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总结归纳: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相关考点
知识点一、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2、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接受定作人的检查监督
二、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
三、承揽合同的解除
知识点二、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四)双务合同是诺成合同
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知识点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1、一般为要式合同
2、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
未约定利息时,视为没有利息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三、借款合同的其他约定
1、约定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倍,法院支持。
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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