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要求,打好净化交通管理秩序仗,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罗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摸排,梳理了一批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你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将车送交汽车报废中心处理,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报废车的主要危害
1 ►安全隐患多。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部件降低,事故概率增大,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 ►大气污染严重。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3 ►报废车人为交通违法增多。报废车存在套牌甚至无号牌上路行驶,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 ►交通事故成本高。往往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
警方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审核:阮景红 王科
编辑:田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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