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东莞大朗镇六宗工业用地及地上十三栋建筑物被法院拍卖,以3.286亿元成交。被执行人东莞市大朗鑫源织造厂经营者认为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不合理,一直拒绝退场。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该厂开展强制腾退搬迁行动。这也是东莞中院开展的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大行动之一。
中院组织200余名人员参加行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工作人员30余名,法警40余名、抽调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以及大朗法庭工作人员30余名,并聘请安保人员50名,同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大朗公安分局、消防部门、医疗部门协同执行,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共计超过200名人员参与了此次强制腾退搬迁行动。
在鑫源织造厂,工作人员对工厂的动产进行了仔细清点,并登记封存,未来将进行拍卖,用以偿还工厂债务,同时要求工厂经营者今天必须搬迁。在现场,工厂经营者表示未收到法院退场通知,市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杨绪超介绍到,去年11月30日,已经要求工厂于当年12月4日内撤迁,今年以来,也多次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并在工厂大门口张贴公告,但工厂一直未履行。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工作,腾退清场完毕,地块交付给买受人。
评估价格相差10倍遭工厂质疑
据了解,鑫源织造厂因欠银行4亿多元债务无法偿还,因此其名下171亩地被挂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评估价是3.7亿多元,起拍价是2.61亿元,经过46次竞拍,最后以3.286亿元的价格成交。不过,鑫源织造厂方面提出,这跟村里委托的评估公司给出的价格相差近10倍。根据大朗镇的有关规划,涉案的六宗地块均由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因此鑫源织造厂方面认为,应该按照居住用地估价。
对此,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对于规划用途已变更,涉案土地是否可以变更为居住用地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函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市国土资源局复函,根据“对于以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可以协议出让的用地除外),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公开供应,并根据相关地价评估规程对原受让方给予相应补偿”的规定,涉案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变更为居住用地,并且鑫源织造厂名下的土地不符合"三旧"改造政策条件,因此市中院也驳回了鑫源织造厂的异议,广东省高院也驳回了其复议申请。
全市法院扎实推动执行工作开展
2019年,东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333件,其中新收89028件,同比增长16.04%,旧存8305件,结案89258件,同比增长14.97%,未结存案8075件,结案率为91.7%,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已全部清零,呈结案总数高于同期、长期未结案件明显下降态势。
今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开展线上执行,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办理,确需约见当事人的,妥善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充分运用“总对总”、市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和执行查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线下查控。疫情期间,中院执行局积极开展网上评估、看样、拍卖工作,在拍卖东莞市奥威斯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凤岗镇雁田村的酒店用地两宗及地上在建工程,采取网上看样,于2020年2月4日至5日,在网上进行了11轮的激烈竞价,最终以6.8亿元成交,溢价1000万元,实现了2020年执行工作“开门红”。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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