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总结归纳: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相关考点

  知识点一、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2、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接受定作人的检查监督

  二、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

一建实务合同订立程序(一建法规承揽合同)(1)

  三、承揽合同的解除

一建实务合同订立程序(一建法规承揽合同)(2)

  知识点二、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双务合同是诺成合同

  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建实务合同订立程序(一建法规承揽合同)(3)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知识点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1、一般为要式合同

  2、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未约定利息时,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建实务合同订立程序(一建法规承揽合同)(4)

  三、借款合同的其他约定

  1、约定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倍,法院支持。

  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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