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照明工具种类繁多,设计新颖,造型别致,制作精良。根据古代照明工具的风格,将其分为五个时期。分别是先秦至秦汉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隋唐五代时期、宋元时期和明清时期。各个时期的照明工具都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在人类发明真正意义的照明工具之前,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靠火的燃烧来照明。黑夜来临,人们便燃起篝火,在火光的照耀下,或烤食,或舞蹈,或狩猎。人类所使用的篝火,便是原始先民发明的第一种照明光源。早期人类能够保存火种并掌握人工取火技术,为灯具的发明与使用奠定了技术基础。烤食猎物时油脂滴撒到火堆上会引发出猛烈的燃烧和发光现象,这使先民们受到了启示。人们利用多余的油脂作为照明的燃料,制造出了火炬。《礼记》载:“古者未有蜡烛,以火炬照夜”,是人类的第二种照明光源。
秦汉时期的照明工具较之先秦,更为非富多彩,尤其以青铜灯设计精美而著称。“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府,金玉珍宝,不可称言。尤其惊异者,有青玉五枝灯,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衔灯,灯燃,鳞甲皆动,焕炳若列星而盈室焉”。汉高祖进入咸阳宫时,看到宫殿里如此繁多华美的灯具都惊呆了,说明秦代的灯何其华丽。汉代青铜灯更是设计精巧,如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墓的长信宫灯的造型是一个宫女,宫女的头部和手臂可以拆卸,灯罩可以左右开合,用来调节灯光的亮度。宫女的右手上举,袖口呈喇叭状下垂为灯罩,右臂中空为烟道,灯烟通过烟道进入腹内。它将生活的实用、科学的结构、美观的造型有机地融于一体,体现出汉代制灯艺术达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这些精美异常的青铜灯具,多为宫廷贵族所用,从出土器物的铭文多刻“中尚方造”、“少府造”等可以看出,当时的铜灯应主要为官营作坊生产。
我国古代灯的燃料主要是油和蜡两种,秦汉时期人们已经开始使用蜡。《西京杂记》中已有“闽越王献高帝石蜜五斛、蜜烛二百枝”之说。汉人史游也有“蜜烛”的记载,此“蜜烛”应该是由蜂蜡做成的蜡烛。不过由于当时蜡烛极其稀有,仅为宫廷贡品,汉代蜡烛的使用尚不普遍。秦汉时期青铜灯具大放异彩,形成中国古代照明设施发展史上的第一个繁荣时期。然而青铜灯材料贵重,生产量很受限制,只能为宫廷和贵族之家所享用。而普通百姓则多使用陶制灯具,器型不甚精美,造型不太规范,但求实用为主。在贫苦家庭和偏远地区还保留着火塘这一较为原始的照明、取暖方式。
宋代照明与社会活动宋人的社会生活丰富多彩,其中有一些需要借助于灯烛等照明工具。不仅夜间的社会生活需要照明工具,白天造访岩洞、旅游探险也需要照明工具。宋人的一些夜间社会活动有一定的等级差异。宋代的富贵之家常有夜宴、夜游、夜间起居、夜间骑射等集体活动,以及吟诗作画、下棋赏花等自娱自乐的活动;而宋代的寻常百姓则多做一些家务或是辅助生产以及庆典之类的活动。与此同时,宋代也有不少夜间社会活动则更明显表现为一致性,比如寒窗夜读、夜行以及女子女红。这些活动的主体可以是豪门之士,也可以是贫寒之子;可以是达官贵人,也可以是行脚僧;可以是千金小姐,也可能是农家贫女。这些活动当然也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照明工具上。
一、照明与宋人的白天活动
