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受宠与失意于一身的郑贵妃
恭恪惠荣和靖皇贵妃郑氏(1565~1630年),大兴人。万历十年,册为淑嫔;万历十一年,先晋为德妃,生皇次女后,封贵妃;万历十四年,生皇三子朱常洵,进封皇贵妃。神宗崩,遗命封其为皇后,以外廷大臣反对乃止。
明神宗画像
从始至终,郑氏都是神宗最宠爱的妃子,这对于被大臣称为酒色财气皇帝的神宗而言实为异数。不知是出于宠爱的原因或者更立太子的考虑,万历皇帝对郑氏的晋封(贵妃、皇贵妃),都是先于生下皇长子的恭妃王氏,使得郑氏的地位仅次于王皇后,而高于恭妃及其他嫔妃。这样的安排,不免引发影响深远的国本之争。万历皇帝是一个性格很“独”、个性特异之人。说他尊重封建礼制,他确实事母至孝,十分关爱弟妹子女;说他不尊重封建礼制,他确实又因为不喜皇长子,迟迟未立太子,长期不郊不庙不朝。册立太子后,他也从未真正谋划实施废后废太子之事。是任性而为,还是帝王心术,至今成迷。
这样的局面下,郑贵妃心存梦想自然是免不了的,而外廷疑郑氏有立己子谋也是顺理成章的。这使得郑贵妃及其郑氏一族成为国本之争中明晃晃的靶子,无数的明枪暗箭射向郑氏集团。从册立东宫之争到“三王并封”之议,从妖书案到诅咒案,从梃击案到红丸案,无不牵连到郑氏集团。郑贵妃几度岌岌可危,只是因为内阁首辅的谋划和万历皇帝的庇护才得以幸免。
影视剧中的郑贵妃形象
要知道神宗并非昏庸之主,郑贵妃对皇帝的诸多手段和宫斗底线是心知肚明的,绝不敢真的行谋逆之事。
梃击案基本上是万历元年王大臣案的翻版,明显不可能谋杀成功,只会使郑贵妃陷入被动危险局面。如果真要谋害太子,宫中势力强大的郑贵妃绝对有无数种方法悄无声息地达成。正如天启时给事中霍维华所分析的“倘果如奸邪所称,废立巫蛊之谋,则九阍邃密,乃藉一风颠之张差,有是理乎?”(据文秉《先拨志始》)还有一种分析,认为“梃击虽不能不致疑于郑氏,然安知非庞保、刘成等之行险幸功?”(据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五明史)因此,更大可能是在郑贵妃未知的情况下郑氏集团被梃击案策划者所诱导、误导或者设谋而被动牵连进去。
红丸案和移宫案其实属于内宫管理和相关制度的问题。红丸案多少与郑贵妃有一些牵连,而针对李选侍的移宫案与郑贵妃基本无关。红丸案主要是光宗自己医药不慎,责任在己,而不能推诿给其他人。光宗自己也是理智的、清醒的,并未追责于崔文升或者看病的御医,而致命的红丸,还是在方从哲等大臣的提醒劝阻下,主动坚持李可灼进献的,且连称李可灼为“忠臣”。光宗登极后,郑贵妃一心结好于光宗,再下手谋害光宗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也是与其谋求依靠光宗落实神宗遗诏进封皇太后、保全福王的目标相违背的。这一点可以从后续的历史发展中等到验证:当初在梃击案中生出事端的刑部主事王之寀,天启初复官后,于二年二月上《复仇疏》(主要针对梃击案、红丸案,要求为光宗复仇),疏入,帝不问,及修《三朝要典》,其“梃击”事以之寀为罪首;郑贵妃在宫中安然活到了崇祯三年。
影视剧中的郑贵妃形象
一般认为,所谓崔文升的进药才是光宗在原本就体弱多病基础上衰亡的前提和根源,而“红丸”只不过是一种催化剂罢了。没有所谓的“凉药”,即使“红丸”可能也不会致命;没有第一颗“红丸”收效而心急之下又进第二颗“红丸”,可能也不会直接导致光宗的英年早逝。但是,所谓崔文升“投以利剂”真的是崔文升的故意乃其郑贵妃的指使吗?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皇帝的医治是很严谨的,有一整套的制度。深知晚明宫中内情的刘若愚,在《酌中志》中是这样介绍御药房制度和皇帝的诊疗和进药的:
