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济南注意这四种情形严禁临时停车上下客)(1)

6月1日下午,在泺源大街与历山路路口西口,车主小崔驾车沿泺源大街由西往东行驶到此,准备调头往西走。此时左转信号灯正好是绿灯,不过她刚刚左转,便没法动弹了。这时候,一辆出租车恰好在路口北半幅的公交车道位置停车下客,可能是乘客付费过程遇上了麻烦,这辆出租车占据路口大约半分钟却没有动,小崔身为左转调头的头车,却在信号灯即将变为红灯时才看到出租车乘客下车离开。

这样的一幕,在济南街头并不少见。车主确实有停车的需求,却影响了其他车主的正常权益。如何打破这个尴尬?6月2日,济南交警发布《济南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专门约束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的停车与行车行为。此次“规则”的推出,是在确保驾驶人、乘车人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明确了全市路口路段临时“停行”和禁止随意停车细则,规范临时停车上下乘客操作流程。

根据规定,济南严禁临时停车的情形有四类。第一是网状线区域,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第二是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第三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第四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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