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收对大家来讲并不陌生,只要双方对补偿商定一致,程序合法拆迁工作也能快速、有序的进行下去,但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无证房屋遭遇拆迁,可能很多时候拆迁方以无证房为违法建筑为由对其进行强制拆除,补偿金额也要比有证房低很多,那么,无证房被拆迁,该不该有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析如下:

农村无证房拆迁补偿就低么(无证房被拆迁该不该有补偿)(1)

首先要确定,无证房屋是不是真的属于违法建筑?如果确实是违法建筑,应遵守违法建筑房屋进行处理,如果是因特殊原因未取得合法证件的,无证房屋被拆迁,应该同其它有证房屋获得同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应当”这个词。“应当”,表明这里的规定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必须具备的条件,达不到这个条件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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