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贾浅浅的诗
最近,“一代才女”贾浅浅的诗在网上忽然炙手可热,一时之间洛阳纸贵。这使得我也能够有缘拜读,但同时也着实让我在“惊为天人”的同时不胜惊诧——这个选材的角度与立意的独到确实非常人可比,更难得的是作者有这样的勇气将这样的作品发布出来,惹得众说纷纭。单凭这一点勇气,就不禁令人自愧不如。
我一直坚信一件事情,那就是当今我们这些普罗大众,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是不懂得什么是诗歌的。因为自从新文化运动开始,我们都力争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最澎湃激烈的情感去影响和感动身边的人,纵使我们写出来的是花前月下的抒情吟咏,纵使我们写出来的是低吟浅酌的靡靡之音,其内在的情感是丰沛的,也是激烈的。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因为我们国家深厚的文学传统,使得我们相信,诗歌是高级文人的一种情感表露,有着复杂的规格体例要求,并非一般的凡夫俗子可以企及。倘若有个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非要说自己是个诗人,一定会受到源源不断的嘲笑与质询。
但是贾浅浅女士颠覆了我的认知!说实话,我从没见过能够有人用如此独到的笔触来歌颂自己的生活。我从她的字里行间,不单单看到了对自己生活的无比热爱,更看到了柴米油盐的一地鸡毛。可以说,贯穿于生活的始终,将点点滴滴的生活琐事,穿成了一挂珠串,在阳光下烁烁生辉。
我一直以为,诗歌强调的是情感的共鸣。读李太白的《将进酒》,豪情万丈油然而生;读纳兰性德的《沁园春·梦冷蘅芜》,用情至深让人潸然泪下;读唐寅的《桃花庵歌》,桑田沧海有心而无奈;甚至读张宗昌的《大明湖》,我都能感受到这位粗鲁军阀在那一瞬间内心深处所迸发出来的强烈的生活情趣——“一戳一蹦跶”,非常传神呀!甚至在我眼中,这首《大明湖》简直可以和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一较高下: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那么读完贾浅浅的诗呢?我同样有一种充沛的感情油然而生,那一瞬间我觉得这感情无处宣泄,于是用自己过人的意志力强行压住,如此再三,直至忍无可忍,只好冲进卫生间大声宣泄,直至口中只剩酸苦,方才无语凝噎!——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好端端读首“诗”,结果让自己产生了急性肠胃炎的症状。
不过我转而忽然茅塞顿开,至少,人家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不管是怎样的情绪,至少人家成功地牵动了我的情绪!这种能力,已经超过了这世上百分之八十的诗人!
致敬贾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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