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社会,而农业的收成好坏则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降雨量,中国是典型的季风区,降水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分配不均,兴修水利便成为中国社会中的头等大事,我国古代讲求“治国必先治水”,治水及水利管理的成功与否是关系到社会管理体系乃至国家体系的大问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的社会又是一种水利型社会。学术界对此也多有探讨。本文就介绍一下水利型社会的研究概况。

1. 美国学者魏特夫的开山之功

美国汉学家卡尔·魏特夫(Karl.Wittfogel)​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东方水利社会的理论,他在出版的《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的一书中,提出了以下的观点,魏特夫认为“治水”是理解世界历史的一把钥匙,将世界分为治水地区和非治水地区两大类别。而中国就是典型的治水地区。魏特夫认为东方社会的水利灌溉是一个严密的系统,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控制和高度的一体化协作,才能维系其运行。魏特夫的理论渊源来自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所提出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马克思的这种思想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时期,近代的孟德斯鸠和黑格尔都曾经表达过这种类似的看法,而魏特夫的主要贡献在于把这些思想形成理论化。

我国水利方面的概况(水利社会和水利社会史)(1)


魏特夫

魏特夫的书中暗含着对东方社会的偏见,而且从单一原因来说明中国专制制度的形成,所以他的这套理论在中国学术界不被接受,并受到批评。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国内学术界曾组织了几次针对魏特夫的专题研讨会和批评会,国内学者认为国家政治制度、社会经济结构和水利灌溉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关系,而并非是一个简单的线性因果链条。王铭铭的看法最能代表国内学者的普遍看法,他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有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但其覆盖和延伸的范围较为有限。治水的中心和政治的中心之间,中心和边缘之间依然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它是无法用一个单一理论解释的,魏特夫恰恰犯了这样的一个错误,他企图用一个宏大的理论,将所有现象融为一体,当做自己论点的支撑,抹杀了广阔的空间。也有部分学者对魏特夫的理论进行补充,他们认为中国在文明早期,由于治水等跨区域公共事务面临高昂的合作成本,驱使国家治理利用纵向的行政控制来代替横向的政治交易,以较高的管理成本为代价换取合作成本的节约。

2西方其他学者和日本学者的研究

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将英国人类学家研究非洲宗族的模式运用到中国社会的研究上面来,他认为广东、福建以及华中地区的宗族社会的形成与边陲状态、稻作经济以及水利灌溉联系紧密。他的学生巴博德则进一步发展出了“水利社会学”的思想,巴博德认为水利灌溉并不一定能促成宗族团结,具体要根据各地区的水利灌溉性质及土地分布情况而定。

1988年,美国汉学家杜赞奇出版了他的代表作《文化,权力和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Cuture,Power,and the State:Rural North China,1900-1942),在这部著作中,杜赞奇构建了一个研究村落社会的模式,即“权力的文化网络”,在这其中,就包含了水利控制的等级组织是施展权力和权威的基础。

我国水利方面的概况(水利社会和水利社会史)(2)

杜赞奇

日本学者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就“水利组织是否就是水利共同体”这一论题展开了讨论,他们讨论了水利组织与水权,水利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水利组织与村落的关系,水利组织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3.国内学者的研究

国内开展社会史的研究比较晚,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学术界开始了关于水利社会的探讨,研究山西地区水利社会的学者主要有行龙,张俊峰等。他们两人通过对山陕地区的田野考察和水案的分析,在国家和地方的关系中探寻山西近代地方社会的运行,成果较多,并且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代表作有《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近代山西社会研究》、《山西水利与乡村社会分析》、《明清以来晋水流域水案与乡村社会》等。胡英泽等人则通过对山西、陕西、河南三省进行长达5年的田野考察,考察了明清以来的水井习俗,勾画出北方乡村社会的用水习俗,论证了水井制度在乡村社会构建社区空间,规定社会秩序,管理社区人口,营造公共空间,影响村级关系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赵世瑜则着重探讨水资源的短缺在水利纠纷中的重要影响,通过探讨水资源的分配从而分析水资源所分配的依据原则。

我国水利方面的概况(水利社会和水利社会史)(3)


行龙教授

研究陕南地区水利社会的则有佳宏伟和钞晓鸿等人,他们分别从水资源环境变迁和由此形成的乡村社会控制和变迁两个角度来观察陕南乡村社会。研究甘肃河西地区水利社会的学者主要有李艳、谢继忠、李并成、王培华、崔云盛、田东奎等人。这些学者通过对石羊河、黑河流域水利制度的个案探讨,分析了清代水利纠纷产生的原因,他们认为以调解机制为基础的民间解决机制在中国近代水权纠 纷解决机制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以行政处理为主导的国家解决机制在这一机制中居于主要地位。从法律角度探讨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路为中国水利社会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4.蓑翁说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学界有关水的社会史研究,实际上早已跳出了“水利共同体”的概念束缚,从充满联系的区域社会的时空背景中,联系水与文化的多样性,从多学科的视角开展更加整体而全面的研究,同时,围绕着水资源的利用与水权问题等,现实的关切也比较明显。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参考文献

1.(美)卡尔·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

2.管彦波:《理论与流派: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水利社会研究》

3.李艳:《国内水利社会研究综述》

本文由江南蓑翁团队创作,版权归江南蓑翁团队所有,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本账号保留诉诸法律权利。

欢迎关注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网易号:江南蓑翁

合作与转载,请269738306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