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于氏辈分(莱阳历史人物载于氏名录)(1)

于玠

于玠(1235—1317),字君玉,莱阳城里人,世居宣化坊(旌旗路)。元代莱州府使,山东盐场管勾。

其先世宋太平兴国初移居莱阳,元初期其家族发展至百余户。于玠之父于剡始出仕,金时任莱州库使,生四子,于玠行四。元朝定鼎后,于玠经荐举任莱州府史长,居官时办案谨慎,细察真伪,属吏难于营私舞弊。遇到百姓因财产争论,或因斗气上堂,总是晓之以理,耐心调处,和平解决纠纷;对于祸害百姓的市井无赖则执法如山,严惩不贷。他清介廉洁,衣食节俭,房屋鄙陋。朋友之中甚多有钱有势者,都愿意资助他,并要帮助他修葺居所,于玠总是婉言谢绝。

于玠后来改任莱阳司征官。一次有募兵之役,当地府中有一位倪姓青年差役,力量胆识不同常人,于玠发现后就推荐他入伍谋职,将他的名字填写在卷首。此人的母亲舍不得儿子,哭诉祈请免于兵役。于玠劝道:“ 你的儿子胆力过人,最宜行伍,将来立功受爵如拾草芥。”后来此人果然因立奇功,受赏得官,官至万户侯,一门荣耀。于玠知人善察,令人佩服。后来,于玠转任山东盐场管勾。尽管国家征收的盐税很重,但是他公平税负,管理得当,从不敲诈盘剥,中饱私囊,因此他辖下的民众均安居乐业,平和无事。于玠为人品行高洁,最不喜欢趋附权贵,壮年之时身在官场已有退居田园之意。未到50岁,其长子于渊已出任进义校尉、浏阳州判官,其四子于深出任宗正府从事,有了禄养。于玠说:“我可以摆脱羁绊,回归田园了。”便毅然退居乡里,颐养天年,整日与亲朋交游,谈宴自娱。

于玠居家期间,为人慈善忠厚,不计得失,公认为闾里长者。家庭内最讲孝悌,与诸兄分家时,任由兄长们挑取田宅器皿,自己则毫不计较。邻居张叟与于玠为好友,临终嘱托说:“小人老而无孙,曾有儿妇怀身孕,以罪不得不出,未知为男女,若为男请取回为子嗣。”张叟去世后,于玠多方打听,得知那位被家驱走的媳妇果然生有一子。于玠便亲自到官府替张家打官司,终于要回了孩子,延续了张叟家的血脉,其忠义可嘉如此。于玠的近邻某氏,承受不了官府的徭役,举家逃难去了江南。临行前将自家庭院和田产托付给了于玠。邻居离家漂泊数十年,于玠一直替他缴纳田赋,付出铜钱2000余贯,并多次维修房屋。后来,这位邻居的儿子回乡了,于家立即收拾好院落,让其全家定居,却并不索要曾经垫付的金钱。

于玠晚年,子子孙孙十余人通过读书起家,在外做官,家业鼎盛,是金元时期莱阳的望族之一,于玠经常教育子孙道:“在衙门里做刀笔吏,最易心术堕恶,弄权谋私,蠹害善良百姓,汝曹(你们)谨之。”还教育道:“吾家历代培殖令德(美德),以至于今,汝等身为士族,更应敦守勉力。譬如种树,根已深土也厚而不浇灌,其不毙不槁者几稀。”

于玠为人忠厚和蔼,子孙贤良,家业兴旺,安享晚年。延祐四年(1317)于玠83岁,正月二十六日清晨,起来梳洗停当,便命家人洒扫厅堂,亲自焚香向天地四方一一礼拜。礼拜完毕之后,于玠回到寝室,卧在床榻上安然去世。泰定元年(1324),于玠因子于深贵,获赠朝列大夫、同知济南路总管府事、骑都卫尉、河南伯,恩荣显赫。

