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把焦作四五十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告上法院登上了热搜,说是商标侵权,小编平时也喝胡辣汤,味道还是不错的,但也没有留意逍遥镇居然是商标。
就查了一下,果然,在2003年的时候,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就在第29类胡辣汤、第43类餐饮服务注册了。
这让小编感觉他们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注册商标、隐忍蛰伏、亮剑搏杀、名利双收,前期注册商标,一般小商小贩不会去查,然后大家都用了,等知名度打出来了,起诉走起……
虽然,小编是从事商标代理的,应该尊重法律,他人有商标权,理应规避。但长达十八年,放任他人使用,不予处理,连个起诉都没有,甚至投诉都没有,这种做法难免让人说道,心中感到不公。
如果不赔偿3-5万,那就要加盟协会,每年缴纳1000元会费,但在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看到他们有开放加盟的资质。
回到“逍遥镇”商标上来,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中已经有多件含有“逍遥镇”的商标取得授权,广大消费者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商标,也就说“逍遥镇”在逐渐失去显著性,弱化成一个通用名词,就像“席梦思”一样,原本属于美国一家床垫品牌,进入中国之后,弱化成弹簧床垫的通用词,从而失去商标权。
在舌尖上的中国,胡辣汤那一期中,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把“逍遥镇”当成商标的使用,在广大食客心中,逍遥镇是盛产胡辣汤的。
分析下,是否可以借助这次大规模起诉机会,无效掉这件第43类商标,理由就是,“逍遥镇”弱化成通用词,小编感觉难度还是挺大的(可以参看“千叶豆腐”商标案例),不过不是没有机会,对此你怎么看?
现在这个难题交给了法院,等待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吧。
人间百态,不过是饮食男女,对河南人来说,早餐的大千世界,中原饮食的五味调和之道,也最终汇聚在这一碗胡辣汤里,万事“和”为贵,愿每天霞光初照的时候,还能在楼下的早餐店看到“逍遥镇”三个字,毕竟我要喝胡辣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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