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起,有序恢复长春市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公共交通
(一)恢复运营主城区175条公交线路(详见附表),不含跨区公交、郊线公交;首末班车发车时间执行原运营时间;恢复运营的公交线路将根据实际客流需求适时调整行车间隔;中、高风险区域实施甩站运行;运行期间开窗通风,不得开启空调。
(二)先期放开1000台巡游出租车运营服务,实行电话或线上约车。市民出行可拨打95128电召平台电话约车、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线上约车,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 “灵动长春”、“的士出行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的士出行科技”约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逐步增加出租车供给、恢复网约车。
(三)轨道交通暂不运营。
二、乘客乘车须知
(一)乘坐城市公交的乘客,候车时需自觉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尽量使用公交卡、二维码等无接触方式支付车费;上车主动向驾驶员出示吉祥码,自觉扫乘车码;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乘客上车后尽量间隔就座,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
(二)乘坐出租车的乘客,须后排就坐;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支付车费;上车后自觉扫乘车码,主动向驾驶员出示吉祥码;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红、黄码人员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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