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学好像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判断一个作家的地位,还是要看他的长篇的质量。基于这个约定,有极个别的人甚至怀疑鲁迅先生的文学水平。
这个看法无疑是片面的,长短文字考验的功夫是不一样的。长的要求背景、叙事逻辑和结构设计,短的在语言风格、情感表达和片段转换、情节设计上要求更突出。也就是说,长和短各有风格,一个人的能力很难面面俱到。当代人也有提到汪曾祺先生没有长篇作品的,可汪曾祺先生被文学界称为80年代的“短篇小说之王”。能有这顶桂冠戴在头上,估计没几个人敢挑战汪曾祺先生在当代文学领域的地位。
现在回头看以前写的文章,都是长篇,不说《最后一个磨盘州人》和《银圈子》,即便那几本散文集,每一篇都5千字以上。不可否认,那时候比现在能写,更多还是感觉那时候敢写。以我十几年的写作经验,我还是觉得文章越短越难写。道理很简单,短的文章,读者的精力会聚焦到每句话,甚至每一个字,假如没有精湛的功夫,很容易让人读出瑕疵,而对于长篇就不一样了,读者阅读它都以宏大的视角,甚至会一目十行地阅读,因此,在字词句方面要求就是不那么苛刻。当然,读者的要求跟作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好作品无论长短,还是要精确到字句的。
不写长篇还有一个原因是,写作跟很多事一样,越做胆子越小。说心里话,现在还没有攒够写长篇的勇气,因为,自己还是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假如自己不能克服,只能是宁缺毋滥了。
作为一位中年以后才对写作发生兴趣的作家,我还是觉得跟那些从小就经过专业系统训练的作家不同,虽然我占了一个知识面宽博的优势,但是,在写作的专业技术方面,还是欠缺了一些功夫。现在也是在拾遗补缺。写作是急不得的事,不把短板找齐了,一定不敢再去开新的篇章。每本书都是一个特色,对于写作都得是个突破,不然,重复自己就失去了写作的意义,更丧失了创作的快感。
其实,每天坚持写小文字也是不容易的,一者需要到处找写作的题材,每天都要找到话题,这是非常难的事,这是坚持最费力的地方,可每天寻找话题对于长篇的故事创新是有效果的;再者每篇文字难免都是鸡零狗碎的事,这样的小事把它拓展开,进而写成文字,这需要打开思维,且这些琐事的事,要在文字里理出头绪,这也是一种逻辑、归纳和演绎的功夫。第三,短文有利于文字的历练,有点差池,很快就被发现,每句话出来,必须要经过脑子的快速反应,最后在手指的配合下,将其连贯成可读的文章,这非常考验语言的应用能力和字词的组合能力。最后,我还希望通过短文达到一种小中见大的结果。
鲁迅先生一直致力于小人物、小场景的写作,通过鲁迅先生的笔,我们了解了大人物、大背景、大事件。鲁迅先生其实根本不用长篇大论,他的每个字都有份量,每篇文章都有大格局,我们熟读的每一篇,差不多都可以算是文学世界的高峰。
其实,写短篇真的很难。难的是,从平淡中找出素材,从无趣中发现有趣,从无话中找话。哪怕最无聊的日子,我都要写出精彩,哪怕最没有情致的景色,我都要写出花样,哪怕最不愿意面对的人和事,我也要不离不弃。这是写短篇的不易。写短篇最重要的还是积累,积累经验、积累能力、积累能量,等到机会成熟,久炼成钢的时候,下笔千言,文不加点,那就是写作最曼妙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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