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是一篇哲学名著,它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认识论,这篇文章的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也就是以知为认识、行为实践

认识与实践是一对矛盾,它们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一定要用矛盾的观点来阅读《实践论》。《矛盾论》曾普遍地分析了各种矛盾的特点,而《实践论》是从众多矛盾事物中,抽出认识与实践这对矛盾来进行研究。“知”与“行”并不是“合一”的关系,而是“矛盾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王守仁说的“知行合一”既不唯物,而且也不辩证。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1)

《实践论》出自《毛选》第一卷

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分裂

什么是“实践”?首先,它是一种人类的活动,当然,不是脑袋里的活动,而是身体力行的活动——是物质性的活动。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他并不是孤零零的来到世间,而是生存在家庭、城市、国家里,时时刻刻与他人之间存在联系,被他人所影响,因而人的实践乃是“社会实际生活”。

社会实践里,最基本的一种是生产性活动,人要吃、要喝、要消费,前提是他们能够进行生产劳动。原始人要从自然界中获取食物,时刻与自然打交道,在脑海中产生对自然的认识。后来社会出现分工,肉体劳动精神劳动分离,产生一些不从事于肉体劳动的祭师、巫师,他们凭借精神观念,虚构出一个神灵世界,说现实的一切都是梦幻泡影,彼岸世界才是真实的,把实践和认识割裂开来,这些人后来发展成了神父、僧侣和哲学教授。而那些从事肉体劳动的人,他们双手触摸着大地、眼睛眺望着天空,确信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是坚定的唯物论者,承认自然界真实存在,也承认人类社会以及自己的实在性。

我们都知道,现实中的事物总是个别的,我们谁都看不到“人类”,只能见到一个又一个的人。“人类”乃是我们从一个又一个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是一种认识。我们只有通过实践,跟一个又一个的人打交道,了解他们的特征,然后才能进行归纳总结,知晓人跟动物、植物的不同之处,形成“人类”这个概念。唯心主义者却相反,它们说共相、概念是天赋在人的脑海里的,有多少个“人类”共相就能够外化出多少个具体的事物——他们否定认识来自于实践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2)

哲学中的两军对战

“实践”与“认识”的对立方面

《实践论》告诉我们: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

排在第一位的始终是实践而非认识,认识还不够格与实践并列。列宁同志说得好——“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这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认识是主观的,它因人而异,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谁也无法代替他人去思考,故而每个人的认识都具有个别性的特点。实践却并非如此,伽利略的落体实验大部分人都能做,并不局限于他自己;只要身体健全,人人都可以通过实践来检验单手能否捏爆鸡蛋......这说明实践具有着普遍性,不局限于个人。

其次,认识没有超出精神领域,不会直接改变外物的形态、不具有现实性。一个人即使才高八斗,遍知万物,如果他不能说、不能做,那也毫无意义,对世界丝毫不能产生任何影响。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把理论转化为物质的力量,进而改变世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说: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

实践是物质性的,认识是精神性的,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也是它们的对立之所在。任何混淆这种对立,试图进行“合一”的做法都是不高明的。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3)

列宁著《哲学笔记》

“知行”是“合一”还是“统一”?

《实践论》中说:

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这里用的是“统一”而不是“合一”,并且强调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也就是说知和行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在某种情况下的统一。《矛盾论》告诉我们:

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知与行是一对矛盾,分属物质与意识两个领域,它们无条件的、绝对的对立着——有时候是认识跟不上行动,例如我们在几千年前就修筑起了长城等著名建筑,但工程学的出现却是晚近的事;有时候行动跟不上认识,例如电学理论先于电的应用等等。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外界环境阻力较弱时,我们才能够把理论成功转化为实践;或者通过实践,修正谬误,产生正确的认识。可是,环境总是在不断地变动,稍不留意,我们的认识就变得落后,实践也跟着走样。就像指针和秒针一样,它们只有在某个时候才重合,大部分时间都在互相追赶。重合是相对的,分离却是绝对的。

认识和实践的统一乃是含有对立在其中的统一,是暂时的、相对的统一。我一定能把我的实践付诸行动,或我一定能理解我的实践、获得真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不符合实际。实际情况是,我明明知道该怎么去实践,但条件不充足,只得等待;或者,我明明已经实践过了,但我仍不理解它,甚至曲解它,就像哥伦布已经到了过美洲,却至死还误把它当作印度一样。

“知”与“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分离、斗争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以在历史长河中才充斥着那么多的谬误与懵懂;统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因而在某个历史时期才会出现启蒙、飞跃与发展。这是唯物辩证法对“知行”关系的理解。

可惜许多不得矛盾的人常常把它给庸俗化,并且复活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将二者混为一谈。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4)

“知行合一”忽略了分离的绝对性

什么是王阳明所说的“知”?

