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零一年九月七日,李鸿章同庆亲王爱新觉罗·奕劻一同出席《辛丑条约》签订仪式。在条约文本上,李鸿章用颤抖的双手拿着毛笔,颤颤巍巍的在条约文本上画出了一个形似“肃”字的签名。
《辛丑条约》带来的屈辱不需细说,这种屈辱一旦弥漫在我们脑海,条约上的每个字仿佛都透露着当时的无奈和辛酸。这种感情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现在许多人在看到李鸿章画出的“肃”字时会演绎出一套悲凉的情景。
“李鸿章接过庆王手中的笔,颤抖将“李鸿章”三个字签成“肃”字的模样,这三个字挤在一起,看上去既虚弱无力,又辛酸悲苦。”有人在文章中如是说。
还有人结合李鸿章的“肃毅伯”爵号,认为李鸿章在这里写“肃”字是有意嘲讽清廷:既然这屈辱的条约非要老夫签订,那就将你赐予我的封号写在这里,免使老夫遭万世唾骂。
上图_ 各国在《辛丑条约》上的签署,以及李鸿章(左侧)和庆王(右侧)签署的都是花押
可实际上,条约上的“肃”字并非是李鸿章三字挤在一起这么简单。在“肃“字的旁边就是庆亲王奕劻的签名,如果说李鸿章写的“肃”字还能看出各种端倪,庆亲王的签名可真的是各处都靠不上边:无论是汉字还是满文,怎么挤都挤不出这个形状。
我们理解不了李鸿章画的“肃”字,是因为古人的花押传统在社会上中断太久了。李鸿章画的“肃”字不是签名,是花押。这个花押同李鸿章三个字或许有关系,也或许没关系,内情只有李鸿章自己知道。如果连花押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去猜测“肃”字中的奥妙,只能算是盲人摸象,就算编的再动情也是一派胡言。
花押不是艺术签名,是古人为自己创作的logo。古人创作花押的时候往往以自己的名字、字号或者其他什么自己在乎的东西为元素,再综合书法习惯“攒”成。创作出来的花押既不能说是某个字的变体,也不能说是几个字的合体,我们只能把花押理解为一个人为自己创作的logo。
上图_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
在古代经常使用花押的人除了官员就是商贾,这些人身份显赫,学识渊博,在设计时往往赋予了花押许多含义,以至于花押的复杂程度远高于普通汉字。图案的防伪程度同复杂度正相关,越是复杂的图案防伪程度越高。花押的笔画顺序和细节只有创作者自己知道,所以花押的防伪程度远远高于签名。
一副出色的花押除了要具备优良的防伪特征外,还需要具备独到的文化内涵。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花押很可能属于艺术家皇帝宋徽宗。简单的两横两竖,既像“天”,又像“下”,既有“一”,又有“人”,于是后人附会宋徽宗的画押是“天下一人”。“天下一人”四个字到底是不是宋徽宗本意已经不重要,作为一名出色的书法家、画家、建筑家,天下一人的称号既能显示出皇帝身份之特殊高贵,又没有唯我独尊的匪霸之气,可以说深得宋徽宗人格魅力精髓。
上图_ 宋徽宗赵佶的花押,“天下一人”
花押和画押往往通用(但狭义上来说在绘制花押的过程才叫画押)。花押的作用同我们使用的签名一样:出现在文书上的花押表示当事人对文本意思的确认,文艺作品上的花押是作者的防伪标签。
早在春秋战国,我们的祖先就已经学会在文件后面绘制特定符号或书写特定文字来表示同意。表示同意的符号就是“押”,绘制符号的过程就是“署押”。
在汉朝,皇帝会在大臣的奏章后书写“诺”字表示同意,大臣处理文件的方式也类似。皇帝在奏章后面只写诺不署名是没有问题的,毕竟有权在奏章后面写诺的只有皇帝一个人。但是大臣在处理文案的时候只写诺不署名就有麻烦了。如果一个经过多方领导审批的文件后面密密麻麻、横七竖八的都是“同意”俩字,连个领导大号都没有,让员工怎么执行?
上图_ 古代契纸契尾上的签字画押
随着中国行政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政府机构越来越庞大,官员越来越多,只署押不署名的文件处理方式越来越无法满足行政需要。《北齐·后主纪》中就写道:“连判文书, 各作花字, 不具姓名, 莫知谁也”。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把署押换成署名就可以。只要社会上形成署名即为表示同意的共识,所有人都知道:签名就是同意,同意就要签名,署名就可以替代署押。随着署名的流行,写出一个让人耳目一新、过目不忘、无法复制伪造的签名成了文人的一致追求。
对于花押的起源,大家观点并不一致。宋人黄伯思认为魏晋以来文人喜欢在书籍纸缝间提名,叫做押缝或押尾。这个押缝、押尾这就是花押的起源。清朝倪涛认为北齐时期皇帝大臣喜欢在署押时把诺字的最后一笔写的像凤尾,慢慢的演化出了花押。
上图_ 元代 花押印章
上图_ 元代 花押印章
虽然花押根在哪里众说纷纭,但是“花押”、“花字”之名确定出现于唐朝。初唐时期规定,公文可以用草书书写,但是大臣署名必须用楷书。开元年间大臣韦陟始用草书署名,所写陟字如五朵云,自称五云体。自此用草书署名才开始普及,并一发不可收拾。
唐代的花押虽然优美狂放,但是终究是用不同的字体署名。到了风气和思想更加开放的宋朝,草书签名已经不能满足文人对于格调的追求。花押到了宋人这里,已经脱离了姓名的桎梏,只要自己喜欢,随便画什么图案都可以。
宋朝的文人利用花押放飞自我,平头百姓也将花押视为最权威的同意表示。当时人们签订各种契约必须要画押,没有画押的契约被视为废纸。如果当事人不识字,不会画押,必须找到识字的亲朋当众宣读文书代为画押。
上图_ 云南早期兄弟分家文约,内容独特详实,族人签字画押(花押),时代特征明显
在清朝时候,官员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去吏部备案花押。当时印鉴、花押、签名的法律效力递减,由于印鉴存在丢失的可能,所以花押被视为最方便、可靠的防伪方式。
回到文章开头,《辛丑条约》中明文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花押,而不是签字的形式书写。可见花押并非中国人的专利,西方人、东洋人也有花押传统。东西方一致认为花押是是一种比签名更正式、更防伪的署名形式。
由于众多的社会原因,花押逐渐淡出了现代人的视野。没有花押,印鉴一度成为最有效力的署名方式。电脑刻章兴起以前,去银行存取款都需要携带印鉴。电脑刻章的兴起让核对印鉴越来越难,这才逼迫各种机构启用签名作为防伪方式,花押只能离我们越来越远。
文:刘不成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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