御药房,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余曰近侍,二、三十员。未进宫、未穿红者,习医官人,三、四十员。职掌上用药饵,与太医院相表里。凡选官人进内,必拨年少者三、五十人,选医教习,读《药性赋》、《医要集览》及《素问》、《脉诀》等书。祖宗以来,无敢有闲人入药房者,防至密也。逆贤(指魏忠贤)用事,则大不然,可叹也。凡圣体违和,传放御医。至日,四人或六人吉服入宫,不论冬夏,必于殿门之内,设炭火一盆,中焚苍术杂香,人人从盆上入。叩头毕,第一员膝行跪诊左手,第二员跪诊右手,仍互更再诊。毕,各将圣恙大略,面奏数言,出至圣济殿,计药开方,具本,御药房用金罐煎进之。罐口以"御药谨封"缄之。
这样的制度可以说已经相当完善了,要想通过医药谋害皇帝,是十分困难的。御药房与太医院相表里,习医的太监与太医院的御医相互监督。看病时,就有御医四人或六人在场,至少两名御医交叉诊断,还要将病情和用药当面奏报皇帝,然后才是开方进药。而当时,崔文升刚刚才升任御药房提督太监。很明显,崔文升仅仅是御药房的管理者,为光宗看病的和进药的,都是由专人负责的。《明光宗实录》的记载,也证明了这一个点,如“乙卯,上不豫召御医陈玺视脉”“丙寅,召太医院官诊视进方,赐院官银六十两。”由此可以推断,光宗只不过是通过崔文升这个御药房的管理者,正常召御医进行医治,并没有直接找崔文升看病进药的可能性,说到底,即使诊断进药有误,那也不是崔文升的直接责任。
郑贵妃画像
虽然“晚明三大疑案”与郑贵妃都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但郑贵妃更多的是被动牵扯进去的,她受宠却无法得意,争斗却未达目标,只留下了悠悠骂名。这大约就是帝王妃嫔的无奈命运:争是错,不争亦是错;争是机会、危机,不争亦是危机、机会。郑贵妃就是在这样一个机会与危机交错交织中渡过了宫中的不寻常生涯。她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宫中女子,简单在于她用质朴的民间夫妻相处方式征服了心思复杂的神宗,复杂在于她被形势和权势或者说期望和梦想所趋使,走了一条不得不争斗却注定无果的道路。之所以注定无果,可能并不是因为她无能或者没有机会,而是她必须在束手束脚中争夺,束缚住手脚的一是封建礼制,一是道德底线。
步步错的李选侍
光宗妃嫔之中有二个李选侍,因所居宫室不同,分为东李、西李。东李仁慈寡言笑(其圹志说“德性温良,仪容敬慎”),位居西李前,而宠不及,天启元年二月(据《明史》列传第二)或天启三年十二月(据庄妃圹志)封为庄妃;西李最有宠,尝抚视熹宗及庄烈帝,熹宗立,停西李封号(光宗曾三次要求封其为皇贵妃,且礼部已进仪注),天启四年封为康妃。
这里说的就是深受光宗宠爱、涉及移宫案的西李。西李生皇四子怀惠王由模,生五岁殇。又生皇八女,封乐安公主,尚巩永固(甲申之变时,巩永固曾经向崇祯皇帝提议迁都南京,北京陷落,举剑自刎,阖室自焚死)。
影视剧中的李选侍形象
李选侍的五大罪状
从史书记载的西李言行来看,除了受宠,似乎因为善于宫斗、热心权力,几乎到了步步错的地步。根据时间顺序错误如下列:
一是“凌殴圣母因致崩逝”,此杀母之仇也。移宫案之后,李选侍被指“殴崩圣母”(熹宗)、“抗凌圣母,饮恨而没”(给事中惠世扬)。这里说的“圣母”是指熹宗生母孝和王太后,原为光宗选侍,因生皇长孙,被神宗封为才人。然而从文秉《先拨志始》的记载来看,李选侍与王才人不过是因为后宫争宠互有仇隙罢了,王才人因为争庞失利“郁郁成疾”,而熹宗所谓“凌殴圣母因致崩逝”的指责显然把性质和事实夸大了。
孝和素与李康妃有隙。康妃有宠于光庙,孝和由是郁郁成疾,临崩有遗言云:“与西李有仇,负恨难伸”等语。时熹庙年幼,不甚省。
——(明)文秉《先拨志始》
