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近日,黔西南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迎宾大道路段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缉统一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查缉行动开展不久后,一辆灰黑色小型轿车迎面驶来......

执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酒精筛查测试,结果为6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驾驶员罗某在与朋友聚会喝酒后,在知道自己饮酒的情况下,还坚持驾车送朋友回家,送完后继续驾车回家,结果在路上被交警逮了正着。

民警依法将驾驶员罗某带回交警大队配合检测,在大队内为罗某使用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查,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罗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糊涂所犯下的错误。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罗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第一次开车送朋友回家(太仗义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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