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洛阳市偃师区。19时21分许,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商都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杜甫路口时,与沿杜甫路由南向北逯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导致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经偃师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调查认定:王某闯红灯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驾驶电动二轮车上路行驶
请您务必做到
各行其道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持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骑行,务必开启车灯或在车尾、车身周围醒目位置加贴反光标识。
洛阳交警提醒:生命安全无小事!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较易受伤的一方。而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将由自己来承担。
来源: 洛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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