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P的含义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由GP出面,邀集一定数量的LP设立而成。
GP(普通合伙人):基金的管理人,GP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
LP(有限合伙人):基金的出资人,LP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
GP除了要按一定比例出资外,还要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GP不但能收取管理费,还能依据有限合伙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LP参与分享投资收益但是不参加日常决策和管理,以保证GP能够独立地、不受外界干扰地进行投资。
GP、LP的出资比例
虽然GP在私募股权基金1%-2%的出资比例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但为了防止GP出现道德风险,LP当然希望GP尽可能多出资。因此,GP到底应该出资多少,目前依然是LP与GP要磋商的问题。
如果GP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众多成功投资案例、广泛的人脉关系、特殊背景经历等,有很多LP愿意出资给这个正在募资中的GP,那么GP的出资比例一般会是1%-2%的模式;但如果GP缺少经验、人才、关系、背景等,很少有LP愿意出资给这样的GP,那么GP就要以较高的比例进行出资。
因此,在实践操作中,GP的出资比例差别比较大,有采取1%-2%常规模式的,也有出资10-20%的,更有甚者出资50%。
GP、LP的收益分配模式
通常是LP支付给GP每年2%-3%的管理费和20%的收益分成,但实际上并不完全是,有些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配:
1.整体分配,先回本再分利。为了确保分配给GP的投资收益为净盈利,许多基金约定整体投资的本金必须先回收,确保有了盈利才分配给GP收益分红。
2.按单个项目分配,预留保证金。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分配方式。按单个投资项目分配的同时,GP将其收益分成的部分预留在股权基金中作为保证金(一般占收益分成的40-50%),在其他项目亏损时用于回拨补亏。
3.按单个项目,并核算单个项目成本。也有个别基金按单个项目分配,但同时核算并扣除单个项目的投资本金、管理成本和之前亏损项目确认的本金亏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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