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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掉了我曾经幸福的家是什么歌?毁掉了我曾经幸福的家

毁掉了我曾经幸福的家是什么歌毁掉了我曾经幸福的家

春节刚过,人们还沉浸在节日团圆幸福的时刻,我却不得不离开家去打工,因为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日子实在太难熬。

我叫李春凤(化名),曾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我和丈夫带着儿子,在老家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城开了个小卖部,以卖水果为生。虽然那时收入不多,但一家三口在一起还是很幸福的。

2002年左右,由于我身体不太好,睡眠质量差,经常头疼头晕,去医院医生说没什么大毛病,有点贫血,吃了些药似乎效果不大。记得当时是春天,常来我家小卖部的一位孙大姐看我精神不太好,劝我说练练“法轮功”小病就没了。我当时也没多想,也没注意那时“法轮功”已经被我国政府依法取缔了,就跟着孙大姐练了起来。只是孙大姐说练功需要静,不能在外面人多的地方练,所以我就跟着到她家练功。后来才知道,孙大姐之所以不敢让我公开练“法轮功”,因为她早就知道“法轮功”是被国家取缔的。

跟孙大姐有规律地练习了一段时间以后,慢慢地感觉身体有劲了,睡眠也好些了,头疼头晕的时间也比以前少了。当时不知道其实是规律的运动练习加上心理暗示起了作用,只是特别感激孙大姐。

这时孙大姐告诉我说,“法轮功”是“神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是有特异功能的“神”,只要你好好学,还有好多好处呢。孙大姐还拿了一本书,说我不能仅仅练动作,还得学学“师父”的书。我半信半疑地从孙大姐手里接过来一本《转法轮》,按照要求,拿回家自己悄悄地看,不能让别人知道。就这样,我趁着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学了《转法轮》。

最初觉得书上讲的很难懂,什么“慧眼通”“三界”“法轮世界”等,这些词语我从没听说过,自己就想把《转法轮》还给孙大姐。没想到孙大姐说,不用看懂只管看就行,说是“师父”讲的是高深层次的理,真正学好了,“师父”能把我们带到天国里去。我带着好奇和期待的心开始认真地读《转法轮》,慢慢地我觉得里面讲的“向内找”“人的命是天安排”等似乎有道理。于是,我开始相信了孙大姐说的话,严格按照书上讲的去做。

按照李洪志讲的要放下“名利情”,我觉得自己天天忙着挣点钱甚至有时为了挣钱高价卖货,还有对丈夫和儿子特别关心,这些都是不合适的。于是,我以自己身体不好为由,经常不去小卖部帮忙,只让丈夫一个人忙乎,自己挤出时间“学法”“练功”。这还不算,我还跟丈夫分床,为的是自己能独自看书,也能放下对丈夫的感情。可是孩子还小,常常吵着要跟我睡,闹得我心里很烦。这时,孙大姐告诉我,可以从家里搬出来,鬼迷心窍的我,真的偷偷从家里搬到了一个小出租屋。一开始,我心里觉得很开心,心想终于摆脱了他们爷俩的纠缠。慢慢地我很想儿子,就偷偷地到儿子的幼儿园去看,可是去了几次都没见到儿子,实在没办法,我就问儿子的老师。老师告诉我,我儿子好长时间没上学了,说是跟爸爸回老家了。后来我才知道是我丈夫关掉了小卖部,外出找我去了。那时我心里很矛盾,很想马上给丈夫打个电话,可心想自己已经是“修炼人”了,不能再返回去,并且为了进一步躲避丈夫,我决定去外地,我就偷偷地去了烟台,找了一家饭馆打工。

在打工期间,我不敢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只要求老板给我提供食宿的地方,不要钱,说自己离婚了没地去。就这样我隐名在外住了三年多,每天除了干活就是看书,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渴望自己早早“升天圆满”。直到2006年的夏天,我遇到了一个给我“法轮功”传单的人,我欣喜若狂,心想这是“师父”在帮自己,从那以后我就经常从一个自称姓王的女人那儿拿“法轮功”资料。这次之后,我认为自己之所以还没有“升天圆满”,是因为修炼得还不够好,因为没有跟他们一样走出来“讲真相”。于是,我开始偷偷摸摸地外出散发“法轮功”资料,结果被我的饭店老板发现了,老板举报了我。我被当地公安遣返回了沂水县。

在干警们的帮助下,我明白了自己信的是邪教。这时我才想起自己抛家弃子已经四年多了,7岁的儿子也该上学了。于是我赶紧回到老家找我丈夫,我婆婆告诉我丈夫苦苦找了我三年多,最后没找到我,就到法院起诉离婚了,和本村的一女孩结婚,去了江苏。

听到这个结果,我瘫在地上,真想一死了之。婆婆以及我母亲劝我只要好好活着,还能看到孩子。抱着能见孩子的希望,我慢慢地振作了起来。

后来丈夫带着孩子来看过我,但是孩子不肯认我,也不敢接近我,我知道这是我痴迷邪教的代价。为惩罚自己,我一直一个人过了十多年,因为只有这样我心里才能好受一些。希望善良的人们,要以我为训,千万不要信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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