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一个话题,关于保单和保险金的归属问题。
可能看上去很简单,但是一问到具体情况,很多人又会混淆或难以确定。
1、保单的所属人
我们都知道,一张保单涉及了几个“人”:
▲某寿险条款示例
没记错已经是第三次po这张图了,还有点陌生的伙伴要先摸清这四个“人”的概念和关系噢。
那么保单的所属人是谁?
投保人吧,给钱的那个诶,当然买的东西得归他?
应该是被保险人,他才是这张保单保障的对象呀?
其实,不论是给自己投保,还是给家人投保,保单的所属人就是投保人。
【正经词条解释】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如果要理解,我们可以不走寻常路,投保人的英文是:policyholder,拆开看policy就是保险单的意思,而holder就是持有人、所有人。
合起来看,投保人的另一个解释就是“保单所有人”。(顺便还能学个单词,不错吧~)
所以,作为投保人,最终保单是会寄到你的手中,而被保险人仅会收到一份保险凭证,而不会拿到保险合同。即便是在团险中,一个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为被保险人,也是同理。
同时,投保人作为保单所有人,除了有缴纳保费的义务,还有以下权利:
✤ 申请变更(合同内容、地址等)
✤ 退保
✤ 领取保单现金价值
✤ 申请保单贷款
还需先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权利:
✤ 指定受益人
✤ 变更受益人
2、理赔保险金领取人
理赔款自然由受益人来领取,但受益人有时候也会是被保险人,因此我们要分情况进行分析:
✤ 以被保险人的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产品,默认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这类保险包括重疾险(不含身故)、医疗险及意外险的意外医疗责任,保险金都是直接由被保险人领取的。
✤ 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比如寿险、意外伤害险,出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若指定了受益人,则直接赔付给指定人;
*注: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若未指定受益人,则会根据合同默认的“法定”受益人,也就是【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理赔。
如果是按法定继承人来给付,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那可就麻烦了,看看《继承法》是怎么分配遗产的吧:
这意味着,保险金可能被分配给很多人,甚至远房亲戚,不仅手续更繁杂,还可能消耗家人感情。
如果还不够直观就看回《「受益人」还不指定?迷糊咒破除,指定有讲究!》,以及案例分析《投保还不指定受益人?这个惨痛的教训你承受不来!》。
相信你会认同“受益人一定要指定”的操作。
✤ 以每个保单年度被保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
此类产品主要为年金险,领取人差异较大,需根据具体产品的约定来看。
可能是被保险人,也可能是生存金受益人,还可能是由投保人领取一部分的生存金。
✤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此情况主要发生在受益人因某些原因无法领取时,则提交委托申请的资料即可:
具体所需资料也需在理赔时咨询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噢~
涉及利益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弄清为好~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儿啦,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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