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的过法(统计法过生日啦)(1)

一起陪统计法过生日

《统计法》是我国部门法中的一员,是一位80后,今天是他38周岁生日。

简 历

《统计法》诞生于1983年12月8日,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统计法》。

Duang Duang,感谢大家温馨陪伴,下面有请《统计法》闪亮登场。

自我介绍

1.《统计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政府统计活动,即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2.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怎样提供统计资料?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筑牢保密意识 确保数据安全

生日的过法(统计法过生日啦)(2)

《统计法》对统计保密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统计人员的权力有哪些?

(1)统计人员具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3)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4)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人员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法》明确规定的“十三个不得”

1.政府、统计机构、政府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的3个“不得”:(1)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2)不得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3)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2.机构和统计人员的2个“不得”:(4)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5)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3.调查对象的3个“不得”:(6)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7)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8)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4.单位和个人的5个“不得”:(9) 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10)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11)不得将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12)不得拒绝、阻碍统计检查;(13)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行使统计调查权利

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

从我做起!

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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