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京人员健康证办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京管理工作,最大可能切断传染源,严防疫情传播,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进京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京人员健康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进京人员审批制度。凡我市因工作等原因确需进京的人员,须先到当地村委会、社区或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单位开具能够证明本人近14天无外出史、无可疑病例接触史的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居住地镇办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温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由镇办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健康证明(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

二、实行售票窗口现场购票。进京人员购票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售票窗口购票,同时出示健康证明,做到人证票相符方能上车进京。

三、市外人员从我市进京购票须持本人居住地应对办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需进京人员开具证明时应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外出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不能谎报瞒报,如因谎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委会(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卫生机构要实事求是,严格审察,如实开具健康证明,如因审察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韩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来源:韩城发布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 薛媛)

韩城健康证怎么办理(韩城市关于进京人员健康证办理工作的通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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