二是“选侍侮慢凌虐,朕昼夜涕泣”,此虐待之罪也。根据《明神宗实录》记载,王才人是“万历四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巳时薨逝”的,其丧礼仪注按照皇太子妃郭氏例隆重举行,“皇长孙主馈奠之事”。熹宗此时已经十三周岁多,按照神宗和光宗的安排,熹宗由李选侍“抚视”,就是李选侍成为熹宗的“养母”,由李选侍照料和监管熹宗的日常生活。实际上,作为皇长孙、皇长子的熹宗,颇得神宗和光宗看重,在接近于成年的年纪,要说受到李选侍的虐待,可信度不高。这样,文秉“时熹庙年幼,不甚省”的说法和熹宗针对李选侍的诸多自述,似有可疑或者矛盾之处。
朕蒙皇考令选侍抚视,饮膳衣服皆皇祖、皇考赐也。选侍侮慢凌虐,朕昼夜涕泣。皇考自知其误,时加劝慰。若避宫不早,则爪牙成列,朕且不知若何矣。选侍因殴崩圣母,自忖有罪,每使宫人窃伺,不令朕与圣母旧侍言,有辄捕去。
——《明史•后妃传》
明熹宗画像
三是“谋挟皇长子自重”,此“立后”“垂帘”之谋也。从李选侍的角度,“谋挟皇长子自重”是必然的选择,而“立后”的图谋失之于急,至于所谓“垂帘听政”的说法则更大可能是宫中和大臣出于政治目的放出的风声。基于熹宗已近成年的事实和明朝的体制、土壤,不论形势如何发展,都不会允许出现后宫干政和垂帘听政的局面。李选侍乃至郑贵妃何德何能可以实现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们要不理智到什么程度才会生出这样的妄想?
初,西宫李选侍怙宠陵熹宗生母王才人,安内忿不平。及光宗崩,选侍与心腹阉李进忠等谋挟皇长子自重,安发其谋于涟。涟偕一燝等入临,安绐选侍抱皇长子出,择吉即位,选侍移别宫去。
——《明史•王安传》
明光宗画像
光宗即位,不豫,召大臣入,帝御暖阁,凭几,命封选侍为皇贵妃。选侍趣熹宗出曰:“欲封后。”帝不应。礼部侍郎孙如游奏曰:“今两太后及元妃、才人谥号俱未上,俟四大礼举行后未晚。”既而帝崩,选侍尚居乾清宫,外廷恟惧,疑选侍欲听政。
察选侍行事,明欲要挟朕躬,垂帘听政。
神宗崩,遗命封妃皇后。礼部侍郎孙如游争之,乃止。及光宗崩,有言妃与李选侍同居乾清宫谋垂帘听政者,久之始息。
——《明史•后妃传》
四是阻拦皇长子出见大臣和移居东宫,此阻挠之罪也。这确实是李选侍因为司礼监王安和外廷大臣逼迫之下的不理智行为,但是李选侍此时有先帝授予的“抚视”之权和皇长子暂不移宫的旨意,李选侍的阻挠并非无因,所谋可能也并非仅仅是单纯的阻拦(更大可能是基于政治地位的谈判)。
礼臣白封选侍事,帝曰:“是事朕有年,颇小心耳。”方从哲请皇长子移宫期,帝曰:“朕不忍离,臣亦有言。”嘉谟曰:“皇长子时侍侧为是,宫可无移。”
——(明)张泼《庚申纪事》
九月一日,皇考宾天,大臣入宫哭临毕,因请朝见。选侍阻朕暖阁,司礼监官固请,乃得出。既许复悔,又使李进忠等再三趣回。及朕至乾清丹陛,进忠等犹牵朕衣不释。甫至前宫门,又数数遣人令朕还,毋御文华殿也。此诸臣所目睹……
——《明史•后妃传》
乾清宫
五是“必欲皇长子同居”乾清宫,此据宫之罪也。郑贵妃移宫后,光宗即携李选侍和皇长子正式入主乾清宫,只是仅仅十天,光宗就病逝了。郑贵妃、李选侍为什么要赖在乾清宫,无非欲以移宫为筹码,想要实现封太后或争取政治地位的目的而已。移宫本质上是内宫事务,正常情况下外廷是不宜介入的。皇帝正式登基后,轻易间就可以命太监处理清楚。如果李选侍坚持不移宫,再由外廷介入方为正解。因此,“从哲欲徐之”,无疑是正确的。
及光宗崩,而李选侍居乾清宫。给事中涟及御史左光斗念选侍尝邀封后,非可令居乾清,以冲主付托也。于是议移宫,争数日不决。从哲欲徐之。至登极前一日,一燝、爌邀从哲立宫门请,选侍乃移哕鸾宫。明日庚辰,熹宗即位。
——《明史•方从哲传》
明日,嘉谟、光斗各上疏请选侍移宫。初四日得谕旨。而选侍听李进忠计,必欲皇长子同居,恶光斗疏中“武氏”语,议召皇长子,加光斗重谴。
——《明史•杨涟传》
重新认识移宫案和李选侍
以前看移宫案这一段历史,实在是对强势而失智的李选侍没有任何好感,今天细细玩味,却对其有了更多理解。
