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以正常成人的心理现象为研究对象,总结心理活动最普遍、最一般规律的心理学,也是各个心理学分支的基础。
二、基础心理学分为四个方面:
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需要和动机;能力和人格。
前两者称为心理过程(动态);
后两者称为个性心理(静态)。
2.1 认知
认知(认识),是人认识外界事物的过程;
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心理现象。
2.2 情绪、情感和意志
情绪和情感,人的喜怒哀乐。
这种态度和体验是以人的需要为中介的,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以情绪和情感表示。
意志(毅力),表现心理对行为的支配。
2.3 需要和动机
需要和动机,是推动人从事心理活动的内部力量。
2.4 能力和人格
能力,是顺利有效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条件。
人格分两个方面:气质和性格
气质,就如平常我们所说的脾气、秉性,是先天形成的。
性格,是表现在人对事物的态度,以及与这种态度相适应的行为方式上的人格特征,是后天形成的。
基础心理学的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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