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不熟悉版权法,但看得出来谁不是好东西。”
01
—
《谭谈交通》全网下架
这几天,谭谈交通节目下架的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
普法节目
对于刚知道谭谈交通是什么的网友,可能单纯的认为这是一档普法教育节目。一个交警,一台摄像机,追着违反交通安全的当事人跑,采访、普法,宣传安全知识。
综艺天花板
对于在B站上看了几个二仙桥、腰马合一集锦的网友来说,这是一个搞笑综艺的天花板,它产生的流行梗,不计其数。zip大师;能装,只能装一点点,都是网络上耳熟能详的经典梗,二仙桥,成华大道更是借着这档节目变得全国闻名无人不知。
因为他,全国人民都知道到二仙桥要走成华大道
这些都对,但又不全对。
老百姓的真人秀
对于一个成都本地人来说,谭谈交通与其说是普法节目、搞笑综艺,不如说是一面镜子,它没有艺术包装,就那么赤裸裸的反射着这个社会里形形色色的个体,呈现着一个个似乎和我们不同,但又有哪里看起来一模一样的人生。
他们是努力维持生活的普通人。
他们不是伟大的,甚至是渺小的。
他们有些人日子过得可能比大多数人都艰难。
谭Sir很棒,浮夸的搞笑,让当事人们放下戒心,对着镜头毫无掩饰的展示他们的喜怒哀乐,让我们不知不觉地共情。
他们的或喜或悲,好像不是在屏幕里,更像是在眼前,在身边,在我们自己的内心中。
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罚不罚款",都无比沉重的直接撞击我们的心灵,让同为普通人的我们心里某个地方开始共振,震到瞬间泪流满面。
图片来源:【谭sir】错位时空_哔哩哔哩_bilibili
十几年的一档节目,我们看的是什么?是普法吗,是,也不是。
我们看的,是谭Sir透过一个个的当事人,讲述出来的一个一个我们自己的故事。普通人的,艰难生活却没有被压垮,永不低头的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02
—
我们愤怒的是什么?
著作权相关的法律解读很多人在做,作为外行的我们并没有能力判断法律上到底谁对谁错,甚至很多人从朴素的直觉上都会感觉,谭Sir自己的账号发电视台的视频是不是的确有那么点问题。
但就算这真的是法律上不对的,就算我们知道这样,我们依然不服气,依然愤怒。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愤怒的是什么?
我们就从一般人的直觉、道德标准、社会认知上推演一下:
《谭谈交通》是普法节目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无论它的内核有多么悲情,多么深刻,它无疑是个由交警谭Sir在大马路上追着当事人做普法的节目
普法节目是公益的
你能想象一个普法节目在爱奇艺上VIP会员超前点映来观看吗?起码我觉得这样完全不对劲。《谭谈交通》就是我们心目中普法节目的样子:连村里拿着低保的大爷也能看到,也能听明白。
人不能又当又立
一个节目的目的能不能又是为了普法公益,又是为了盈利?当然不能。
那《谭谈交通》怎么回事儿?
播出的时候是普法公益,全网网友都喜欢,疯狂二创,疯狂传播,等到流量上去了,突然变成了盈利性的影视作品?开始维权了?
为什么一会儿公益,一会儿又盈利了?很简单啊:当然是因为普法公益和唯利是图的压根不是同一个人!
普法的是谭Sir,那这波唯利是图是谁?
这里有一个细节:你们似乎第一个开刀的是个二创视频?
二创是有收益的,不动脑子的话的确会感觉,二创侵权赔款没任何问题。
但是:你能想象社交网络上使用了《焦点访谈》、《天气预报》画面的博主被投诉侵权吗?
对二创索赔的行为,毫无疑问地证明了你们唯一的本质:唯利是图!《谭谈交通》如果有任何普法公益的属性,那肯定是与你们毫无关系的。
牌坊是谭Sir的,谁当了(哔~~)子谁心里游数。
吃相难看
老百姓不熟悉版权法,但看得出来谁不是好东西。
我们直接看这件事情的利益方,和最后可能产生的结果。
维权的是电视台 游术公司。
电视台是事业单位。是推出《谭谈交通》这档广受人民群众喜欢的普法节目的一方([狗头])。
游术是什么?是个皮包公司,是专门为了打官司来的。为了替电视台要钱而出现的。
所有在平台上转发、二创的作者,和给这些视频点赞投币的观众,因为我们一起给《谭谈交通》贡献了流量,产生了收益。
而电视台认为,这些钱应该是他们的,他们来要钱了~
换句话说:电视台,作为事业单位,作为肩负着重要社会责任的一家单位,居然找了个白手套来对付我们?!
