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道德模范同行

田文生,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从检20年,他共办理各类批捕案件1353起1627人,累计追捕漏犯68任,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案件。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1)

2017年12月8日,河南省检察机关评出的10名“检察之星”进行表彰,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副局长田文生位列其中。

今年49岁的田文生从检20年,他共办理各类批捕案件1353件1627人,累计追捕漏犯68人,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案件。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2)

“田文生同志是一名基层干警,长期工作在办案一线,从检20多年来,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一丝不苟、清正廉洁,他办理的案件不少是精品案件。

在家庭负担比较重的情况下,他从来没有因为个人或家庭的原因影响工作,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为家人谋私利,从来没有在办案中徇私情。”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中立这样介绍自己的干警。

个子不高、眼睛明亮、谈吐幽默,这是田文生给人的第一印象。

但走进田文生,却发现这个外表斯文儒雅的检察官不简单,除了刚刚获评的“检察之星”,他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1次,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和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等荣誉,入选“中国好人榜”……大大小小的奖章证书塞满了整个抽屉。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3)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4)

办案“快枪手”

1994年,田文生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尉氏县人民检察院,1996年任助理检察员并开始独立办案。

2011年4月,田文生在办理张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时,经过细致认真地审查后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讨要打架“费用”的寻衅滋事案件,可能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遂依法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成功查获一起涉案34人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追捕7人,3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该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案件的办理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案件处理后的近一年时间里,尉氏县街头打架斗殴数量明显减少,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比原来提高了3个百分点,尉氏有个“包青天”式检察官的故事在老百姓中间纷纷传开。

2014年5月,田文生根据群众反映的线索,对赵某某等6人污染环境案立案监督,深挖上下游犯罪案件线索,发现了刘某某与郝某某等另外5人的污染环境犯罪事实及徐某某、许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通过加大监督力度,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一举打掉了一条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工产品的利益链,并移送一起渎职犯罪线索,实现了标本兼治,有效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市侦监工作树立了典型。

该案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田文生曾创造过两项纪录:一项是他在审查一起团伙盗窃案件时,发现因办案人员之间缺乏沟通,忽视了证据的关联性,有多名符合批捕条件的嫌疑人未被提请批捕。在他的跟踪监督下,最终依法追捕了16名嫌疑人。

另一项是在办理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时,因他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他仅用两个小时就对该案500多页证据材料审查完毕,及时对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这种办案效率,在当地至今没有人能超越。

“他每天总是第一个走进检察院,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检察院。对工作,他孜孜不倦、始终如一……”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晨光对田文生这样评价。

“办案子从来没有捷径,多深入、多调查、多沟通,体现公平正义,才能让百姓满意。”这不是田文生“唱高调”,而是一位检察官的心声。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5)

“我要以感恩之心面对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多做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田文生说。

田文生出身农家,是兄妹几个里唯一走出农门的孩子,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要他操心,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屋漏偏逢连夜雨,2010年1月,田文生的妻子被诊断出患有重度疾病。

为给妻子看病,田文生四处借钱,并瞒着家人卖掉了自家房子。在欠下15万元外债、再也筹不到钱时,无奈之下的田文生只得让妻子出院,住在租来的平房里继续为她治病。

田文生以一个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和情怀,默默地承受着一切。妻子病重住院,他没有向领导请过一天假,白天上班,下班后再乘公共汽车到50公里外的开封照看妻子。趁妻子睡着时,他还不忘整理工作资料,其间还办理了112起案件。

为了省钱,妻子病情稍有好转,他便骑车带着妻子往返于开封与尉氏之间。炎炎烈日下,3个多小时的路程,田文生一边蹬车,一边擦汗。坐在后座的妻子看着汗流浃背的丈夫,心疼得直掉眼泪。为了能让患病的妻子吃到绿色食品,也为了省钱,田文生就在租住平房的房顶开了个小菜园,夫妻二人共同劳作,把小菜园侍弄得郁郁葱葱。

2011年上半年,田文生的妻子再次生病住院,大额的医疗费让他愁眉不展。当时,田文生正在办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托熟人找到田文生,拿出2万元钱说:“只要不批捕,这钱就是你的。”并“开导”田文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该为自己家人着想一下了”。

“我有自己的原则,我的家庭确实需要钱,但这种钱我坚决不要。”田文生坦然一笑,义正辞严地告诉对方。最后,那人只得悻悻离去。

与对待说情送礼者截然不同,对于需要帮助的案件当事人,田文生却给予无尽的热情。曾有一位当事人频繁来找田文生,经常一谈就是数小时。为缓解当事人的焦虑心情,田文生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等方面不厌其烦地向他进行释法说理,直到当事人满意。

当事人说:“田检察官对我的事儿这么重视,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我都感谢他!”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6)

自学成才“田博士”

“作为首批入额的基层检察官,我更加认识到肩负的使命与责任,那就是担起办案责任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更有信心!”

“员额制改革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应运而生,将对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入额遴选是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我们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办案的需要。”田文生说,不管每天有多忙,他都要阅读法治类报刊,一是了解当前的法治动向,二是收集刊发的典型案例。

田文生从1996年任助理检察员开始独立办案后,至今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813件2102人,累计追捕追诉漏犯78人,无一错案,无上访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他看来,做检察官不能被人情所惑,只有如此,才能确保所办案件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他勇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各方面的压力都动摇不了他依法办案的信心。”尉氏县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张彦军说。

“一些办案检察官遇到拿不准的问题,爱找他咨询相关法律问题。除了开会讨论案件,他不对同事办理的案件发表意见,但面对同事的请教,他总是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类似案例提供出来,供同事参考。他总是说,自己毕竟不是案件承办人,不能干扰同事的办案思路,所以他仅提供相关资料,不提供参考性意见。”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永安说。

自1999年到侦监部门工作开始,田文生就自学计算机,把办理案件涉及的罪名制成电子档案。

每个罪名之后都附有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相关典型案件、指导性案例等,打开页面直接输入要查找的关键字就能找到需要的内容。到公诉局工作后,他又把各罪名的量刑制成电子表格,法院的量刑一目了然。十几年来,他共汇编了632篇法律档案和2000余篇工作档案等电子资料。

2011年,田文生又将200余万字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刑事卷》和《刑事办案指南》输入了电脑,并制作检索程序,方便同事下载查询。田文生独创的这套“田式工作法”,成了大家学习、办案的好帮手。“田文生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办案精益求精,是大家公认的‘田博士’。”同事们说。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7)

半路出家,成为行业能手,这一路考的是什么?“每办一起案件,我都在心里对自己说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良心负责。”田文生的回答启发很多。

颁奖词中:

你是办案的“快枪手”,迅速,精准;你是同事的“活法典”,丰富,实战;你是群众的“知心人”,耐心,热诚。默默耕耘梦想,坚守信仰。你朴实得像一株庄稼,根植在法治的土壤中。饱满,收获,奉献。

十佳检察官候选人先进事迹(与道德模范同行)(8)

用榜样引领风尚,

让美德润泽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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