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重重朗达玛》之 2——朗达玛究竟是“灭佛”,还是“抑佛”?!

吐蕃赞普朗达玛在任期间,推行的“灭佛”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吐蕃王朝的崩溃。

这一具有转折点意义的事件,成了后世史学家持续关注的热点课题。

西藏较晚期的教法史料,王森先生的《西藏佛教发展史略》、刘立千先生的《印藏佛教史》、黄奋生先生的《藏族史略》、石硕先生的《吐蕃政教关系史》、薛宗正先生的《吐蕃王国的兴衰》、东嘎·洛桑赤列《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等大作,都将朗达玛的举动冠以“灭佛”之名。

但同时,也有一些著作称为“抑佛”或“禁佛”。

王辅仁、索文清二先生编著的《藏族史要》、意大利著名藏学家图齐先生的《西藏宗教之旅》、察仓·朵藏才旦《中国藏传佛教》、傅崇兰先生编著的《拉萨史》、法国藏学家巴科《吐蕃王朝政治史》、索南才让先生的《关于吐蕃佛教研究的两个问题—顿渐之净和朗达玛灭佛》等书籍和论文。

可见此问题,直至今日依旧存有不同看法,到底哪种说法更准确呢?

一、朗达玛打击佛教的举动

在后世高僧们书写的教法史料里,对朗达玛及其“灭佛”事件多口诛笔伐。

将从841年开始的“灭佛”举动,到公元910年佛教后弘期兴起间的近70年,称为西藏佛教史上的“黑暗期”。

认为在这期间,佛教在吐蕃的传播完全中断。

《汉藏史集》对此的记载为,“从朗达玛阴水猪年灭法开始……,其间六十八年,整个吐蕃连释迦牟尼教法的声音也不存在,戒律的传授中断,各个寺庙成为狐狗的巢穴,荆棘丛生,讲经院成为荒屋,塑像被乞丐们用来张挂帐篷和水桶,各种不善之业全都出现。”

《拔协》则记载:“于是委派大臣强令全体僧众脱掉僧衣、抛弃僧人标志。对那些不愿如此做的,则给以弓箭,命他们去打猎杀牲。不愿去打猎的全部处死。经书大部分埋在拉萨的德哇坚岩峰下。巴扎玛尔等寺庙的门全用泥涂封起来。”

高僧们痛心疾首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由于教法史料的倾向性极为明显。因此,对书中所记载的内容,应以辩证的观点解读。

吐蕃第43位赞普是谁(吐蕃赞普朗达玛)(1)

综合各种史料的记载,朗达玛对佛教势力打击的举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对僧伽集团的打击

吐蕃自从赤松德赞弘兴佛法以来,牟尼赞、热巴巾(赤祖德赞)对佛教僧伽集团的优待到达令人瞠目的程度。

他不但规定“僧人不再受国家劳役、不征税、不做体力劳动,所有寺院的供养均不得减少”,还颁布了“颁布恶视僧人者挖眼,以手恶指者断其手指,口出恶语者割唇,偷窃佛堂和僧人财物者,罚其按原物的80倍赔偿”的法律。

之后,为解决僧人因不从事劳作的生活问题,还实施了“七户养僧制度”,即所有僧人都划拨七户庶民供养。

这些极端的弘佛制度实施后,吐蕃僧伽集团迅速膨胀,成了吐蕃经济体上的黑洞。

正如意大利藏学家图齐先生所言:“宗教团体的持续扩大,预示着一种不能低估的,对于国家生存的危险。寺院的免税权,使其产业不断扩大,其使用的那些被免除了兵役和摇役的劳动力,还有用来修筑寺庙、维持僧众生活物资,导致国家失去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对这一弊端,朗达玛的做法是,“取消昔日由朝廷保护广大僧众的一切法令,收回寺院及僧众的所有财产,废除寺院及僧众享有的一切政治特权,把僧侣从寺院驱逐出去,杀害上层僧人,流放中层僧人,强迫一般僧人还俗为民,不服从者迫令充当猎人等等。”