等到他们维权成功,全网就再无那些二仙桥大爷的段子,想看《谭谈交通》是不是还要冲个会员买个超前点映,给电视台打个赏才行啊?
这还需要再辩下去吗?
2202年了还不拿群众当回事儿?
这波某电视台官方号的神操作,和网友在线互怼,着实是进一步点燃了群众的怒火。
我们还不提肖像权的问题能不能让你们把吃进去的再都吐出来,单说你们和网友对骂的时候,就算真的法律上你们有些胜算,内心就没有一丝丝的惭愧吗?
站在群众对立面的,都是什么东西?
什么都不是!
03
—
支持谭Sir的都是不懂法的?
也许看到这里,有些理性的读者会感觉,这是不是有点太情绪化了,法律上的事情还是要法律说了算,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因为群众站谭Sir而改变什么。
这就回到了我们刚才反复提到的一个前提:从一般人的直觉、道德标准、社会认知上进行推演。
我们并不是“抛开法律不谈”,恰恰相反,我们谈的就是法律。
社会上重大的舆情事件,如果群众的声音跟法律条文相悖,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大多数人都不太懂法,第二是法律跟大多数人的朴素价值观相悖了。很遗憾,很多情况下,这两条是同时成立的。
大多数人都不太懂法
大多数人,都不是很清楚法条的。这真的是事实。
为什么我们都喜欢看罗翔老师的视频?
不仅是因为他的风趣幽默,更是因为法律很多时候都跟我们的认知并不相同,看他的视频经常会突然感叹“哦!居然是这样规定的”。
正因为如此,法律才需要普及!
如果人人不用任何学习就都能准确的对各种行为做出法律判断,就不再需要罗翔老师,不再需要《谭谈交通》这样的节目了啊。
法律可能会保护流氓
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是会保护流氓的利益的。
不过,这并不是因为流氓更对一些。而是因为他们更懂法,他们是专业的,所以更知道法律的漏洞在哪儿,哪些东西可能用来为自己牟利。
正因为如此,法律才需要不断地完善,查缺补漏,保证继续体现公正性而不是变成某些阶级剥削其他阶级的工具。
03
—
对观望中的吃瓜群众说的话
整件事情舆论目前会分成几个观点:支持谭Sir的法律人士、支持谭Sir的普通群众、谁也不站但认为要依法办事的理中客,和支持电视台和游术维权的。
社交媒体上很容易辨认出,第二种人:支持谭Sir的非法律专业普通群众占据了绝对主流。
写文章是要有观点的,是要争取舆论阵地的。我并不打算去和最后一种人对线,我只想对还没有自己观点,有些相信理中客但摇摆不定的这些读者说两句:
如果你也直觉上认为这波维权虽然合法,但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你的直觉没有问题,这件事情本来就不对劲!
这里是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的法制,是维护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
电视台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站维权,可以理解。我们围观群众有什么理由支持这场维权?
要知道,这个版权流氓一旦得逞,受损失的恰恰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视频下架,二创作者的心血没了,喜闻乐见的综艺天花板没了,普法教育没了。而电视台和游术则可以开心的去分钱了。这样的结果是谁想要的?
这场斗争中,从来都不只是对错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你电视台屁股坐在哪儿的问题。
还记得前段时间对视频网站集体维权下架二创视频的全网抵制吗?
还记得前段时间对知网垄断论文向高校征收高价知识付费的声讨吗?
如果那时候你们没有站出来说话,那现在又到了选择的时候了!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维护的是我们人民群众的利益,法制从来就不是,也永远不能是某些站在人民群众对立面的利益团体用来牟利的工具!
致谭Sir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卡尔·马克思
#谭谈交通面临全网下架#
#谭乔担心更多二创作品被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