照明是宋人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除了夜间活动需要照明之外,宋人一些白天的旅游探险活动也需要照明。不少宋人喜欢旅行探险,然而在造访深邃的岩洞、山洞、深潭之时,即使白天也必须借助于灯烛。王安石在至和元年(1054)游览褒禅山,提到了在旅游探险活动中火把的重要性:“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遂与之俱出。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王安石等一行人进入山洞中,有人怕火用尽,提议原路返回,出来之后却发现火把还可以继续使用,于是大家都后悔出来太早,没有极尽游乐的兴致。
洪刍在宣和三年(1121)任信州(江西上饶)通判,有机会游览信州的景胜,造访一些岩洞,“自岩洞上山又二里许,复得一岩穴口甚窄,其中黮暗,秉烛而入乃极宽广”。古人往往将火把称做烛,因此文中的烛多半为火把的意思。岩穴深入地下,光线异常昏暗,因此必须携带照明工具才能顺利进入。罗大经也曾游览桂林山石,“余尝随桂林伯赵季仁游其间,列炬数百,随以鼓吹,市人从之者以千计。已而入,申而出”。罗大经当时游历桂林时,数以千计的市民点起数百个火把,还有鼓吹队伍跟随奏乐,游览队伍浩浩荡荡,直到申时(15:00—17:00之间)才返回。此外,罗大经还曾经游览容州勾漏洞天,“外略敞豁,中一暗溪穿入,因同北流令结小桴,秉烛坐其上,命篙师撑入”。罗大经手执火把乘坐小船进入,抬头看到一个很亮的星星样的光点,仔细看才知道是阳光从一个小石洞中透射过来。临安(今浙江杭州)黄鹤山的黄鹤仙洞非常深,人们都怀疑有龙在里面,十分好奇,“时有樵牧,爇松明而入”,想一探究竟。
以上记载表明岩洞深入地下,阳光照射不到,即使白天也必须借助于照明工具。由于火把比一般的灯烛要更加明亮,照射范围也更为广阔,因此,在旅行探险活动中使用的照明工具多为火把。
二、照明与宋人的夜间生活
宋代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高峰,陈寅恪先生认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宋人在追求哲学、史学、文学、艺术的大发展的同时,也追求清新、雅致的生活。夜间生活是宋人业余生活的重要部分,能够集中反映宋人对文化的态度与心理。要研究宋人夜间活动,首先需要将古人夜间这一时间段进行分析。我国古代将夜间划分为五个小时段,一个小时段为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称为五更,或者五鼓。宋代也是如此,这五个时间段还有其他的称谓,具体情形如下表:
夜间活动就是以五个时辰这个时间段为基本标准,也会因冬夏日出、日落时间的变化略有变动。宋人的夜间生活是有差异的,通常富贵之家会进行一些宴饮、夜游等以娱乐、消费为主题的活动;寻常百姓多是一些辅助生产、庆祝丰收为主题的活动。然而在一些特殊的夜间活动中,这种差异表现得并不明显,如夜读、夜行以及女工等。
1.照明与社会上层的夜间生活
宋代社会上层的夜间活动很多,主要有宴饮、夜游、夜起居、自娱自乐等。这些夜间活动耗费颇多,是寻常百姓所不能支付的,其活动主体为宋代的富贵之家。宋代社会上层的夜间活动中,夜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根据宴饮场所分为在酒楼、瓦肆等娱乐场所的消费、娱乐、宴饮活动和在自己家中举办的宴饮活动。
(1)夜宴
每当端午、中秋、元宵、重九等节日,或值娶亲嫁女、亲友探访等日常应酬来往,富贵之家都要在家中排办宴席。宴饮通常高朋满座,不仅有美味珍馐,还往往伴有歌舞、赏花等娱乐活动。宴饮耗资颇多,照明是夜间宴饮活动重要的耗费之一。晏殊的“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描述的就是在府邸的高楼上宴欢散席后的情景。宋人有时举办长达两昼夜的大型宴会,主人在厅堂之外以帷幕重重环绕,堂内燃巨烛,座客饮酒观舞,尽欢极乐,甚至不知昼夜之更替:
