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遇到微信群被人辱骂,该怎么做?报警吗?还是忍气吞声或者回骂?以下是我报警后的经历: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1)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2)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3)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4)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5)

微信群辱骂他人怎么处理(遇到微信群被人无故辱骂)(6)

这栋楼是研究所分给员工的老宅,原本住的大部分是知识分子。随着一些原住户陆续搬走,也搬进来很多住户,原本住在楼里的工程师们也年岁上去了。虽然我们已经不再住在老宅,但是安装电梯是一件有利于大家的好事,直到2022年1月5日前,一直都表示支持该工程,方案要尽量优化一些。

1、2021年7月11日:加入“丁香园4号加装电梯群”

2、2021年7月12日:群里咨询改建方案的具体内容、窗和电梯间距小于94厘米是不是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3、2021年8月5日:建设单位又发布一稿方案图。看了下和上一次基本没啥变化,询问是否有立体效果图,以便看一下采光的影响。被告知没有的,于是表示知道了,那也问不出啥问题了。这之后我再无任何发言。我至今没收到任何投票等流程资料。

4、2021年12月8日:604说“好久都没消息了”。302问“现在没有进展,问题主要卡在哪里了?”

5、2021年12月31日:楼长101说卡在我家这里。

6、2022年1月5日:群多,这天才看到消息,我很吃惊,不理解这结论哪里来的。为避免有啥误会,私聊了一下居委会主任陈颖、书记陈薇。

我问:“群里101这么说是代表居委会?胡说八道啥”

陈颖回复:“你好,我理解你的心情,但目前楼里面大部分居民都是同意的。楼组长说的太直白,我们会和她沟通。安装电梯,是以居民未主体,居委搭建平台,协调,推进。居委不能随便发表意见,请理解。”

我说:“你们按程序推进啊,奇了怪了,乱扣帽子做啥,唯恐天下不乱”

陈颖说:“亲,居委什么也没有说”我说:那她代表谁陈颖说:“居民自己”

我说:“自己不作为,然后推卸责任?在一个背锅的?啥年代了,最好不要有下次了。”

同样,我同时私聊了居委会书记陈薇:“您要推进就按程序推进,101这么说是代表居委会?胡说八道啥”。但是她不回复私聊信息。

7、2022年1月5日:在私聊陈颖和陈薇后,我想我默认的话,就都以为真的是我卡电梯推进咯,于是在群里@101:“您年纪一大把这么可以这么说话的?超过2/3就可以启动。无论线上线下,从来没和你说过任何话,从来都不认识你。和居委沟通了,她们说你的话代表你自己。明确一下,安装电梯有流程的,按程序走就是。”

这时候,方才私聊不回复的书记陈薇直接在群里说:楼组长是楼里的老居民,你以前住这里的时候,肯定是认识的。”

我回复:“我说错了吗?自己不作为,然后推卸责任,找背锅。到目前为止从来不认识。两个从来不认识的人,竟然可以被代表。你说肯定认识这话,那肯定是她代表你了”。

陈薇直接在微信群发言,她说“大家也一直在问,电梯为什么没有进展,其实我们之后也找了几家单位看过,一直都没有更优化的方案,最后一家是十二月二十几号给的回复,还不及现有方案。楼里绝大部分居民都希望启动电梯加装。。。。。501表示如果大部分同意,她家也愿意成全楼里的。我和你沟通,但是沟通不是很顺畅,因为忙等原因,也一直没有到现场进行过沟通,接下去希望进行面对面沟通”。

我更震惊了,于是贴了2个2021年8月5日和书记聊天的截图,因为8月5日我说我如有意见或问题都会发群里,不用私聊。我和书记自2021年8月5日之后都没任何联系,哪里来的结论沟通不畅、以及卡我这里的结论。至于书记说的方案,反正群里一个都没曾见过。

书记陈薇说:“中建神舟提供的方案目前是最优化的了,因为楼的情况是这样。”

302说:“那是不是可以按这个方案先投一轮票了?”

书记陈薇并不回复这个投票问题,而是接着说:“我不是只负责你们一个楼的加装,居委会也不是只加装电梯一项工作。”

看到这,我回:“你不用对我解释你的工作有多少,又不是我布置的。对工作有抱怨的话,大可以和街道领导去说。每个职场的人都是辛苦的,要不是有人先把锅丢在我头上,我犯不上放在台面上说。”

于是,接下去,从来不没见过面、不认识的604就用带生殖器的词语对我辱骂。

我说:“有种你不要撤回。”

说完,他就撤回了这句极其脏的辱骂。

接下去604嘲讽道:“不好意思,圣人说论迹不论心。别人心里怎么想你是管不着的。我撤回是尊重所有人。”

然后他又发了一条:“当然,对不小心让你看到对你出言不逊的我们私下对话我们很抱歉”。

我是该回骂回去吗?脏自己的嘴,冷静下,我没回一句。但是就这么忍气吞声,白白被莫名其妙辱骂?不是法治社会吗?结果就有了后面这些。

如果在微信群辱骂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8、2022年1月6日,带着手机来到康健派出所报案,被几轮拒绝:不属于管辖范围、大街上骂人的很多,都报警怎么处理得过来。。。。。。

这个过程太复杂,估计大多数人就此也就打发了。最终,据理力争下,艰难地受案了,做了笔录,出具了接报回执。

9、1月12日,被通知去做了补充笔录。

10、过完新年了。

11、2月23日,去做了第三次笔录,理由是案情复杂。

也被非正式看了度娘上的案例,这种案子一般不予处理,复议也没用,因为没造成严重后果。骂人的说骂是骂了,但是,他说是发给他太太的,发错才发在群里的,他觉得很委屈,骂人怎么就报案了呢。走访群里住户,说因为撤回,没看到。

我问:怎么样才算严重后果,是我非出事情才算?整整快两个月了,年都过完了,骂人的那位是觉得委屈还是认识到错了?

没直接回答。

当天,做了手机数据的证据鉴定,一整天。

12、2月27日,我去医院做了检查,结论是因为电梯微信群被辱骂事情,焦虑抑郁状态。

13、3月1日下午,去拿证据鉴定报告。同时,提交了医院诊断报告。

14、3月1日晚上,接到派出所电话,结果出来了不予行政处罚。

15、3月3日,去领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天还拿到了受案回执。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还有错别字,一番据理力争后,派出所修改了再给我。

内容摘要:“……604……因看到……在微信群总是对居委会和楼主长工作不满,将本想发给老婆的骂……SB的信息误发在了该微信群中,但第一时间已马上撤回。经询问微信群其他人未见……有辱骂……的情况,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书证、电子数据、被侵害人陈述和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写于2022年3月3日

附上:

1、接报回执

2、受案回执

3、鉴定报告封面

4、医院诊断书

5、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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