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的标准(高官也是要讲规矩的)(1)

民国掌故名家徐一士在他的《凌霄一士随笔》中,曾记下若干清代官场的规矩,其中关于京师部院大员要如何与司员相处的记载,颇为有趣,摘之以供今人一思。

高官的标准(高官也是要讲规矩的)(2)

鹿传霖(1836年~1910年),清朝末年大臣。字润万,又字滋(芝)轩,号迂叟。直隶(今河北)定兴人。

《辛丑条约》签订之后,鹿传霖由直省大员调任户部尚书兼军机大臣(八国联军侵华前,鹿传霖以江苏巡抚兼署两江总督,八国联军侵华时他率兵护卫慈禧、光绪至西安,故被授两广总督和升任军机大臣),但或许在外地任职太久,鹿传霖对京中衙门的规矩并不熟悉,到户部第一天,档房领办黎大钧持文稿入,想让鹿传霖签字画稿。鹿传霖因身患痔疮,所以站着接过来后就坐下读起来。黎大钧大为不满,拿着稿子的另一端对鹿传霖说:“请大人站起来,司官有话说!”懵然不知的鹿传霖只好站起来,黎大钧随即告诉他,按衙门规矩,司员撰稿给堂官签字,堂官从接稿、读稿到画押,都应该“站而受之”。坐在椅子上读稿,是对是属官员的极大不尊敬。鹿传霖至此才恍然大悟,赶紧向黎大钧致谢,并坦承“因痔发甚剧,出于无心”,不仅当面表示歉意,第二天还专程委托户部主事李经野再次向黎大钧致歉,事情方告终结。

曾国荃(1824-1890年),曾国藩的九弟,湘军主要将领之一,因善于挖壕围城有“曾铁桶”之称。咸丰六年(1856),攻打太平军“有功赏“伟勇巴图鲁”名号和一品顶戴。同治三年(1864),曾以破城“功”加太子少保,封一等伯爵。

类似的事情,在清末屡有传闻。据说光绪十年(1884年)曾国荃署理礼部尚书的时候,或许是因为久任军营,习惯端坐理事,当司员上堂请画稿的时候,曾国荃没有起立,引致该司员极为不满。但在曾九帅面前又不好随意发作,于是“司员呼直堂书吏至前,厉声叱之曰:‘曾大人久做外官,不懂得京城里的规矩,你为什么不预先禀明?’”虽是斥骂书吏,实则杀鸡儆猴,威风凛凛的曾九帅闻之也不敢不“悚然起立”,对于高傲的曾国荃来说,这可真是极为少有的事情。

类似的事情,在传统官场并不罕见,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可在实际的政治运作里,无形中的官场规矩往往也能超越品级限制,而对高官有条文以外的政治约束。若仅以品级相系而无上下相维,恐怕在政治运作中也就少了几分互相制衡的味道了。读读这种小掌故,对清代人如何为官,又有了几分直观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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