张耆既贵显,尝启章圣,欲私第置酒,以邀禁从诸公,上许之。既昼集尽欢,曰:“更愿毕今日之乐,幸毋辞也。”于是罗帏翠幙,稠叠围绕,继之以烛。列屋蛾眉,极其殷勤,豪侈不可状。每数杯,则宾主各少歇。如是者凡三数。诸公但讶夜漏如是之永,暨至撤席出户询之,则云已再昼夜矣。
宋子京好客。尝于广厦中外设重幕,内列宝炬。百味具备。歌舞俳优相继,观者忘疲。但觉更漏差长,罢席已二宿矣。名曰不晓天。
东山先生杨长孺,字伯子,诚斋先生之适也。……守霅川时,秀邸横一州,廷相择而使之。一日,秀王袖缄招府公,公念不欲往又无辞以却,于是往赴。张乐开宴,水陆毕陈,帷幕数重,列烛如昼。酒半少休,已而复坐,乃知逾两夕矣。
宋代蜡烛仍为奢侈品,然而由于蜡烛比油灯明亮清洁,因此宴会上多用蜡烛。豪奢之家夜宴,密密麻麻排满蜡烛,将暗夜照如白昼。寇准少年富贵,知邓州(今河南邓州)时,“不点油灯,尤好夜宴剧饮,虽寝室亦燃烛达旦。每罢官去后,人至官舍,见厕溷间,烛泪在地,往往成堆”,厕所、马厩的烛泪成堆,奢华无比,被时人称为“莱公烛法”。“宗孟趣尚严整而性侈汰,藏帑丰,每旦刲羊十、豕十,然烛三百入郡舍”,其用烛之奢,可见一斑。枢密副使赵昌言与盐铁副使陈象舆、董俨,知制诰胡旦,同幕梁颢等五人“旦夕会饮于枢第,棋觞弧矢,未尝虚日”,每晚聚在一起宴饮直到半夜,还在宴会上进行下棋、投壶、射箭等活动,京城有民谚曰“陈三更,董半夜”。最为珍异的是加入香料的蜡烛,宴席上点起来时,不但明亮,而且香气馥郁。宋徽宗时“宫中以河阳花蜡烛无香为恨”,“遂用龙涎、沈脑屑灌蜡烛,列两行,数百枝,焰明而香滃”,香气极其浓郁。秦桧当国时,广南东路的经略安抚使方滋德谄事秦桧,献香蜡烛,成为秦桧家宴上令人艳羡的珍品。
夜宴中名花、美酒是不可或缺的。陆游写过许多夜宴题材的诗词:“贪看不辞持夜烛倚”,“燕宫海棠夜宴,花覆金船。如椽画烛,酒阑时,百炬吹烟”,“酒浪摇春不受寒,烛花垂烬忽堆盘。自怜病眼犹明在,更把名花半醉看”,“丝管纷纷烛满堂,枭卢掷罢夜飞觞”,“官机锦茵金蹙凤,舞娃钗堕双鬟重。宝炉三尺香吐雾,画烛如椽风不动”。这些诗词都是描写诗人参加宴会时的场景,橼烛、美酒、鲜花、歌舞都是诗中频繁出现的意象,可见,宋人的夜宴是相当奢华的。韩侂胄家夜宴的照明也别具匠心,“宋韩侂胄第近太庙,凿山为园……有桃坡十二级,夜宴则殿岩用红灯数百,出于桃坡之后以烛之”,①红灯数百,迤逦其间,将整个府第映衬得如同仙境一般。
(2)夜游
古人有秉烛夜游的夜间活动方式。西门行云:“人生不满百,常怀千载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在宋代,秉烛夜游也成为富贵之家纵情娱乐的一种方式。
苏轼任杭州(今浙江杭州)知州时,春天每逢休假都会约上好友泛舟湖上,饮食、纵乐直到晚上十点左右才散去,“列烛以归城中,士女云集夹道以观千骑之还,实一时之胜事也”,回来时点燃许多灯烛,众人都前来观看。贾似道少年时纵游赌博,不务正业,后来因为其姐深受宋理宗宠爱,更加放浪形骸,“日纵游诸妓家,至夜即燕游湖上不反”,白天在妓女家里厮混,晚上在西湖上宴乐。宋理宗“尝夜凭高望西湖中,灯火异常”,便认定是贾似道,次日询问果然。张炎也写到秉烛夜游,“忧何处最好。夜游频秉烛,犹是迟了”,张炎也认为秉烛夜游才是忘记所有烦恼的最佳方式。可见,在宋代秉烛夜游也是时有发生之事。
(3)夜起居
宋代有一些特殊的夜间活动,如夜间起居,夜间练习骑射等。这些活动仅照明消费就已经为寻常百姓所不能支付,因此,这些夜间活动的主体只能是个别很另类的宋代社会上层人士。
华元郡王赵允良就是昼睡夜兴、夜间起居的典型代表。赵允良喜欢白天睡觉,每天早晨开始睡觉,傍晚才起床洗沐、更衣,“燃灯烛治家事,饮食宴乐,达旦而罢”,到了早晨开始睡觉,每天都是如此。因此,王宫里所有人也都是昼睡夕兴。若把白天的活动全部搬到夜间,至少需要六个时辰的照明,其灯烛之耗费,可想而知。李显忠天性智勇双全,年幼时喜欢与乡里同辈们一起骑马、射箭,“惟以驰射为戏,不舍昼夜”,夜间还要燃烛继续,“夜则对烛二灯,人挟一矢射之”,这也是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的。