乾清宫内景
熹宗对李选侍的诸多指责,是否可信?当时尚是幼冲之龄的熹宗,肯定是免不了标准和视角的偏差,小孩看大人的言行很难得出正确的结论,特别是在别有用心之人的引导之下。举一个饮食的例子,熹宗说“朕蒙皇考令选侍抚视,饮膳衣服皆皇祖、皇考赐也”,言下之意,是李选侍没有照顾好他的饮食。事实上,熹宗是吃得太好了,在负责王才人和熹宗母子膳食的魏忠贤曲意讨好下,熹宗自小就养成了享用重口味菜肴的习惯,李选侍可能出于经验和健康的要求,干预和调整了熹宗的日常膳食,熹宗的口腹之欲得不到满足,自然会认为李选侍“侮慢”他。据《酌中志》记载,“先帝(指熹宗)最喜用炙蛤蜊、炒鲜虾、田鸡腿及笋鸡脯,又海参、鳆鱼、鲨鱼筋、肥鸡、猪蹄筋共烩一处,恒喜用焉。”以今天的营养科学看来,这样的饮食嗜好,无疑是熹宗英年早逝的最大病因。
大臣对李选侍的诸多逼迫,是否过分?所有反对逼近李选侍的大臣,几乎都是基于东林党人提出的无依据、不成立的“垂帘听政”“武氏之祸”猜想,试图“弭变于几先”,从而采取了激进激烈的手段,甚至是不惜与宦官勾结。正是他们危言耸听、言词激烈的奏疏和行动,使得外廷的大臣与内宫的李选侍形成了严重对立局面,为后续的形势发展(选侍去而客氏入,卒至与魏阉乱政)和天启朝党争白热化埋下了祸根。
故宫雪景
移宫案的持续发酵,一定程度上说,也是熹宗自己年青不成熟,以至愤恨不平,不断暴露宫中密闻和李选侍恶行。首辅方从哲等曾劝说熹宗:“选侍李氏平时怙宠张威,得罪圣母,不惟圣心,含冤抱痛无以自伸,臣等闻之亦不胜悲愤,但以事关宫闱,不宜轻洩于外。且皇上既仰体先帝遗爱,奉养不缺,尊敬有加,传知外廷谁不赞扬圣孝,似不宜暴其恶以掩德意而滋多议也。”(据《明熹宗实录》)正因如此,崇祯朝的给事中李清在《三垣笔记》才会认为熹宗“何其失优容也”。
熹庙曾谕阁臣,缕举选侍殴抗圣母,威挟朕躬之罪。已,又诏暴李选侍过恶,何其失优容也。论者必指选侍为武后,必责选侍以垂帘,皆非。
李选侍的最大失误是引火上身的错误结盟
李选侍在移宫案中彻底败北,失去了几乎已经到手的皇贵妃之位,最终成为退养闲宫、无权无势的太妃(康妃),其根本原因,不在于宫斗中的“怙宠张威,得罪圣母”,也不在于“抚视”时的“侮慢凌虐”,更不是表面上的阻挠移宫,而是错误地与郑贵妃结成了政治同盟。这个在当初看来互利互惠、合情合理的策略选择,是李选侍的最大失误。事实上,这个结盟无疑有利于郑贵妃而有害于李选侍,纯属引火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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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选侍是光宗的宠妃,原本就属于东宫之人,是起势的东林党以及几乎所有大臣拥护支持的天然对象。而郑贵妃因为国本之争的原因,几乎是外廷大臣严防死守、极为忌惮的防备对象。眼光短浅的李选侍却选择了与郑贵妃结盟,“贵妃为选侍请皇后封,选侍亦请封贵妃为皇太后”。却不知,皇帝和大臣极其敏感和抵制在国本之争中造成万千困扰的郑贵妃及其子福王。这种出人意料的结盟是皇帝和大臣所不能容忍的。这才有了针对李选侍的种种措施,如“垂帘听政”“武氏之祸”之说的泛起,进封皇贵妃的阻挠,皇长子的争抢,移宫的逼迫。
李选侍的另一个关键失误,是关注点的选择。热衷于结盟郑贵妃,必然疏忽了固宠于光宗和示好于熹宗。毫无疑问,李选侍封后的关键不在于郑贵妃,而是光宗和熹宗。只要光宗在位,李选侍封后目标总会达成。因为李选侍与郑贵妃的错误结盟,才使得郑贵妃献媚献女于光宗成为可能,也为后来的医药不慎理下伏笔。即使光宗不幸病逝,李选侍主动拥立并结好于熹宗仍然是最佳的选择,至少皇贵妃的地位是有保障的。可能到了移宫案败北,李选侍才终于明白光宗的健康长寿才是她的最大依杖。
一时的风光换来终生的悔恨,可悲可怜可恨可叹的李选侍!
