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07:3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来逸晨 王嘉楠 胡杨
近日,温岭市一位潘姓市民向记者反映,当地移动营业厅对“靓号”过户采取了“非常不合理”的高额保底消费规定。4月23日,记者与潘先生一同来到温岭市东门北路255号移动营业厅,当听闻潘先生欲将其公司名下尾号为“666666”的号码过户到记者名下,业务人员当即对记者表示,作为被过户人,需要预存9万元话费,每月保底消费2500元,协议期120个月。
“我是公司法人,想把这个号码从公司名下转到自己名下,这么高的保底消费和预存话费,这么长的协议期,实在不能接受。”潘先生说。
碰到如此困境的温岭市民不止潘先生。随后,记者又再次与尾号“5678”的号码所有者赵先生、尾号“6666”的号码所有者马先生一同来到当地石粘村的一家移动营业厅,业务员查阅电脑后表示,这些号码属于“靓号”,过户有相应的保底消费和预存话费规定。
在营业员查阅时,记者看了几眼她的电脑屏幕,只见她参考的文件中列着不同等级靓号的过户规则,而当记者想要凑近细看时,被她拒绝了。
“这是上级公司的规定,我们只是凭此执行。”随后,为证实其所言真实与否,记者拨打了移动热线10086,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全省范围内都有针对“靓号”过户的相关规定。
那么,“高价过户费”到底为何存在?合不合理?
“为了防止‘靓号’的多手买卖、阻断号贩子非法得利,4月1日全省开始执行这一新规定。如果是同一户口本的亲人之间或者拥有结婚证的夫妻间的‘靓号’过户,是不受这一规定制约的。”记者致电中国移动浙江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这样回复。随后,这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给记者发来一段书面解释:“电信网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我公司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相关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选号机制,无选号费。针对不同消费需求的用户,提供不同档次的合约套餐,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消费能力,自愿选择办理。根据入网时客户与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经客户与公司协商一致,客户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则公司将与第三人建立新的合同关系,新用户需重新签订入网协议,并根据号码标准档次对应的合约进行套餐订购。”
对此,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斯语馨解读说,从法律的角度看,首先要看办号时,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签署的服务协议是否存在相关条款,“如果不存在,那么运营商后续单方面出台的规定就是无效的。再者,即使服务协议内存在有关后续过户的约定,因为一般这类协议都是格式条款,很多用户在签署的时候,受情境限制等,很可能不会仔细去看,但是对于运营商一方,是有义务把这些规定好的格式条款解释给消费者听的,确保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签或者不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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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后如何维权?斯语馨律师建议,如果已经签署了存在相关条款的服务协议,用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或确认条款无效的诉讼。
正如斯律师所推断,当记者询问潘先生等人时,他们纷纷表示,对于服务协议中的条款不知情,而因为年代久远、协议无纸化演变等原因,手中也没有当时签约服务的协议书。
当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浙江移动反映时,对方答复称:“后续我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合约设计,确保客户感知,并一如既往地做好客户服务。”
本端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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