“知行合一”既不唯物、也不辩证。我们根据王阳明的原文,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来解释它,有异议者可参阅《王阳明全集》。《传习录》说: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这是指能够脱离实践的“良知”,它“不假外求”。“良知”是王阳明体系的核心,要想理解他的“知行合一”命题,先得抓住这个核心,这样才能避免断章取义、只取所需,歪曲古人、贻笑后人

在王阳明看来,“良知”就是心的本体。《答欧阳崇一》又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可见,阳明所说的“知”都是“良知”,在“良知”以外,并不存在其他的“知”。他所理解的知不单是知觉、知识、认识,而且还含有“至善”在其中,不单属于认识论,还是本体论,他说: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

阳明认为人的“良知”是万物所赖于存在的条件,这其实是杨简《己易》的进一步发展。阳明又说:

身之主宰便是;心之所发便是;意之本体便是;意之所在便是

熟悉道学的人都知道,阳明的这个论断是从《大学》里的这句话演绎出来的——

欲正其者,先诚其。欲诚其意者,先致其,致知在格

因为“知”是“心”的本体,而“意”是由“心”发出来的,所以“知”也就是“意”的本体。而“意”的所在就是“物”。阳明所说的“物”并不是自然界中物质,而是社会伦理中的“物事”,在《答顾东桥》里他就明确说:“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这样推下来,也就得出“心外无物”、“物理不外于吾心”的结论了。

因此,我们知道阳明所说的“知”是心的本体,含有知觉、认识、至善、良心等含义在里面。与辩证唯物论的“知”即“认识”不同。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5)

《大学》是王阳明思想的诞生地

什么是王阳明所说的“行”?

阳明所说的“行”又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它也不同于实践,在阳明看来,“行”是用来说明“意”的。顾东桥在信中主张先知后行,为了反驳他,阳明特别对“行”进行了解释,他说:

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

“意”就是意念、欲望,它会促使我们去行动,所以叫“行之始”,而王阳明直接把这个“行之始”混入“行”之中,认为意念也属于行动。在回答徐爱的问题时,阳明说:

“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

“好色”是一种好看的颜色,我们见到它、感觉到它,自然属于“知”;可是我们喜欢好看的颜色,这并非是行为,而只是欲望,怎么能说“好好色属行”呢?如果把欲望当作行动,那么法律中恐怕要多出一项思想犯罪了。阳明又说:

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

我动了一个念头,这怎么就是“行”了呢?念头并不具有现实性,并不超出我的精神之外,它跟实践有天壤之别。我们都知道,在认识与实践之间存在一个意志,意志才促使我们去行动,而意志是属于精神层次的,并不具有物质性,不属于“行”。

阳明却认为“意”是“行之始”,所以也属于“行”,这就好比说静止是运动的开始,所以静止就是运动一样。他把实践融入认识中,王夫之敏锐地发觉了王阳明的这个弱点,说他“销行以归知”。

实践论定义:实践论知(6)

王夫之的《尚书引义》用唯物论来反对“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既不唯物、也不辩证

阳明的“行”其实把“诚意”也混杂在里面,“诚意”就是真实的意念、欲望。阳明认为只要不被“私意”阻断,我所想要做的必然是我所认识的,而我所认识的也必然是我想要做的。如果我一时迷糊,做了自己不该做的,那便是因为没有“真知”的缘故,为私欲阻断。阳明说的“行”并不完全是我们所说的物质性实践,所以说它“不唯物”。

而且“知行合一”把统一当作绝对的,它忽略了实践与认识的对立,阳明总是说知和行“不可以分为两节”,可它们本质上就是对立的两节,这是无法抹煞的。并且,他说: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这是一种机械的“合一”,是为了附和《大学》中“知至而后意诚”的说法,把知和行用“意”来粘合成一个功夫的上下半段,说它们一个是“始”,一个是“成”,不相分离,却也不曾走入对方,实现转化。

这种机械的“合一”消灭了斗争,也就使认识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如果我们知行合一,得到那个完美的“真知”了,那么认识也就不会随着具体条件、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矛盾双方不会相互分离斗争、上升。认识不再追求跟上变化了的实践,最终变成僵化的教条。而且把“知”抬到“行”的高度,也就使矛盾的主次之分失效,“行”不再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变成了折中、平衡。所以我们又说“知行合一”是非辩证的

阳明在三十八岁提出“知行合一”,初衷是为了纠正二者分裂的问题,鼓励人兼顾。五十岁后,他的心学体系成熟,专门讲“致良知”,结果自己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忽略了知行对立,流入清谈。诚如《实践论》所说:

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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