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Sir电影原创:dushetv)
平安夜都玩好了吧,今天上班都困了吧?
虽然今天周一,但先别急着丧。
你们想想,圣诞过去了……
新年还远吗,除夕还远吗?
假期、年会、年终奖……辛苦一年后吃喝玩乐的日子,就是Sir大冬天起床上班的动力。
当然,更重要的,还有好片助兴。
Sir尤其记得去年最温暖的回忆之一,就是在巴厘岛,和同事一起抢先看到了《爱乐之城》。
过年过节,有一部载歌载舞的歌舞片多好。
今年,Sir期待的是它——
《马戏之王》
The Greatest Showman
左至右:贾斯汀·赫维兹,贾斯廷·保罗,本吉·帕塞克
今年6月,他们合作编曲的音乐剧《致埃文汉森》,又获得美国音乐剧最高奖项托尼奖的“最佳编曲”。
而在参与这两部作品之前,他们还有一个身份——
《马戏之王》的配乐师。
早在09年,他们就投入电影配乐的创作。
那时,他们还是无名小卒,更没接触过电影配乐。
没经验,没名气。
正好,有的是用不完的劲,烧不干的热情。
两耳不闻窗外事,埋头写歌谱曲,吃饭在写,上厕所在写,搭飞机也在写。
最后,他们为电影写出11首原创歌曲。
写完不够,还要帮着演。
所有演员彩排、录音,他们都跟着。帮他们伴奏,理解歌曲的表达,调动演员的情绪。
你看他们在片场像疯子般手舞足蹈的样子,在排练室演奏时像安了弹簧般高速抖动的身体……
这大概就是所谓梦想最美好的模样吧。
日后的奥斯卡、托尼奖,甚至更多的荣誉,都不足为奇了。
他们的热情,也感染了狼叔,在采访时感叹:“他们就是梦想的小粉丝。”
歌曲的水平怎么样?
可以先戳预告片听听这首主题曲《This is me》,Sir今天也就循环播放了大概36次而已——
| 时长:02分26秒 |
嗨了吗?
Sir是嗨了。
看那些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境的画面:
马戏团的奇观热情似火,腾云驾雾的列车,浪漫如诗。
家庭的温暖,爱情的炙热,不用台词,一两个镜头都表现得一清二楚。
好了,先冷静,让Sir给你扒一扒这部电影有哪些值得期待。
先说演员。
马戏表演,帅哥美女少不了。
除了主角休·杰克曼,主演阵容包括:米歇尔·威廉姆斯、丽贝卡·弗格森、赞达亚、扎克·埃夫隆。
名字……都不熟?
作品你们肯定都认识。
米歇尔·威廉姆斯,《断背山》中饰演希斯·莱杰的妻子,同时现实中也是希斯·莱杰的前女友。
如果你看过去年的《海边的曼彻斯特》,那你一定记得她和卡西·阿弗莱克那场让人心碎的哭戏。
这次,她在片中将饰演巴纳姆的妻子,也是马戏团的主演之一。
丽贝卡·弗格森,放一张图片你们就认得:
没错,《碟中谍5》中的女特工,来自瑞典的大长腿。
赞达亚,《蜘蛛侠:英雄归来》中小蜘蛛的学霸同学。
扎克·埃夫隆,歌舞青春片《歌舞青春》的男主角,年少成名的小鲜肉。
当然,电影的灵魂,还是狼叔休·杰克曼。
大多数人都因金刚狼而认识他,但其实狼叔的最爱,是音乐剧。
他是舞台上最活跃的好莱坞影星,04年就曾凭借音乐剧《来自奥兹的男孩》获得托尼奖,并4次担任颁奖晚会主持。
还两度为奥斯卡颁奖礼献舞。
拍电影的同时,他也不断在推广音乐剧这种艺术形式。
比如12年的音乐剧电影《悲惨世界》,我们就通过大银幕看到了能歌善舞的狼叔。
《马戏之王》的出现,他也是这部片最大功臣之一。
本来电影剧本是打算以传记片的形式拍摄,但狼叔一眼相中,并提议用音乐剧的形式呈现。
那时是09年,还没有《爱乐之城》的火爆。
当时多数的歌舞电影都票房遇冷,更别说还有冗长的前期准备,写歌、编舞、排练……
吃力不讨好。
休·杰克曼在促成影片的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而排练中,他也是最拼命的。