于玠身下有5个儿子。长子于渊,历任进义校尉、浏阳州判官,为人刚方,廉能守职;二子于源早卒,其子于济授登仕佐郎,胶水县京口镇巡检;三子于泽授无为州提领,其子于洧授沂州淘金所管勾;四子于深历任宗正府从事、仪封县令、绍兴路推官、朝列大夫,济南路棣州尹,其为人廉正刚方,善治狱,著能声;其子于谅官至真定路中山知府、中顺大夫,政声卓著;五子于演居家,其后裔有于全,明初为镇国将军。于玠的子孙后代富贵绵延,积德善庆,元明间仕宦颇盛,长达二百余年。

于深

于深,莱阳城里人。元初莱州府使、山东盐场管勾于玠第四子,元代清官显宦,官至朝列大夫,济南路棣州尹、山东路总管。

于深出身官宦缙绅之家,自小读书明理,为人通达。成年后,蒙父荫,经荐举初任宗正府从事。宗正府尹素知于深廉洁耿介,所以委任他管理驿站。一次,于深在路途中发现官差们押解的四名囚犯似乎有冤情,便将其押回原地,由地方官员重审,四人果然无罪,冤情得以昭雪, 保全了性命。由此,大家很佩服他明辩是非的能力。

不久,于深擢升为大都崇仁库使,随后又擢升为济阴县丞。济阴县内有一个盗马贼被捕,县令将其判为死刑。于深认为偷窃之罪不至死,于是说服县令将其改判,后来此人遇赦出狱,终成善良之人。县内有一富户夜里一位僮仆失踪了。该仆的兄长拿着一块朽骨到衙门里举报,说富户将自己的弟弟殴打致死,并焚尸。县令将富人拘捕后,严刑拷打,屈打成招。于深甚疑其案,经过多方侦查,竟然找到了逃走的家僮,为富户洗雪了冤情。

于深办事缜密,为官贤能,数年后升迁为仪封县尹,又转任洧川县尹。一次,境内捕获一名强盗,审讯之时,强盗供认其右邻为同伙。衙役前去抓捕时,于深怀疑有假,仔细审问,动之以情。盗贼终于承认其诬陷之实,因为从前借贷不成而致隙。被诬之人到案,自陈情实相符,遂予开释。其人回家后,持重金来谢,于深拒之。

于深离开洧川县后,升任京畿相因仓支纳总监。不久又擢升为绍兴路推官,主管刑律。任内有一位皂隶唆使郡中一人拟状纸诬告其叔父不法。于深不为表象遮目,经过周详的侦查审讯,终于弄清了真相,将皂隶和诬告者一同治罪,郡民都佩服不已。泰定元年(1324) ,于深升任朝列大夫,济南路棣州府尹(知府),又升任山东路总管,在五兄弟中官阶最贵。最后,致仕归里,安享晚年。

民国时王遁园作《莱阳與地韵言》人物篇称:“总管于深,绩著山东,玠封伯爵,寿考尊荣”对其评价颇高。

于谅

于谅,于玠孙,于深长子,居莱阳城内。元代显宦,为官勤廉,官至真定路中山知府,中顺大夫。

于谅出身元代莱阳官宦世家,其父于深行四,是兄弟中最有作为的一人,至济南路棣州府尹(知府)、山东路总管、朝列大夫。于谅受乃祖乃父影响, 自小读书明理,德义自随,深明为官之道。

于谅长大以后,经举荐较早地进入仕途。初任辰州学正,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受从仕郎衔,升任太子通事舍人。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 受承事郎衔,升任山东东路都转盐运使司丰民场司令。期间山东连年灾荒,百姓饥馍流散,盐场内从事煮盐的许多灶户因饥饿而逃散,于谅便将节余的盐粮按月分发给他们,帮助他们度过了困境。

仁宗元祐四年(1317) ,于谅擢升为保定路遂州判官。其时,境内盗匪横行,于谅缜密筹划,恩威兼施,很快将盗匪之祸平息,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 ,于谅被授予承务郎衔,升任都漕运使司大京仓监。任职7年,管理有方,严出纳、省耗费,累计盈余粮食三千余石。

