巴狼!

人事就人事,聘书就聘书,哪来的英不英中不中的!

谁告诉你offer是指聘书? 咋地,学校给你发offer是要请你去当教授的? 商家给你个offer是让你帮他卖东西的? 好好念念书吧。

offer确实是一个半中文词汇了。如果你真的懂这句话,应该是公司终于给我聘书了。但是聘书这个词的常见性远远不如这个外来词汇offer。建议还是多学,多看,少说话。

口头Offer是“入职要约”的意思,即请你过去谈岗位和待遇问题了,法律定位在要约,但还不是正式聘任,因为还存在谈不拢的可能性,其简化的中文翻译应该是“聘谈”; Offer letter是“入职通知书”的意思,就是Offer谈成后正式的聘书或入职书了。

最正常的中文表达,应该是我找到或得到某公司的工作了,如果你非得用公司终于给我聘书了这么别扭的表达句式,那还是用offer吧。

offer不等于聘书,因为没有签合同,只是录用意向,实习生也可以叫offer,最后也不一定就要你。

从前叫“洋泾浜”,现在叫港式,都是一些人用来显摆的做法。

中文歌词夹英文我也觉得不怎么样。

还是文化不自信啊。 如果想批判什么问题先得搞清楚啊,是中国人说话夹带英语单词,还是中文向外语吸收词汇?

如果是后者,那你去联合国官方语言里找找哪个没有外来词呗。

我先举个英语的例子,你知道“work”对吧,那你知道“wok”吗?

这是我们中国人用的圆底大炒锅,就是从汉语音译过去的——这个英语单词跟粤语里的“锅”字发音一模一样,显然是鲜有粤语“锅”再有英语“wok”吧?英语表达“好久不见”,加入了中式英语“long time no see”也有一段历史了,可怜我当年第一次见到“long time no see”是在小日子的游戏(美版)里。

一种语言不是一潭死水一成不变,它的作用首先是交流,如果一个外来词可以方便交流,那就引进,全世界的主要语言都这样,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这跟说一句中文非要夹带英语是不一样的。

我07年在香港老板手下打工,公司是做进出口的,但老板也不是那种很坚持香港电视剧口音(说句话总要带个英语单词)的人,来到广州,就是用广州的习惯讲粤语的;我打电话跟香港那边的部门进行沟通的时候,香港的同事也不会总是粤语夹带英语单词这样说话,真的是想听一句都难的那种。

其实,那种说话方式就是电视剧故意做出来的,香港人平时说话也是以明明白白的中文为主。 那种一句中文里夹杂英语单词的习惯确实不能惯着。然而批判这种错误的中文用法,跟汉语吸收外来词是两回事好吧?

如果你的标题写成“中文夹英文现在是真的觉得(很)”,我会觉得挺好。

中文夹英文,指的是“觉得low”,“给我发offer”,“这个项目的deadline快到了”,等等你在文章一开始举的例子。

但是,你笔锋一转,介绍起已经汉化的外来词了。这是一回事吗?

比如 offer这个词明明是有对应的中文词的,学过中文的人应该都知道的吧?

说“某公司终于给我发offer了”这句话的人,不会不知道他完全可以说:“某公司雇我了”或者“某公司录用我了”吧?

deadline,meeting,pass都是有对应的中文词的吧?

在中文语句里夹这类英文词,肯定不是因为不知道恰当的中文词吧?

如果确实需要吸收外来词,没有问题的。

比如laser,一开始被翻译成镭射,后来被翻译成激光。大家都觉得激光这个词更好,镭射就基本没有人用了。 关键是你应该写成中文字啊!用拉丁字母的原词,至少是没有完成吸收。只是吸了,没有收。 中文里已经有的词,你用英文原词,那不是吸收,那是替代。 我们这么优秀的语言文字,需要被替代吗?

所谓,中文夹英文其实就是两种语言都不过关的体现,这点在最初的香港特别明显。

但是,因为那个时代香港的经济明显比内陆发达,造成了一种错觉,这就是人家洋气、这就是人家发达的原因,当年的无脑追捧就全盘接收。

这反过来也让后来一些人产生错觉,觉得两种语言掺杂使用就是高级。

那时候的这种情绪其实也就是对自己文化和民族的不自信所带来的自卑感。

这种东西古已有之,看看古代到中国的外国人,很多回去后啥都学中国的东西,一知半解的笑话也不少,可在当时这就是牛逼的象征,因为他们到过天朝上国。

慢慢来吧,只要我们实力提高了,学我们的还会回来。 英文中一些特定的词语,用英文没有问题。

比如说,我要做个PPT,不会说,我去做个幻灯片 我买了个iPhone,不会说,我买个苹果手机。 也是约定俗成的句子,慢慢地也变成汉语词汇中的一部分

反而,我非常反感汉语中一些词语的乱用。可能一些年轻人觉得很cool 比如说栓Q,YYDS。

YYDS是汉语拼音的缩写,90后喜欢夹杂英语,现在00后很多都用拼音缩写更加看不懂了,比如YYSY ,yygq。

我们之所以能够不把中英文混杂着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在十多年前就订立的政策,对于正式出版物比如新闻报纸书籍等,原则上不许夹带英文,如果必须夹带,则必须附带中文翻译说明。 在此之后又逐渐地拓展到电视(比如前些年NBA强制改为美职篮)、游戏等等。

汉语是活着的语言,会自我演进,会兼容并蓄。过去有许多的外来词,变成了舶来词。 以后会有更多的外来词,变成了舶来词。

懂流利英文的夹杂英文我可以理解,有时候真是第一反应找不到合适词语就就表达了,那些对英文半生不熟或根本说不出一句完整句子的天天夹杂着讲就有点装。以为炫耀自己会懂英文,其实你就懂那么一些单词,串起来你就整不会,说到底你还是不会才夹杂说,会说就整句说。

中文夹英文是没有文化自信的人才用的,如新加坡人连汉语也学不好,英文夹中文不知道是哪个个民族的。

不过,当他们在夹杂着说英语单词的时候,会心的傲慢,因此让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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