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羊史记.看新鲜的历史

佛教修炼有几种 为什么佛教的修行是绝对禁欲的(1)

撰文:梦貘貘

编辑:吃硬盘吧

#01.

佛教出家修行的人被称为“沙门”或者“桑门”。《魏书·释老志》介绍说,这个名称是音译外来词。同样是“舶来品”的还有“僧”,“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近,总谓之僧,皆胡言也。”

沙门修行时,要“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剃去胡子头发,离开父母告别家庭,拜师学习佛法,遵守戒律和法度,与同门师兄弟和睦地群居在一起,放下所有的杂念用心静修,并通过在外化缘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因此,可以这样说,佛教的修行是绝对禁欲的。

佛教严苛的戒律和我国传统的礼仪相背而行,如沙门剃发修行明显有违《孝经》所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沙门弃妻子捐财货,或终身不娶”与中国人讲究“不孝莫过于无后”的传统孝道完全相悖。

从两汉之际,佛教传入中国开始,就一直受到儒家拥趸者的质疑。因此大概在三国时期,一位名声不显的学者牟子创作了《理惑论》一书,针对当时社会上所流行的各种质疑作出详尽的解释。

例如,牟子认为:“夫长左者必短右,大前者必狭后”。老婆、孩子、热炕头都是极具烟火气的东西,而佛教追求的是“清躬无为”的妙义。因此,以“恬淡”自居的修行者,重视的是大义而不是身后的荣誉和财富。

牟子接着用伯夷和叔齐的事迹进行类比,孔子当年不也是盛赞了这两个人逃入首阳山甘愿饿死的行为是“求仁得仁者也”吗?既然如此,沙门为了获得美好的道德而放弃世俗的享乐、肉体的欢娱,同样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理应受到他人的称赞。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正如书中所记:“今沙门耽好酒浆,或畜妻子,取贱卖贵,专行诈紿”,从佛教传入我国开始,“僧人娶妻”这种现象在史料中也有许多可供查阅的“在案记录”,甚至在正史中也不乏相关的文字描述。

#02.

《高僧传》以及后期编撰的《晋书·鸠摩罗什传》均记载,公元382年9月,骁骑将军吕光奉苻坚的命令,率兵七万向西讨伐龟兹、乌耆等西域诸国。

临行前,苻坚嘱咐吕光:“我听说西域有一位高僧名叫鸠摩罗什,他乃是国宝,如果你战胜龟兹国,要赶快护送他返回。”

吕光攻下龟兹后,见鸠摩罗什年纪不大(不到40岁),便起了戏弄他的心思,要求他和龟兹王的女儿结成夫妻。鸠摩罗什很干脆地拒绝了,吕光于是故意给他烈酒喝,酒后还将鸠摩罗什同龟兹王的女儿关在一处。无奈之下,鸠摩罗什只好和表妹成了亲。

公元401年12月,后秦文桓帝姚兴将鸠摩罗什从凉州迎回长安,并以国师之礼相待。一日,姚兴突发异想,认为鸠摩罗什这种天才,没有留下后代,那必然是世间一大损失,于是送来十个艺妓,逼迫他全盘接受。

长安草堂寺里其他的僧人不禁起了轻慢的心思,准备效仿鸠摩罗什。鸠摩罗什便将所有的僧人集中起来,拿出装满了小针的陶钵说道:“如果你们能够如我一样将这些针吃进嘴里,也可以成家养子。”

说完,他就拿起汤匙,像吃普通食物一样将针全都舀入嘴中。其他的僧人们只能自叹弗如,遂放弃了私蓄妻室的打算。

鸠摩罗什两次自污,都是为了弘法作出的牺牲。他常常说:“譬如污泥可以生长出莲花,但是采撷莲花时不必沾染上污泥。”

#03.

《魏书·释老志》说,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年)9月,北地郡卢水胡人盖吴发动杏城起义。第二年的2月,太武帝拓跋焘亲自带兵前去镇压盖吴起义,北魏官兵由此进入长安。

长安的许多寺庙里种植了大量的麦子,拓跋焘的饲马官(御驺)把御用的马匹牵入寺庙里的麦田中,让它们嚼吃嫩麦。皇帝听说后也跑到寺庙里看马,这可把庙里的住持们忙坏了,他们急忙备下水酒招待皇帝的侍从官。

一位官员有些贪杯,酒水喝得太多,就不免要找个位置方便一下,可是当他走入庙中的厕所时,突然发现里面藏着许多的兵器。官员一下子清醒过来,连忙赶回去向拓跋焘汇报了此事。

拓跋焘不禁怒火中烧,“庙里的僧人每天烧香念佛,用兵器干什么?这些人一定和盖吴暗通款曲,在计划谋反作乱。”他马上命令相关部门对寺庙进行彻底的搜查,只要查到罪证就把全寺人都杀了。

结果,真不出人所料,这里除了搜罗到数以万计的酿酒器具,和州郡长官、当地富豪藏匿在庙里的财物之外,还发现了一处秘室。经过审讯,可以确认秘室是为了方便寺庙里的沙门和富贵人家的女眷偷情而专门设计的。

“酒、色、财”都是佛门严令禁止的,震怒中的拓跋焘下令诛杀长安所有的僧人、焚毁全部的佛像。并敕令京中留守的中枢官员向全国颁发上谕,令各地均要依照长安的模式毁坏寺庙、捣毁佛像、焚烧经卷、诛杀僧人。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灭佛运动”。

#04.