由此可见,朗达玛主要针对的是寺院经济体和在寺院修行的僧人,免除他们之前享有的特权,并强令这些僧人还俗娶妻生子、从事生产劳动。

对于藏传佛教,另一个“在家修行”的体系,并没有深度触及。

而实际上,很多被迫还俗的僧人并没有放弃修行,朗达玛的举动反倒使本来流行于吐蕃王室、贵族群体的佛教,彻底走向了民间,为后弘期佛教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基础。

《增续源流史》记述,“达玛既灭佛教,强迫僧众还俗。乐法者,惟在家暗修金刚乘道,不敢明露僧伽之相。有道之士,亦但能以其法暗中传其子孙,不敢摄授徒众。故自达玛死后至后宏初始,旧派大德几无不示在家之相,其法脉相继,亦莫不尽成为家传矣。”

吐蕃第43位赞普是谁(吐蕃赞普朗达玛)(2)

2、针对寺院的打击

由于寺院对僧伽集团的特殊作用,使其成了藏传佛教的主要标志物。

一方面,寺院就成为众人托庇避祸的理想圣地,每个人都想方设法进入沙门,寺院僧人越来越多,意味着吐蕃政府的纳税户越来越少。

另一方面,伴随着寺院僧侣势力的扩增,凭借其特权,很自然地向四处扩增田产,侵占牧场,寺院经济开始过度膨胀。

尤其是热巴巾时期,以筹建寺院作为弘佛的重要手段,导致吐蕃国内的贵族大量捐建寺院。

就连之后,被教法史料斥之为“牛魔王转世”的朗达玛,都捐建了止拉康寺,并与其妃又捐建了雅隆如意树寺和普波切寺。

《西藏王臣记》记载:“(公元831年)遂由李域(于阗)招请善巧工艺匠师,由尼泊尔招请甚多之塑匠石匠等,修建了伍香多福德无比吉祥增善寺佛殿,高九层有大屋顶形如大鹏冲天飞翔,非常的富丽堂皇。对祖先所建的各个寺院,按照盟誓的规定对残损的进行了修理。……到这一时期,吐蕃王臣在汉地和吐蕃共建寺庙1008处。”

在这股建寺的热潮中,吐蕃国家的财力被大量消耗,再加上法会、礼佛、译经的支出,以及大量青壮年脱离生产入寺出家,吐蕃国内形成了“国穷僧富”的现状。

因此,朗达玛对佛教势力的打击重点,也集中在主要寺院身上。

“停建、封闭佛教寺院,拉萨、桑耶、惹漠伽等处的寺庙大门,都被用泥封起来抹成墙壁。佛像埋在地下(如大、小昭寺内的两尊等身像),用石头砸毁供器”。

需要注意的是,朗达玛对寺院的打击,似乎是有限度的行动。

虽然一部分藏史记载,其曾大规模拆毁寺院等设施,但对其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昭寺、小昭寺、桑耶寺,却手下留情,仅仅是封闭了寺院,而没有拆毁。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朗达玛对吐蕃僧伽集团,并未是无差别级的打击?

吐蕃第43位赞普是谁(吐蕃赞普朗达玛)(3)

3、针对佛经和译经院的打击

藏传佛教在传播的过程中,除了不断延请天竺、汉地高僧入藏讲法,还要面对一个天文数字工作量的难题——译经。

早期传入吐蕃的佛经均是梵文、汉文版本,如何让这些佛教典籍能被更多人阅读理解。

吐蕃王朝期间,进行过多次大规模的佛经翻译工作,并为此成立多所译经院。

由于,唐朝时活字印刷术还没有发明,雕版印刷是种非常昂贵的传播方式。但由于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足够好的木料可供雕版,抄经便成了佛经流传的主要途径。

抄经的方式,最开始起源于民间自发。但到了赤德祖赞时期,民间自发的抄经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抄经院便成为了官办机构。

