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将采取帮扶指导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管理。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 2022 年大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523 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561 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95 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132 家。
排污单位是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控安装等工作,及时准确在"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公众公开自行监测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市和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监管职责分工,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施及信息公开情况组织开展帮扶指导现场评估检查和网络抽查,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现场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 5%,对重点排污单位网络抽查实行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组织落实监测,是否满足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是否按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形成闭环管理。
同时,市和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加强对超标风险高的排污单位排放口的监测。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同步开展比对监测,将超标数据报告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李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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