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到啦,很多同学想要利用这段时间兼职打工、体验生活,但由于涉世未深、自身警惕性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天,检察官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暑期兼职安全自护小贴士,快来一起看看吧!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1)

Tips 1

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2)

反面案例

小李盗窃鞋子。小李是一名职高学生,假期在朋友的鞋类销售公司做兼职,负责看仓库。小李看朋友每日卖鞋子有大量的收益,便动了歪心思,多次将仓库里的鞋子盗取至自己家中,再转卖给其他人。经查,小李一共盗窃80余双鞋,被盗鞋子价值29000余元。

检察官提示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学们要养成正确的金钱观、是非观,努力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来实现“经济独立”。

Tips 2

拒绝领导同事的违法犯罪工作安排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3)

反面案例

小王非法驱赶居民。小王经朋友介绍,就职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平常的工作就是在店里打杂。某天,店长找到小王,要求小王通过堵锁眼、喷油漆等方式将某小区的几户居民赶走,并承诺:每赶走一户就给小王3000元人民币。由此,小王按照店长的安排开始对小区居民的房屋进行破坏,后被民警抓获。

检察官提示

在工作中,要明辨是非、坚定立场,对于领导、同事的违法犯罪工作安排或请求要学会拒绝。若发现领导、同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Tips 3

与同事和谐相处,理性解决矛盾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4)

反面案例

小刘被同事扎成重伤。小刘是一名外地高中生,利用放暑假时间来北京兼职补贴家用,经人介绍在一家烧烤店工作。某天在餐厅工作的时候,因为上菜顺序问题与厨师小张发生口角,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小张持剪刀将小刘的背部扎伤,最终导致小刘重伤二级、七级伤残的危害后果。

检察官提示

工作期间要与领导、同事和睦相处,遇到问题理性沟通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就与他人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

Tips 4

警惕性侵害陷阱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5)

反面案例

小崔遭受同事性侵害。小崔是一名外地职高学生,擅自辍学来京找工作。经人介绍在老胡的仓库工作,平常负责帮老胡看管仓库。工作期间,小崔居住在仓库的宿舍里,偶尔老胡也会留宿仓库,因此小崔放松警惕,未加提防。一天晚上,老胡趁小崔熟睡之际多次对小崔实施性侵害。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6)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7)

检察官提示

工作中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提高性侵害防护意识。若发现自己遭受性侵害,一定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Tips 5

拒绝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工作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8)

反面案例

小王被诱导协助犯罪。小王在一家酒吧兼职做服务生,兼职期间,小王结识了一个叫“翔哥”的社会青年。“翔哥”以4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小王收购实名认证的手机卡、银行卡,小王经受不住诱惑,前往营业厅和银行办理了自己实名认证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后公安部门核查到,小王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作为诈骗犯罪的结算工具,涉案金额高达65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示

酒吧、网吧、KTV等营业行娱乐场所环境嘈杂、人员鱼龙混杂,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上述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同学们选择兼职时应当避开上述行业,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兼职。

干货暑期安全提示(每日学法各位同学)(9)

此外,同学们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还要谨防预交保证金、高额中介费、刷单返现等招工诈骗陷阱,选择正规中介公司或招聘平台寻找兼职,入职前核实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

来源:丰台检察、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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