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

如何正确处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2)

正当防卫是刑法中规定的阻却违法的事由,防卫过当不具有违法阻却性。在具体的案件中,很多人容易混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那究竟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律师对话第576期邀请到何伟律师为大家解答,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何伟律师的解答内容。


1、什么是正当防卫?

何伟律师答:《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2、什么是防卫过当?

如何正确处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3)

何伟律师答: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3、不能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何伟律师答: 正当防卫的对象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刑法》对此进行了概括性陈述,对于哪些情形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结合《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能进行正当防卫:(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等;(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3)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6)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正当防卫在哪些情况下属于防卫过当?

何伟律师答: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结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但是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或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的;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均属于防卫过当。据刑法第20条第2款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正确处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4)

5、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何伟律师答: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对本人或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非法侵害行为;(3)防卫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4)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应该大体适应,不应该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是指明显超过“制止”的界限。即防卫的手段、强度、损害后果明显强于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的强度。防卫过当在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或出于过失;客观上明显超过的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防卫对象的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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