(4)自娱自乐
以上社会上层的夜间活动多侧重于享乐,属于高消费的活动方式。夜宴或是夜游多是志同道合的友人在一起欣赏歌舞、品味美食、享受生活。同时,宋人也有一些参与人员很少、在自己家中进行的夜间活动,自娱自乐。宋人自娱自乐的方式多样,诸如舞文弄墨、灯下赏花、抚琴作乐、著书对弈等。
宋人在夜间作诗的情况很多。苏轼在前往润州(今江苏镇江)的途中,正值除夕,作诗曰:“寺官官小未朝参,红日半窗春睡酣……长江昔日经游地,尽在如今梦寐中”。苏轼在序中写道,“仆年三十九在润州道上过除夜,作此诗”,可见此诗正是夜中所作,聊以自慰。胡仲参诗曰:“生计尚茫茫,微吟思故乡。羁愁消不尽,寒夜未为长。门掩梅花月,禽翻竹叶霜。挑灯裁锦字,明发有归航”。胡仲参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由于羁旅他乡,又前途渺茫而愁绪满怀,因此无法入眠,就点上灯烛,写下了这首诗以派遣心中的苦闷。汪莘诗云,“点墨挥毫势始停,起来耳目共时醒。一窗月色元无响,四壁虫声不见形”,汪莘在八月十一日夜晚,突然诗兴大发夜不能寐,于是就起身点墨挥毫,创作了这首诗。施枢曾寓居山中,在除夕之夜写道:“今宵明蚤为新岁,明蚤今宵是旧年。却羡山中无历日,循环只认月亏圆”。陆游也在寒夜写下“饥鼠窥残灯,寒犬踏枯叶”诗句。宋人在夜间燃灯作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陈傅良曾在灯下看四川人杜大春画梅花“于灯下观蜀客卿作梅”,杜大春画艺出众,才华横溢,灯光下作画同白昼一样,丝毫不受光线的影响。诗作本是有感而发,才思泉涌时即使夜间灯光昏暗也并不能影响创作。
宋人追求雅致的生活,灯下赏花为常有之事。梅花临寒而发、迎雪而放,别有一番风骨,在宋人眼中堪称君子之花,也是宋代文人时时歌咏、赞美的主题。王安石就是一位爱梅之人,他在诗中写道:“颇怪梅花不肯开,岂知有意待春来。灯前玉面披香出,雪后春容取胜回”。王安石手执灯烛,在灯下细细地观赏梅花,其爱花之情跃然纸上。徐积也是一位爱梅之人,其诗云:“我共梅花情最深,左持樽酒右持灯”,诗人手执灯烛,一边饮酒,一边欣赏灯下怒放的梅花。杨万里也曾在灯下赏梅,“江梅蜡梅同日折,白昼看来两清绝。如何对立烛光中,只见江梅白于雪”。烛光下,江梅和腊梅都是绝美的,江梅显得格外的莹白。宋人灯下赏花的第二选择是海棠。苏轼诗云:“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髙烧银烛照红妆”。黄庭坚写道“烧烛海棠夜,香衣药市秋”,陆游也写道:“贪看不辞持夜烛,倚狂直欲擅春风”。陈傅良的“淡月看花似雾中,遽呼灯烛倚花丛”,张扩的“从公烛下看花枝,直到海棠花睡时。恰似玉人春枕稳,温风吹酒上凝脂”。
以上诗句展现的都是灯下观赏海棠的情形。诗人们手持灯烛,在花丛旁细细欣赏着夜中怒放的海棠,不辞辛苦。牡丹也是宋人常常夜间灯下欣赏的花卉。郑獬诗云:“曾倒金壶为牡丹,矮床设座绕花坛。有人偷插玉钗上,到夜更留银烛看。”诗人害怕有人摘取牡丹来戴,于是搬了矮床放在花坛边上,点上蜡烛看护牡丹。苏轼更是一个爱花之人,“霏霏雨露作清妍,烁烁明灯照欲然。明日春阴花未老,故应未忍着酥煎”,苏轼甚至在雨夜里,高烧银烛欣赏牡丹。
夜间抚琴也是宋人夜间自娱自乐的方式之一,崔尊度擅长抚琴,一日他得到古人深趣写的《琴笺》十篇,喜获至宝,于是日夜“鸣琴于室,妻子殆不得见,通夕只闻琴声”,崔尊度不仅在白天闭门鸣琴,夜间还要点燃灯烛,抚琴不止。陈允平诗:“断桥春听乐,矮屋夜鸣琴。”写的也是在夜间抚琴的情形。热爱书法的宋人人也往往在夜间点燃灯烛练习书法,沈东老就是其一,常常“挑灯写细书”。虽然已经白发苍苍,但是目力尚好,能在灯下写蝇头小楷。章涛八十岁时,依然时常“夜坐一灯,读书自娱或觅纸作字”。夜坐灯下,读书自娱或练习书法,故而写得一手好楷书。
