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三年(1853年)3月29日,天王洪秀全和东王杨秀清在文武百官的簇拥下进入南京城,自此太平天国定都南京,改名为“天京”。尽管这时太平军的数量已经超过五十万,而且又占领了东南半壁江山,可有些事情他们还是要操心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吃法问题。
幸好从武昌到南京,太平军一路接管了大量公私财物,仓储粮食更是不计其数,于是在这个基础上,太平天国推行圣库供给制度,这就好像是后来的人民公社。
刚进南京城时,太平天国规定“来者即予之”,不管谁来就给谁。后来,圣库里的粮食出得很快,太平天国便开始按户、按人供应粮米。可是,要充分供应数百万军民的吃饭问题谈何容易?当年底,圣库粮食告急,咸丰四年五月左右,杨秀清不得不下命令全城军民“一概喝粥”,再往后就出现断粮情况了。
南京城之所以出现断粮这很好理解,因为太平天国政权稳定后,没有实行有效的税收政策,不能持续不断地筹集粮米。太平军占领南京之后随即发动西征,主要目的是解决南京城里粮食的供应问题。在初始阶段,太平军为了争取民心,对外宣称:不向农民征收赋税,只要求农民根据自己的财力状况“贡献”即可。广大农民对这个政策自然是举双手赞成。
可是“贡献”的最大缺陷就是不规范,不持久。在太平军容易到达的地方,民众“贡献”的负担就重,无法到达的地方,负担就轻,或者没有。时间一久,那些贡献负担很重的乡民没有那么多财物,最后发展成只要太平军一来,给一只鸡或是一斗米也就算了。
民众不愿意主动“贡献”了,太平军只好采取极端强制措施,即强索粮米,称之为“打贡”。“打贡”激化了太平军和当地民众的矛盾,这让事态的发展趋于严重。
很显然,“贡献”制度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太平军的口粮难以为继。恰在这时,石达开在安徽实行新的政策,即“安庆易制”,部分恢复了交粮纳税的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太平军的粮食很快增多了。石达开的办法虽然能解决吃饭问题,可是却违背了当初不向农民征收赋税的诺言,这遭到了杨秀清等人的反对。不过却得到了洪秀全的支持。
洪秀全等人在金田起事的时候,曾经宣扬要建立一个人人都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公平社会,难道他们忘了自己的诺言吗?这样说,也冤枉了洪秀全。1853年,太平军进入南京城后,即公布了《百姓条例》,阐明了自己的政策。
《百姓条例》规定:“不要钱漕,但百姓之田,皆系天王之田,每年所得粮米,全行归天王收去。每月大口给米一担,小口减半,以作养生之资……”这就好比是“帝王制”与“公有制”相结合的一种政策。
随后,太平天国又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也是就我们所熟悉的:“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一切看上去很美,可实际上却都是海市蜃楼。
现在的人们大都知道,要在一个物质文明尚不发达的社会中实行“人民公社”式的生活方式是极为困哪的,绝对的公平主义无异于空想。事实上,《天朝田亩制度》并未实行,那些看上去很美的设想还是被“贡献”、“打贡”、征收田赋所代替。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从“贡献”制度迅速回归到征收赋税,这说明在帝制时代形成的政治、经济等根本制度是早已定型的,社会运行体制是坚韧的,要想在短时间内打破他,用一种全新的体制去取代他,那是不现实的。因此,洪秀全欺骗广大民众的这种做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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