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赠奉议大夫,升任龙兴路总管府治中官。任内处事有度有成,得到了路总管的赏识,遂委任其督造总管府新官舍。于谅规划有方,监管严密,工程按期顺利完成,甚得上司赞誉。还委任他督办官粮的征收,他也能敲扑不施,先期而办成。另外他还督办茶课不足、狱囚疑冤等多项繁难政事,但凡经手,均一一迎刃而解。

元惠宗至元三年(1337),于谅获赠朝列大夫,升任庆元路艀舶司提举,为官清廉,所辖船户交易称便。至元四年,获赠中顺大府,升任真定路中山府知府。

于诚

于诚出身元代莱阳官宦世家。其兄于谅官至真定路中山知府,中顺大夫。

于诚自小明敏温良,饱读诗书。成年后蒙父荫入仕,受将仕佐郎衔,任职于两淮盐使司刘庄场司丞,管理有方,盐利多有盈余,灶户俱得其益。遂授登仕郎,升任永备南仓副使,仓粮储备累年增加。又受从仕郎衔,升任般阳府路登州判官。任职三年,辅佐府尹处理案牍,没有件案子因出错而改判。凡是利国利民的想法,想到了立刻就上奏,从不顾及得失。和他一起共事的同僚,无不忌惮他的公正无私,低首服膺。

于诚因为政事出色,升授承事郎,升任怀庆路武陟县尹(县令),操守廉洁,处事公允,特别重视兴学校办教育,也注重督促农桑,关心民生。一两年之间,武陟县教化大兴,人民安居乐业。是年,域内就出现了奇异的嘉禾之祥兆,老百姓为他编写了感戴恩德的歌谣,四处传唱。州府的长官写疏上报他的政绩,巡抚大人派人下来调查他的德能。好几位长官写推荐信,称赞他有“卓鲁之德”“长者之风”,请朝廷进行考核擢升。经过吏部的考核,于诚获得六事之最。其事迹都详细地记载于离开武陟县时百姓给他立的去思碑上,昭然可见。

于诚的事迹,在其祖父于玠的墓碑上记录了上述内容,没有生卒年月。立碑的时候,于德官职还是承事郎、怀庆路武陟县尹。在《莱阳世家科名录》中,于诚属荫职,后来又升任登州知州、奉训大夫。

于尹

于尹,世居莱阳城内。官至般阳路宁海州州尹、奉议大夫。

于尹出身元代累世官宦之家。其曾祖父于玠为元代莱州府使、山东盐场管勾;其父于谅官至真定路中山府尹,中顺大夫。元惠宗至正三年(1343) ,于尹蒙父荫入仕,授进义校尉衔,任般阳府福山县主簿。他处事廉洁谨慎,内能律己,任职三年深得百姓爱戴,福山百姓数十年以后还思念他。

至正十年(1358),受从仕郎衔,升任太史院架阁库官勾,后任般阳路宁海州州尹,赠奉议大夫。

于全

于全,字惟善,永乐间任辽东都司都指挥同知、镇国将军。

于全元代世家之后。高祖于玠,事祥前,曾祖于演,祖父于有本任胶水县(今平度一代)典史,后升任博平县尉,父亲于遵道以边功进爵万户、元帅。于全兄弟二人。长于志,字惟谦,随父从军,明初官至定辽左卫百户,于全也早年从军,明洪武八年(1375)授济南卫百户,洪武十二年(1379)调宁夏卫百户。

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奉天靖难,竭力奋义,训练士卒,克敌制胜,身先士卒,以军功升辽东都指挥同知,随护汉王,授镇国将军。其祖父有本、父遵道均得封赠。

明仁宗洪熙(1425)其次子于广以父荫任盖州卫指挥同知,授昭勇将军,历经汉庶人之乱,后裔散居行村桃林(属海阳)一代。

(于欣荣整理自2016年黄海数字出版、历史人物编纂委员会编辑的《莱阳历史人物》,如有错漏敬请谅解)

山东莱阳于氏辈分(莱阳历史人物载于氏名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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