清代学者彭大翼撰著《山堂肆考》考据,大约从汉魏时期,佛教进入中国初期开始,“僧有妻曰梵嫂”,从现存的史料来看,“梵嫂”一词最早被人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的时间是北宋初期。

北宋官员陶谷撰写的《清异录》,内容多是记载隋唐到五代时期的一些典故,书中云:“相国寺星辰院比丘澄晖,以艳倡(娼)为妻……快活风流,光前绝后。忽一少年踵门谒晖,愿置酒参会梵嫂,晖难之,凌晨但见院牌用纸漫书曰:‘敕赐双飞之寺’。”

《河南通志》曰:位于开封府的相国寺始建于北齐天保六年,原名为建国寺,“唐睿宗改为相国寺”。所以典故中的比丘澄晖所生活的年代,大致从公元八世纪的李唐王朝到五代时期。

《清异录》之后,典籍中凡是出现“梵嫂”这个词,作者多明确指出援引自《清异录》或者干脆复述上面的那段文字。可见,陶谷是“梵嫂”最早的记录者。

除了“梵嫂”的称呼,明初笔记《草木子》介绍说,中原、河北这些地区,僧人都有妻子,她们就住在佛殿的东西两侧,僧人的弟子们公然称呼她们为“师娘”。

与此相对应的是唐代官员房千里《投荒杂录》中提到的师郎:“南人不信释氏,间有一二僧,皆拥妇食肉,土人以女配之,呼曰师郎。”

还有的地区将娶妻的僧人称为“火宅僧”或者“在家僧”。

最初记载“火宅僧”的是唐代一位游记作者郑熊,他在《番禺杂记》中陈述:“广中僧有室家者,谓之火宅僧。”可惜,这册游记很早以前就已经散佚了,我们现在多看到的是宋朝之后一些学者的转载记录。

第一位转载者可能是宋代官员叶廷珪,他所撰的《海录碎事》中,作者不知何故并未在这段文字后注明原出处。直到元末明初的文学家、史学家陶宗仪编著的《南村辍耕录》中,才替作者正了名。

“在家僧”的说法流行于明朝时期的百越地区,曾官至广西右布政使的谢肇淛在《百粤风土记》中解说,当地“僧多不削发,娶妻生子,名曰在家僧。”

#05.

明代学者赵釴撰《古今原始·宋太祖皇帝》:“始禁道士不得畜妻孥,前此道士皆有妻室,正是始,与僧同禁。”可见在宋朝初期,政府就已经从法律层面上禁止僧人结婚。

明朝政府也制订过相应的法律禁止“僧道娶妻”行为的发生,如《大明会典》载:“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还俗。女家同罪。离异。寺观住持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若僧道假托託亲属、或僮仆为名求娶、而僧道自占者、以姦论。”

但是我们在很多史料中都可发现各个朝代有走向世俗化僧人的身影,在一些话本小说或者笔记野史里,这类破戒的僧尼多以负面人物的形象出现。

北宋学者庄绰《鸡肋编》:“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室家,故其妇女多嫁于僧,欲落发则行定,既薙度乃成礼。”

明代博物学家谢肇淛《五杂俎》云:安徽凤阳龙兴寺原名于皇寺,因为是明太祖朱元璋当年在此出家,于是特此敕令寺里的僧人:“饮酒、食肉、娶妻,无别于凡民,而无差役之累。”

明代末期史学家谈迁《枣林杂俎》:闽之“邵武、汀州,僧道皆娶妻。寺僧数百,推一人削发,余如民俗。云南大理府,山僧有妻子,亦读儒书。”

写到这里,我不禁忆起当年读到鲁迅先生的散文《我的第一个师父》中的一些片段。鲁迅先生最初的师父是家乡长庆寺的住持“龙师父”,这位大和尚不仅有老婆,还有四个亲生的儿子。

龙师父的几个儿子后来都继承了他的衣钵,二儿子比鲁迅大十岁,受戒后也有了老婆,是个尼姑。当年鲁迅不敢嘲笑自己的师父,就用“和尚应守清规之类的古老话”去挖苦自己的这个师兄。

不料对方竟一点不窘,立刻“金刚怒目”,向鲁迅大喝一声道:“和尚没有老婆,小菩萨那里来!?”

这声“狮吼”让鲁迅彻底省悟了“和尚有老婆的必要,以及一切小菩萨的来源,不再发生疑问。”

也许,对于龙师父这类僧人而言,“穿起袈裟来做大和尚,或者戴上毗卢帽放焰口”只是他的职业,或者说是谋生的一种手段,而他们也渴望凡世间的亲情与温情。这也许就是历代政府对于“僧有妻”的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吧。

鱼羊史记这是一个怎么看都好看的公众号

推荐阅读:

一代北宋铁血“奸臣”,蒙冤9个世纪

祖孙二人声名悬殊,一个遗臭万年下跪至今,一个名垂青史受人敬仰

被污杖母奸媳,一介文人被剐3600刀,愚民抢购碎肉治病

本作品版权归鱼羊史记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侵权必究。欢迎转发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