宋代社会上层也有许多勤勉之士,他们致力于著书立说,夜间也笔耕不辍。宋代社会上层也有许多勤勉之士,他们致力于著书立说,夜间也笔耕不辍。宋祁即曾夜间宴毕,点燃橼烛修撰《唐书》。宋祁修史时,两个侍女夹侍两旁研磨、铺纸,远远看去,“恍如仙人”。宋祁还曾夜间“只应藜烛伴雠书”,燃烛与王龙图一起校雠图书。张载致力于学,“或中夜起坐,取烛以书其志道”,有时夜间有所感发,立即起身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司马光每晚都要写书,“一更二点即令老仆先睡,看书至夜分,乃自罢火灭烛而睡。”一更二点(21:40)的时候,司马光就让老仆先行休息,自己看书直到子夜,熄火灭灯,开始休息。“至五更初,公即自起发烛点灯著述”,刚过五更(05:00—07:00),司马光起身点灯,继续写书,每晚都是如此。
宋代其他形式的夜间娱乐活动还有很多,比如下棋。宋徽宗不仅喜欢下棋,而且还喜欢欣赏宫中的嫔妃、宫女下棋。他将许多民间的下棋高手都搜罗进皇宫,教授宫中之人下棋。宋徽宗写道:“白檀象戏小盘平,牙子金书字更明。夜静倚窗辉绛蔼,玉容相对暖移声”。每当宫中喜欢下棋的嫔妃和宫女们点起大红蜡烛、围在一起下棋时,他在一旁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彻夜不寐。赵师秀在夜间等待约好的客人,“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等待十分无聊,就在灯下以下棋自娱。宋人社会上层的一些夜间活动还有很多,如看地图、修饰容貌、把玩玩物等。陆游诗云:“沙尘漫漫连淮颍,泪尽灯前看地图”。赵格外注意修饰容颜、仪表,每天自五更(03:00—05:00)就起来燃烛妆饰,“自五鼓张灯烛至辨色,冠带方毕”,一直到天亮的时候才整理完毕。把玩玩物也是宋代夜间娱乐的一种方式。南宋初年,刘光世请任祠禄官后,闲居家中。一次刘光世生病,宋高宗担心其病中无聊便赏赐许多玩物。刘光世非常喜欢,“秉烛夜观,几至四更”。①这则材料虽是宋高宗的一面之词,但是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把玩玩物也是宋人夜间娱乐的一种方式。
宋人社会上层的夜间活动以娱乐、消费为主,其照明方式则多燃蜡烛,也多奢侈之举,与社会下层形成鲜明的对比。
总结照明技术的进步,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突破了光的局限,使人获得了光的自由,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余地,让人们的活动时间和空间从白天、地上延伸到夜晚、地下,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宋代照明技术的进步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宋代照明在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风俗、社会文化、政治赏赐、科举考试、军事活动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形成一系列的制度,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对周边国家和民族产生一定的影响。宋代照明上承隋唐、下启明清,在中国古代照明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国古代照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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