有粉丝拍到他在片场,长时间独自重复练习着同一个动作。
电影筹备阶段,有一次剧本朗读会,所有演员都要到场,一起读一遍台词,还要唱歌。
而朗读会前一天,狼叔刚动完手术,切除了鼻子里的癌细胞,缝了80针。
手术后,医生叮嘱,禁止唱歌。
本来,他跟导演说好,他会在朗读会上读台词,做动作,但不唱歌。
可朗读会到一半,现场乐队奏起其中一段配乐,狼叔忍不住了……
先是随着音乐摇头,低声默念着歌词。
后来,整个人爆发,眼神笃定,青筋暴起,放声唱。
这一刻,他被音乐操纵,被角色附身,全然忘记了医生的话。
他说电影的配乐师是“梦想的小粉丝”,Sir看他才是梦想的老拥趸。
在他的带动下,所有人都在努力呈现这个“梦”。
没用过替身,亲身上阵,通过十周的排练,完成各种高难度动作。
在杀青的那一天,剧组采访狼叔,问他现在是什么感受。
他犹豫了一秒,眼里泛着泪光,又马上看着镜头露出微笑,“苦乐参半”。
就为如此投入的狼叔,Sir也愿意为电影买单。
狼叔的投入,除了对音乐的痴迷,另外的情感,还来自他的角色——
P.T.巴纳姆,“马戏之父”。
1871年,他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后来与竞争对手合并成立了“玲玲马戏团”,是世界三大马戏团(玲玲马戏团、纽约大苹果马戏团、太阳马戏团)之一。
电影讲述的,就是他创建马戏团,并开创新马戏形式的故事。
电影中,巴纳姆一开始并不光鲜亮丽,而是个下岗工人。
公司倒闭,饭碗被砸。
但在落魄之际,他的心里始终有一团火,要为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
点燃引线的,是他的两个女儿。
一次聊天时,巴纳姆从他两个女儿的幻想中获得灵感,决定要创建一个独一无二的马戏团。
把人们的幻想,通过舞台变成现实。
于是,他开始为马戏团招揽各种奇人异士。
预告片中巴纳姆有一段对着镜头,游说演员加入的台词:
我们要打造一场秀,我需要一个明星。
每个人都独一无二,这是我演出的亮点。
镜头一转,他口中的“明星”,是一个侏儒。
不止侏儒,他的马戏团里全是怪人。
来自异国的巨人,满脸胡子的胖女人,满脸图案的文身男人……
这些,都是曾经真实存在于马戏团里的角色。
比如 60 厘米高的侏儒汤姆·拇指将军(General Tom Thumb)以及连体婴双胞胎兄弟(Siamese twins),他们都在预告片中的马戏团海报中出现。
这些人在今天,可能是奇观。
但在将近150年前,在宗教气氛浓烈的美国,他们是怪胎,更是不祥之物。
无论上流社会,还是底层百姓,对巴纳姆这个怪胎马戏团,都嗤之以鼻。
巴纳姆正是背着这些骂名,把它经营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马戏团。
《马戏之王》,还有一个译名,叫《大娱乐家》。
电影,也有两层意思。
创造奇观,为人们带去欢笑,可以称为“娱乐家”。
而大娱乐家,则开创的是一个时代。
一个公平的时代,一个摈弃偏见的时代。
一个让所有受苦难,受歧视的人,都能真正享受欢笑的时代。
片中有两个人曾对巴纳姆说出过马戏团对自己的意义。
一个是美丽的剧团主唱,她说,“掌声背后,只剩无尽的空虚。”
一个是大胡子女人,她说,“你让我们站在了闪光灯下,给了我们一个真正的家。”
Sir觉得,这就是娱乐家,与大娱乐家的区别。
这也让我们看到,《马戏之王》并非只是一次空有外表的浪漫幻想,它有真正触碰到娱乐背后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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