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网文圈最大的瓜有两个,一个是阅文“五帝”的出走,另一个就是《鬼吹灯》的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权《鬼吹灯》。

前一个瓜还在争论中,后一个却已成为定局。

经过一审二审,天下霸唱及其公司需要赔偿起点中文网所属的玄霆公司110万元人民币。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1)

都说活久见活久见,从此之后,作为原著作者的天下霸唱,将不能再继续使用鬼吹灯进行创作。

而通过玄霆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以《鬼吹灯》为名续写故事,以正宫娘娘的姿态大肆收割IP红利。

作家批判自己侵权自己,丧失了对作品的控制权,这波迷之操作,让网友们大呼荒谬。

而张牧野,也就是天下霸唱本人,也在败诉之后破罐子破摔,宣布将《鬼吹灯》里的世界观共享,人人可用。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从头捋一捋前因后果。

2005年12月,张牧野用“天下霸唱“为笔名,在天涯论坛以连载的形式发表了52章作品,起名《鬼吹灯》。

接着,他将《鬼吹灯》的剩余章节及《鬼吹灯Ⅱ》的全部章节发表在了玄霆公司所有的起点中文网。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2)

《鬼吹灯》在起点中文网一露面,就获得了360万惊人点击数,被视为盗墓小说的开山鼻祖。

《鬼吹灯》有多火?从当时书店里布满的盗墓类图书和铺天盖地的盗版书就可以看出来。

毫不夸张的说,那就是“满城尽带盗墓者”。

而精明的玄霆公司一眼就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关于天下霸唱是如何将《鬼吹灯》版权卖出去的说法很多,流传最广的是源于一场酒局。

2006年4月,《鬼吹灯》走红之后,起点的工作人员设了个酒局,傻乎乎的张牧野在被灌醉后稀里糊涂的将《鬼吹灯Ⅰ》的版权以10万的超低价卖给了起点所属的玄霆公司。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3)

2007年1月和10月,玄霆公司又趁热打铁用150万元的著作权转让费和56万元影视作品改编的分成费彻底买断了《鬼吹灯》系列。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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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披露的内容来看,这份协议规定:

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张牧野在签订这份协议后,虽然仍然可以将“天下霸唱”作为自己的笔名,却完全彻底的丧失了对《鬼吹灯》的著作权。

从此之后,他的所有作品想和《鬼吹灯》这个IP产生联系,蹭自己的热度,都必须得到玄霆公司的授权。

身为作者的权利一步步沦陷,为后来官司的败诉埋下了伏笔。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6)

2009年9月,张牧野在《南方都市报》开设专栏,继续以“天下霸唱”为笔名发表了《牧野诡事》。

2010年10月,玄霆公司在未获得《牧野诡事》著作权的情况下,与图书出版公司签订了该书的出版协议。

仅仅一个月后,图书出版公司在仅获得出版发行权的情况下,又签订转让协议,将从未取得的《牧野诡事》的著作权又全部转回了玄霆公司。

而事实上,2010年9月,《鬼吹灯牧野诡事》实体书就已经出版。

2015年10月,张牧野亲自监制的《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网剧项目启动,并在之后顺利开拍开播。

可能是觉得自己没有吃到这本书的蛋糕,玄霆公司在2015年12月以《鬼吹灯牧野诡事》涉嫌侵犯其对“鬼吹灯”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益为由,将该剧相关三方爱奇艺、向上影业、原作者“天下霸唱”告上法庭。

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哪年写的(丧失鬼吹灯著作权)(7)

漫长的拉锯后,法院最终裁决,爱奇艺向玄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其中天下霸唱及其公司承担110万元,及将近10万元的其他费用。

同时,《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正片需全部更正为《牧野诡事》。

至此,张牧野作为《鬼吹灯》的原作者,大败于拥有《鬼吹灯》著作权的玄霆公司。

而玄霆公司在最初付给张牧野总计216万著作权费后,凭借此案拿回了110万,可谓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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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饱受公众关注,此案甚至入选了江苏高院发布的“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不得不说,天下霸唱输给《鬼吹灯》,带给我们的,除了唏嘘,还有对创作者的警示。

改编权、发行权等等都可以商量,但无论什么时候,最根本的著作权都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这一点上,天下霸唱实在应该学一学南派三叔,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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