有关影视剧剧照
关于李选侍,熹宗与内阁的文书往来很有意思,《明熹宗实录》中有详细记载,附录如下:
朕昔幼冲时,皇考选侍李氏恃宠屡行气殴圣母,以致怀愤在心成疾崩逝,使朕有冤难伸,惟抱终天之痛。前皇考病笃,阁部大臣俱进内问安,有李选侍挟朕躬使传封皇后,复用手推朕向大臣靦颜口传,至今尚含羞赧。因避李氏毒恶,心不自安,暂居于慈庆宫。李氏又差李进忠、刘逊等传,每日章奏文书,先来奏我看过,方与朕览,仍即日要垂帘听政处分。御史有言李氏他日必为武氏之祸者,朕思祖宗家法甚严,从来有此规制否?朕今奉养李氏于哕鸾宫,月分年例供给钱粮俱仰遵皇考遗爱,无不体悉,外廷误听李党諠谣,实未知朕心尊敬李氏之不敢怠也。其李进忠等、田诏等皆系盗库首犯,赃明证确,自干宪典,岂谓株连?务得本犯与刘逊、姚进忠等以正国法,而勿使渠魁贿嘱当事,播弄脱罪,波及无辜卿等,可传示该部院遵行。是时大学士方从哲等捧读即具揭封进。
仍谕:李氏平昔过恶多端,无曾尽悉朕意,未伸人言不息,昨已传谕明旨何复行封进?显是推诿,着遵旨即行发抄,咸使闻知。
从哲等又具揭曰:选侍李氏平时怙宠张威,得罪圣母,不惟圣心,含冤抱痛无以自伸,臣等闻之亦不胜悲愤,但以事关宫闱,不宜轻洩于外。且皇上既仰体先帝遗爱,奉养不缺,尊敬有加,传知外廷谁不赞扬圣孝,似不宜暴其恶以掩德意而滋多议也。臣等愚见如此,故一时未敢发抄。兹复蒙皇上面谕且责臣等推诿,私衷不胜悚惧,除遵旨遍示诸臣并发抄外,惟望皇上益宏圣度,无念旧恶,始终看先帝分上曲赐保全。皇五弟并三位公主时时顾念,务令得所,则孝慈兼尽、圣德弥光,臣等犬马爱主之忱亦藉此少伸矣。
又谕:朕览卿等所奏,具见忠爱至意,朕知道了。朕弟妹皆骨肉至情,岂不注念,昨已有旨传谕卿等。皇考选侍李氏,业已移居哕鸾宫抚养所生朕八妹,选侍东李氏居勖勤宫抚养皇五弟,选侍傅氏居昭俭宫抚养所生朕六妹、七妹,俱有随从宫眷,各衙门月分年例养瞻钱粮俱从优厚,俾各得其所,昭朕仰遵皇考遗爱,笃念亲亲之谊,特谕卿等知之。
(待续)
参考书目:
《明史》
《明神宗实录》《明光宗实录》《明熹宗实录》
(明)李清《三垣笔记》
(明)文秉《先拨志始》
(明)张泼《庚申纪事》
(明)刘若愚《酌中志》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
樊树志《万历传》
小野和子(李庆、张荣湄译)《明季党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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