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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需要带什么材料(毕业后这些材料忽视不得)

应届毕业生需要带什么材料

原题: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十分重要,有关部门提醒 毕业后这些材料忽视不得

又到一年毕业季,2017届海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报到目前正在进行当中。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提醒,不管毕业生有无工作、在私企还是其他性质单位,报到证和档案都十分重要,涉及本人以后的干部身份认定、人才流动、职称考试、出国审查、退休办理等事宜。毕业生不要忽视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转正定级等手续。

报到证有什么用? 报考公务员必备材料

每年6月份,学校一般会给毕业生发报到证:一张B5的纸,一式两联,上联是蓝色的(研究生为粉色的),叫报到证(正页),下联是白色的,叫通知书(存个人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名头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报到证是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证明,也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必备资料,除了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很多其它相关手续都是要凭报到证才能办,如迁移户口、转正、提职、岗位变动等。

毕业生未就业或在不具有档案管理权单位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办理报到、未就业实名制登记、人事代理等手续的重要凭证,必须在报到证有效日期内报到。它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如果省内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的,持身份证和毕业证(2004年以前毕业的或报到证信息、数据缺失的,还需要出具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方案或就业工作调配表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毕业两年内补办原件,超过两年的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的需回原发证部门补办。

如何办理报到和实名登记手续? 海南今年起可网上报到

据悉,自2017年7月起,我省不再核发《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等手续;全日制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分别使用《海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报到等手续。

2017年7月之前已经核发的介绍信,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件使用的通知》(琼人劳保〔2002〕117号)规定在报到期限内继续使用,逾期将不再办理介绍信相关业务。

按照国家人社部“互联网 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从今年起,毕业生在海南办理报到和实名登记手续有了重大调整:毕业生可以通过柜台现场办理、网上登记、APP登记三种途径进行报到与未就业实名登记,另外还下放了改派办理权限,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可以到相应单位办理,详情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官方网站咨询了解。

换工作怎么办? 留意改派有效期

毕业生办理报到改派的时间期限为:毕业当年7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12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网上报到系统只接受初始报到和未就业实名登记,多次改派和登记,请到柜台现场办理。

报到手续可交由别人代办,但需持报到证、户口簿和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等,按照权属关系到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报到。比如,中央驻琼或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和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到单位或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到; 在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和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到单位或市、县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报到。

报到证已派到工作单位的进行改派,还需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未在本单位就业证明”。其中,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外聘用证明等。

在两年择业期内有意向在工作地就业部门办理档案托管且落户的海南生源毕业生,若报到证已派回生源地,不需要回海南报到,等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改派后,直接到工作地就业部门报到。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提醒各位毕业生,不管是否就业,毕业生都要办理报到和档案托管,并妥善保管报到证,这关系到以后的人才流动、职称评定等。(记者 徐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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