从目前保存在敦煌的文献可知,敦煌的抄经院“一次就须动员239名写经生及校勘者,抄写1部经需费时3年。写经生在写经期间,家中的家畜、财物要被扣押,监督者若无法完成任务,将受到兄弟或亲戚遭受监禁的处罚,而里正亦遭连坐,每缺1卷,受杖10下等”。

吐蕃第43位赞普是谁(吐蕃赞普朗达玛)(4)

以国家暴力方式拘役抄经的事件,是否仅限于敦煌一地,我们并不十分清楚。

但可以肯定一点,当热巴巾开始全力弘法之后,吐蕃本土爆发式增长的寺院和僧众,对经文的需求必然呈几何级数的增长。

期间,经过官方再次厘定过佛教名词经文译本,汇编为三大译经目录,即丹噶目录、钦浦目录、旁塘目录(今钦浦、旁塘两目录已不存)。

由于翻译得精确而优美,甚至成了后世《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基础和源头。

但与此相对的,译经院翻译、校对、雕版、制纸、制墨、抄写、装帧,以及辅助人员的消耗,也是天文数字量级的。

朗达玛在打击佛教时,对佛经和译经院也没放过。他命人“将一些佛教典籍烧掉或丢到水中,流放和驱逐众班智达与译师。”

但大多数佛经,被信佛的群众藏匿起来,吐蕃本土未被杀害的幸存僧人大多携带大量经书逃至阿里、安多及康区。

据传说,“灭佛”事件发生时,藏·饶赛、约·格琼、玛·释迦牟尼三人,在曲卧日山(拉萨曲水县)苦修。

得到消息后,三人带着佛经、器具等物逃到多康地区,成为后来佛教后弘期下路弘法的代表人物。

在一定程度上说,佛教的经典在朗达玛的打击下,从统治阶层流向民间,从公开宣讲转向秘密传授。

正如桑木丹·嘎尔美在其著作《赞普天神之子达磨及其后裔的王统世系述略》中指出的,“有无佛教反映在别解脱戒的戒统上,这看来就是后世史家‘灭佛’之说的依据。但是赤达磨王(朗达玛)时期密乘十分兴盛。按照密咒金刚乘乃佛法之精粹之说,那么赤达磨王只是下令废除寺院中佛教僧众寄生他人的制度,并没有下令根除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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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三点分析,朗达玛打击佛教势力的措施,未见的像后世教法史料描述一般,呈现毁灭性的后果。

如果从相对客观的旁观者角度分析,似乎用“抑佛”或“禁佛”来描述比较恰当。

另外,如果将朗达玛是吐蕃最高统治者的身份加入考量之中。那朗达玛对佛教势力的打击,就有可能是基于缓解国家经济压力、维护王权稳定的考虑。

但他的做法并没有缓解吐蕃的危机,反倒触发了佛教势力的反弹。

当他被佛教徒拉隆·贝吉多杰(敦煌文献称其为桑耶寺第9任堪布)刺杀后,不但“禁佛”运动戛然而止,吐蕃王朝也就此烟消云散。

最后,朗达玛当然算不得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但他也不是个苯教信徒(很难想像苯教徒会去佛寺祈求长寿)。

在整个“禁佛”事件中,也看不出由苯教势力主导的迹象。

因此,虽然佛苯之争在西藏绵延千年,但吐蕃王朝末世这次,似乎更像一次,从世俗角度发起的,对佛教势力膨胀过快的清算。
参考书目:

《评述朗达玛灭佛》_薛乐;

《浅谈朗达玛灭佛的背景》_成映珠;

《试析朗达玛灭佛的原因》_薛生海;

《吐蕃末代赞普赤达玛乌东赞研究》_杨建英;

《关于吐蕃赞普达玛禁佛的两个问题》__洲塔;

《吐蕃赞普赤达尔玛的统治及其后的简要历史》_安多·卡尔梅·桑丹坚参著,德康·索南曲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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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第43位赞普是谁(吐蕃赞普朗达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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