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不能因小失大(千万不要因小失大)(1)

昨天下午,我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了一个企业合规听证会。

涉案的某公司,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非法使用他人商标,销售金额达27万余元。

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销售金额25万元以上),对某公司依法可处罚金,对其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发后,某公司赔偿了被害单位218万元,取得了其谅解。同时,聘请了相关专家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刑事合规整改。

经过了近半年的努力,现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召开听证会,对刑事合规的整改情况以及对涉案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听取意见。

经听取涉案公司关于合规整改的汇报,以及征求各方的意见,最后参与听证的五位监督员达成共识: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作不起诉处理。

涉案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能够取得不起诉的良好结果,要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合规政策。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如果这个政策没有在此地试点,本案不可能作不起诉处理,毕竟本案起点刑就是三年以上的。

不过,为了取得不起诉的结果,涉案公司还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的。

27万余元的销售金额,就算20%的利润率,也才5万余元的收益。

可是,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就花了218万元,才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还有聘请专家刑事合规也需要花钱,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不少于300万元。

此外,在相关责任人员被羁押的几个月期间,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等间接损失到底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

收支相比,确实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得不偿失了!

顺着这个话题,我今天聊一下“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一、现实中有哪些行为会导致“因小失大”?

现实中,导致“因小失大”的具体行为,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比如,非法集资中的“你想他的息,他想你的本”,帮信罪中的贪图出卖银行卡的几百元小利,等等。不过,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性。即基本上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难怪有人说“所有赚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这是因违法犯罪而导致的“因小失大”。这种“因小失大”的例子每天都在发生,不需要多说,大家都懂。比如前文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

还有就是占便宜的行为。比如,贪图免费的东西(免费的才是最贵的),幻想以小博大的赌博(十赌九输),梦想不劳而获(天上掉的馅饼都是陷阱),等等。

这些行为的共性就是不想付出,只想索取,违背了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基本原则,最后沦为被害人。如诈骗犯罪中的被骗者。通俗地说,就是“偷鸡不着蚀把米”。

二、为什么会有“因小失大”的行为?

做出“因小失大”行为的人,也有一个共性。即无一不具有严重的贪婪、侥幸之心。

夏日的一天,一位行人在赶路,走着走着,看到一个池塘边上坐着一个人在哭,行人走过去问:“你出了什么事儿啊?”

坐在地上哭的那个人说:“人家让我把一口袋的金子送到城里,结果我实在太累了,想休息一下。刚要坐下来时,不小心把一袋金子掉到池塘里去了。”

行人就问:“那你还不赶紧下去捞啊?”

那个人说:“我不会游泳啊,谁要是能把这一袋金子捞上来,我送他十两金子。”

行人心想:这有什么难的,天气正热,我就当下池塘洗个澡,还能得到十两金子。

于是,他立马脱下衣服潜到水里,使劲的找啊找,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一袋金子。当他从水里爬上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衣服不见了。

这就是贪婪的结果。即因贪图别人的东西,结果反而失去了自己的东西。

侥幸,是指因偶然因素而取得成功或免遭灾祸。侥幸心重的人总以为自己是“上帝的宠儿”,好运气会一直伴随自己,好事情舍我其谁。

比如赌徒。其实赌徒们也知道要赢是很难的,毕竟根据数学定律和概率论,赌场赢的概率更高,但赌徒们总以为自己有好运气傍身,所以才自负地不断下注,直到输得倾家荡产。

再如那些玩击鼓传花游戏的“韭菜”们,总以为自己能够幸运地逃脱被收割的命运,而反过来收割别人。

又如那些收受贿赂的腐败分子,总以为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干了坏事没有人知道。岂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所以说,贪婪和侥幸让人容易干出“因小失大”的蠢事。

三、如何杜绝“因小失大”的行为?

前面找出了病因,要治疗“因小失大”的毛病就不难了,只要克服贪婪和侥幸心理即可。

那么,如何克服呢?

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即可。

具体来说:

一是遵纪守法,不要想着赚触犯刑法的快钱。否则,终究难逃身败名裂、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二是不占便宜。在想到与得到之间,一定要做到。即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换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三是处事理智,不要凭感情冲动地做决策。想想看,世界上的好事凭什么偏偏来找你?想清楚了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上当受骗了。

四是扩大认知,提高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社会生活无非“利、害”二字,凡事多从利害关系着手去分析,就能够比较容易的看清问题的本质。详见《“利益分析法”是什么?》一文。

现在是疫情后时代,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也深受影响,越是艰难时期,人们越焦虑,而越是焦虑,人们越容易做出冲动的蠢事。

小心呀!有时候一失足成千古恨

所以,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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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不能因小失大(千万不要因小失大)(2)

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从业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湖南省和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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