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获悉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开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麻城市博达学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优酷需赔偿博达学校经济损失80000元以及维权支出合理费用20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2011年2月,博达学校作为甲方与北京中视公司作为乙方签订《电视剧<麻姑献寿>合拍合同书》一份,北京中视公司授权博达学校独立行使涉案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护权利。后发现优酷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网站上传播涉案电视剧。

优酷辩称涉案视频由用户上传,优酷仅提供信息网络存储空间,且收到起诉状后立即采取了删除措施,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优酷公司辩称涉案电视剧系网友上传,但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系网友自行上传,认定优酷信行为构成直接侵权,一审做出上述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优酷网电视剧十大奇冤(优酷被指擅自上传电视剧麻姑献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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